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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落地昆明

  • 投稿满身
  • 更新时间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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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综合

继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发布“认贷不认房”的楼市新政后,经过近期对政策的消化,各大商业银行开始陆续出台自己的执行细则。建行10月9日晚首家出台了房贷新政执行细则。

据建行云南省分行相关人士透露,省分行目前已收到建行总行的执行新政,将按照细则开始执行。建行的文件称,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和改善型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建行的执行新政亦落实央行的首套房政策,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择优支持优质客户以满足首套和改善型需求为主的普通住房项目资金需求。

此外,工行、中行等银行亦陆续执行新政。中行宣布,各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银监会通知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新政策。工商银行表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是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农业银行也明确了支持的重点,在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改善型住房贷款的需求。

同时,多家大行均表示,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建行指出,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择优支持优质客户以满足首套和改善型需求为主的普通住房项目资金需求。农行也表示,新增法人房地产贷款,将重点支持在建、续建普通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在投放区域上,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良好区域的贷款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