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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活猪跨区域运送管理以防控疾病传播

  • 投稿老猪
  • 更新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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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蕊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7000 )

摘要:活猪跨区域运送是目前国内生猪贩运的重要运输形式,并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而日益加剧,往往疾病能从一个区域迅速传播到其他地方,形成传染病的跳跃发生。这是全国流行疾病跳跃扩散传播的重要方式。因此,加强活猪跨区域运送管理对有效防控疾病的流行与传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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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活猪;跨区域运送;疾病防控;管理工作

随着交通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兴建,活猪的跨省运输越来越容易,往往疾病能从一个区域迅速传播到其他地方,形成传染病的跳跃发生。小商贩生猪运输一般是当地收购当地屠宰。其运输工具简单,运输快捷迅速,虽然满足了市场的需要,但由于其认知不平有限,对防疫理念很差,有些不法商贩还收购病猪等,成为疾病流行的一个重要因素。活猪有可能是疾病的携带者和传播者,但由于自身抵抗力强而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活猪随运输而快速传播疾病。沿途粪便的排放和猪咳嗽排出的气溶胶成为重要的疾病传播途径和传染源之一。

1 实行区域集中定点屠宰

实行区域集中定点屠宰可以有效避免猪病的快速和跳跃传播。一是没有活猪或病猪随运输快速转移。二是猪肉运输一般是箱式冷冻或冷藏,直接运到菜场、食堂、超市等,和饲养环境没有接触,有效的隔离猪病。这从根本上解决猪病的传播问题。区域集中定点屠宰,禁止跨区域运送活猪是控制控制猪群移动、控制猪病传播快速的一个重要关键点。

2 严格异地引种程序

严格异地引种程序,规范异地引种监管行为。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严格实施畜禽异地引种检疫审批制度,依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疫情信息严格审批,严禁越级、随意审批或对疫区办理异地引种手续。要加大无检疫审批手续从事异地引种行为的处理力度,造成输入性疫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强对异地引入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防疫隐患,提高防疫队伍整体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依法保护养殖户的利益,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3 健全政策法规

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异地引进动物及其产品的事前审批和责任追究机制。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对于异地引进种畜禽(包括种畜、精液、胚胎、种蛋)行为的事前审批制度已经建立,但相应的处罚内容仍显粗略。笔者以为,异地引进种畜、精液、胚胎、种蛋、商品性畜禽等所有跨县以上的异地引进动物及其动物产品行为,都应当建立事前审批和到达输入地之后的报检、登记制度、隔离观察、免疫接种和跟踪督查制度,并明确细化处罚条款。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动物跨区域流动输出地的防检疫人员责任追究制,以确保输出地官方兽医认证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效力性。

4 加快疫情信息化建设

加快疫情透明化管理步伐,确保疫情信息畅通。重大动物疫情的透明化管理是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高度重视、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载体。国家正在对动物疫情进行有步骤的透明化,在国家未对这些动物疫情实施透明度前,应向社会保密,但不能对行业内部从事防疫监督机构实行消息封锁,这样有利于各地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5 加强联防联检工作

联防联检工作的重点是规范毗邻交界地区防疫检疫行为,核心是执行产地统一收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关键是加强毗邻接壤乡镇防疫、检疫人员管理,不贪图小利,不越界操作,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协同搞好工作。切实杜绝疫情在辖区内传入、经过和发生、流行。开展动物疫病联防联检工作,必须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守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共同取证、联合处理兽医卫生案件;遵守属地管理原则。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防疫、检疫、消毒和监督、监测等事项,以属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主进行处理、处罚、收费和执行;共同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等违法行为纠正措施;对于主动提前报检的动物及产品,按收费标准底线收费,并实行优惠待遇;对不主动报检或逃避检疫的,就高或加倍收费,并按规定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