蔡华健
(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南京,211171)
[摘要]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院校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梳理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脉络与内涵,分析地方院校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面临的观念、机制、资源、模式、组织等多元困境,探讨从目标体系、培养体系、资源体系、组织体系等领域进行建构,建立符合地方院校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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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院校;本科生培养;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构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5)01-0039-04
[收稿日期] 2015-01-16;[修回日期] 2015-01-26
[作者简介] 蔡华健(1983-),男,江苏南通人,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高校实践教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近年来,国家先后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地方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知识、技术的重要提供者,地方文化发展的中心和重要引领者[1],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最根本的是提高人才特别是本科人才培养质量[2]。因此,地方院校对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与内涵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发展演变
“创新创业教育”概念源于“创业教育”(Enterprise Education)。“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技能等各种创业综合素质,并最终使被教育者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的教育,也可以理解为“是使受教育者能够在社会经济、文化、政治领域内进行行为创新,开辟或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并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机遇的探索性行为的教育活动[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创业教育”形象地称为“第三本护照”,赋予其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
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二战以后就开始了针对高等院校在校生的创业教育。1947年,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为MBA学生开设“新创企业管理”课程(Management of new Enterprises),被认为是欧美国家开展创业教育的第一门课程[4];1953年,“现代管理学之父”、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其任教的纽约大学开设“创业与革新”课程;1967年,被誉为“创业学领域领导者”的美国私立商学院——百森商学院在全球首开创业管理研究生课程,并于次年将创业学主修专业推广到本科生教育阶段。上世纪70年代后,创业教育逐步突破传统的商学院边界,拓展到面向所有学科的学生。到本世纪初,仅美国就有近1600所高校开设了超过5 000门的创业教育课程,内容覆盖创业构思、融资、设立、管理等各领域[5]。西方发达国家中的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也纷纷将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优先支持和着力发展的领域。以英国为例,英国国家创业教育促进委员会在2008年的一份报告显示,该国有131所高等院校提供了总计近900个与创业相关的教育项目,并有不少高校对公司职员提供创业教育培训[6]。此外,英国还于2007年提出“构建创业型大学建设模式”的设想,该设想指出创业型大学给予那些能够鼓励学生创业,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创业提供创业机遇、创业实践以及创业文化环境的大学界定[7]。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的“创业教育”已经形成了“起步早、影响大、覆盖广、效果好”的先发优势。相比而言,我国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融入“创业教育”理念较晚,但我国在西方发达国家“创业教育”理念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将“创新”与“创业”两者有机结合,促使高等院校着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基本内涵
2010年,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倡导和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将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并举,将以思维、精神为表征的人的“内隐能力”,和以实践、行动为表征的“外显能力”有机统一。高等教育要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可以理解为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和视角,能够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发明新事物,具有开拓新领域能力或潜质,具有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良好的生存能力和自我开拓发展能力的新型人才,其显著特征是在人才创新创业的“行动力”上提出了要求,使之更具实践性。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从本质上讲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以建构学生适应社会发展趋势下的社会生存能力和自我拓展能力为宗旨的系统化的教育活动。
创新创业教育中所包含的“创新”与“创业”作为一对有机互补、共生共荣的孪生体,一方面“创新”侧重的是精神、思维、理念层面的重构,“创业”则强调行动层面的开拓,注重于“行动力”“执行力”。另一方面,创新是创业的基础与精神内核,创业是创新的行动化和行为体现,是使创新价值得以具体化和可视化的过程。有学者认为“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具有“目标同向、内容同质、功能同效”的内在联系[8]。
二、地方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困境
地方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占据了高等教育主阵地,其人才培养多以“厚基础、宽口径”为主要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地方院校如何培养出创新创业型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总体而言,地方院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过程中主要存在着“观念困境”“机制困境”“资源困境”“模式困境”“组织困境”等现实问题,亟待破解。
(一)观念困境
目前,地方院校中的创新创业教育无论是在教育理念和开展程度,还是在师生认知度上普遍弱于高职院校。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传统文化和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设定的局限。自1999年高等教育扩招以来,地方院校多由合并、升格组建而成,其学术氛围、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实验条件弱于重点高校,但又要在人才培养层次上高于职业院校,导致其人才培养目标界定模糊。不少地方院校师生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作为大学生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的一项内容,却无法将其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此外,一些由传统师范院校发展而来的地方性、综合型院校,其校园氛围仍然缺乏创新创业风尚,学生毕业后主要流向中小学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和中小型企业,真正进行创业的毕业生凤毛麟角且大多不为人知。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对“创新创业教育”这一新兴事物的不理解,地方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中还要面对诸如“形象工程”“应景工程”的杂音,不少师生对在学习氛围和学习能力均较弱的地方院校本科生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是否会影响学风、教风,削弱学生对学业的重视度和投入度,导致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滑坡心存顾虑。
(二)机制困境
受本科人才培养体制的制约,当前地方院校普遍未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表现为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始终未能进入本科教育第一课堂,充其量仅是高校第二课堂活动的一部分。与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中有着完备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同,我国高校仍然缺乏系统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科建设落后。在专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法、教育评价指标等方面缺乏大胆创新,以开设选修课进行理论知识传授为主,使人才供给呈现出趋同化、集中化趋势,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个性化、小批量、多样化的需求[9]。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高校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肇始于清华大学1998年举办的首届“创业计划大赛”和以“挑战杯”为代表的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活动竞赛,使得其从一开始就有着浓厚的精英化痕迹,覆盖面过于狭窄,地方院校绝大多数本科生只能成为少数精英的陪衬与烘托。因此,地方院校本科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并尝试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原动力明显不足。
(三)资源困境
地方院校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离不开雄厚的资源支撑,这一资源包括校内外两个层面。校内资源层面,地方院校既缺乏合适的本土化创新创业教材,在师资队伍上也缺乏具有广博理论知识,接受过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有着丰富社会经验特别是创业经历和经验的教师;校外资源层面,鉴于地方院校自身实力限制,其自身社会资源有限,在建立社会资源库上往往存在“优质资源瞧不上地方院校,弱势资源地方院校看不上”的尴尬现象。在高校较集中的区域,同一个社会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往往成为众多院校争抢的对象,如何挖掘、建设并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不断深化双方合作实现共赢,是地方院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过程中的一个现实难题。
(四)模式困境
地方院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过程中还面临培养模式的困境,即如何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目前,绝大多数地方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存在脱节现象,工作的着眼点和发力点仍然局限于本科生的技能训练模块。创新创业教育没有纳入到高校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评价体系;在专业教育和学科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渗透。同时,创新创业教育在地方院校的实践操作中也无先例可循,高校仍处于前期的浅层摸索状态,在实践中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要么互相脱节,要么简单机械相加。
(五)组织困境
对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是高等院校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高校内各个教学单位、组织机构,涵盖制度设计、培养方案、培养过程及效果监测等各个环节。当前,不少地方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人为地划分为“创新”、“创业”两个模块,归属不同的组织机构分管,普遍做法是高校教务部门、团委主要负责校内外各类“创新”模块(如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校级大学生科研基金)的建设、管理与监测,“创业”模块则由招就处负责。政出多头必然带来制度与政策制定的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工作步伐不一致、模块间成果转化困难等问题。如何将“创新”和“创业”有机整合,形成体系化、制度化、流程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块,是地方院校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地方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的路径选择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特别是国家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对本科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是地方院校内涵式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地方院校必须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发展方向,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革新,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一道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地方院校还需要在目标体系、培养体系、资源体系、组织体系等领域建构起适应地方院校特点的基本框架。
(一)目标体系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首先要厘清基本目标。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面向高等院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核心在“育人”。但地方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不同于一般的素质教育,其目标不能仅以职业培训为衡量尺度,不应以技术研发人员、企业家速成为目的。地方院校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其目标体系应包括四个层面:第一,激发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自觉性。创新创业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在大学生追求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础上,唤醒其创新创业的潜在意识,将其被掩盖的自我潜能激发出来,引导其形成进行创新创业的自我需求。第二,建构本科生创新创业的知识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创新创业过程中普遍用到的职业知识、经营管理知识,以及与社会现状紧密相关的综合性知识的传授,拉近高校与社会的距离,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到社会中去实践创造。第三,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精神品质。精神品质的培养历来是教育活动中最为困难、内隐且难以考量的环节。地方院校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过程中要想消弭各界的疑虑和杂音,必须要从学生精神品质上打牢基础,加强本科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其中既包括培养大学生把握契机、驾驭风险、市场分析、战略抉择、行动实施的品质,更应包括坚守底线、勇于担责、奉献社会的企业家品质。第四,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行动力。大学生的行动力是衡量地方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成败的一个重要因子。地方院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说到底是以增强由创新能力、分析能力、策划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为主体的大学生实践能力为落脚点。而训练和评测大学生的这一能力不应局限于学生在校期间是否进行了创新创业实践,更要关注学生经过教育和培养对其个人未来的发展是否有所助益。
(二)培养体系
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地位的边缘化是地方院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关键瓶颈,也是人才培养体系落后于社会需求的现实例证。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生源的连年减少,地方院校在人才培养体系中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的地位,尽快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一体化并贯穿于本科教育的全过程,让全体学生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受益对象,这是地方院校必须面对的选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的建构与优化首先要立足于地方院校的实际,从院校类型、所处区域位置、战略发展目标等维度出发,构建适应学校特色的培养模式。一般来说,地方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高校,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其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点应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需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高校发展战略目标。其次,在人才培养体系过程中地方院校还要对行业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充分挖掘区域内民营、私营经济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课程体系革新,尽快建立起面向区域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供求反馈机制,使行业的发展动向更好地融入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中来,建立以技术型创新创业为内核,服务型创新创业为先导的培养模式。第三,以教学为中心构建多学科支撑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本科生,是建立健全培养体系的重要阶段目标。在这方面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已经初步形成的基本共识就是:与解决人的现实问题相比,为他们的未来生活做好准备更为重要[5]。为此,欧美一些国家先行一步,不仅做到了创新创业教育形式上的“全覆盖”,更深入到实质性的“全面融入”阶段。
(三)资源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开放式教育,需要多元化的资源体系支撑,包括师资、基地、设施、理念、资金等多方面内容。地方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资源体系不健全是其一大短板。对此,地方院校必须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走出去”、“请进来”步伐,深入开发校内资源,大胆尝试与社会资源“联姻”,实现资源建设的多渠道化和体系化。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鼓励教师深入企业蹲点实践,鼓励教师与校外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创新创业项目。尝试通过聘请校外专家、各类企业家、技术研发人员担任兼职教授,建立“创新创业专家资源库”。从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发展资本市场和鼓励民间“风险投资”是美国高校科技创新与市场结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可以仿照美国高校做法,试点接纳企业界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人才、资金支持和实习岗位,资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设立捐赠创新创业教师席位,推进产学研合作。此外还可以借助学校校友会力量,挖掘本校校友中的创新创业典型,邀请回校担任兼职导师;在基地和设施配套建设上,主动寻求与大学城高校产业园、高新科技工业园、创业社区里的各类企业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联姻,借助校企合作和高新科技园产业孵化器的功能,以服务为依托拓展实践平台,推动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在资金保障上,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在政府拨款、高校配套资金外,积极争取社会、企业、金融机构的投资和赞助,形成以政府拨款、高校配套为基石,社会资助和师生个人投资为补充的股份制资金筹措渠道。
(四)组织体系
地方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绝不是单个部门或二级学院的事,而是需要各方统筹规划、通力合作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和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高校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经有了实质行动,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建“创业管理教育学院”、西南民族大学组建“创新创业中心”、浙江大学组建“未来企业家俱乐部”等。地方院校可以结合校情特点,先行组建“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发展论坛”,由以教务、团委、招生就业等部门和以教学委员会、校内外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委员会的上层架构。同时,将大学生纳入到论坛组织架构中来,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论坛进行自主管理。论坛以“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实践”为基本体系,通过开展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吸纳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和课题,积极利用校内外相关平台进行创新创业文化导向宣传,营造具有校本和区域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构建起新型的组织文化,通过制度设计不断强化师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精神,并将这种精神融入到组织文化之中[10],进而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司,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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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