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 3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北京、上海、广州及武汉将从7月1日起开展试点。
点评:最近,只要媒体一有关于“以房养老”的信息,就会立即触动舆论的神经。其实,“以房养老”并非新鲜话题,早在2007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就开展过相关试点,可是最终的效果却不佳。
“以房养老”通俗来说,老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就是“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道理看似简单,可是做起来并不容易。
原理上,“以房养老”符合保险业的大数法则,即只要通过精算后,批量地从事该业务,金融机构就有利润空间。可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老人和保险公司存在着看不见的博弈,实现统计学上的“大数”,在推广之初并非易事,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更加抑制了“以房养老”的规模。
正如古语所言,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孝”字反映了我国绵延上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对于国人来说,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而且也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即使拥有退休金,不少老人心中仍深植着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所以,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人宁可去世之后留给子女继承,也不愿意抵押养老。因此,“以房养老”的模式在目前看来,只适合少数无子女或失独的老人。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2亿,占总人口数的14.9%。相关部门推出“以房养老”概念,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养老责任就可以“缺位”。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现在看来,要实现这一目标,任重道远。有关部门不妨在重视补充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着眼于大众养老模式,注重我国本土的养老传统,创新现代养老方式,加大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供给,鼓励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市场中来,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
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见招拆招,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唯有如此,面对养老需求,老人才不至于焦虑,社会也不会过于敏感。
央行十一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增长
6月11日,央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多方面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央行提出11条指导意见,包括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作用;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外贸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丰富汇率避险工具;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证监会发布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规定为了规范沪港通试点相关活动,中国证监会6月13日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沪港通筹备工作再进一步。
规定共19条,明确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开展沪港通业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对境内证券公司开展沪港通业务提出原则性要求,明确了沪港通的业务范围、外资持股比例、清算交收方式、交收货币等相关事项,对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资料保存等内容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