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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以效益来检验央企员工持股重启

  • 投稿满身
  • 更新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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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小丫

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该《意见》从员工持股的范围、比例、操作细则等方面给予了进一步明确,此次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将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中选取,“存量不碰”是这次员工持股方案的一条红线,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标志着停滞11年之久的央企员工持股终将再次启动。

11年前,“摸着石头过河”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政策,总体背景是“国企脱困”,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问题、争议也不少,所以时而大面积推广、时而又被紧急叫停。这一次重启,总体背景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大论点:一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是“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检验重启央企员工持股成败的标准也必然不一样。

因为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并不只属于国企的部分员工,所以,关于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争论的焦点一是基于利益输送导致的短期套利行为、管理层控股以及收入差距拉大、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另一个质疑的焦点就是如何检验成败的标准,上一次为地方政府甩包袱,一二年的“回光返照”显然已经不适合这一轮的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在国内外都不是新鲜事,核心作用就是利用风险与收益共担的机制,既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又调整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从而更适应现代市场化运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

上一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被叫停,问题的症结在两方面:一是动的是国有资产的存量,无论是经营者持股,还是员工持股,都有占国家便宜的嫌疑,所以舆论批评较大;二是在实际的运作中,要么选择了经营者持股模式,要么选择了全体员工持股模式,而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单纯的经营者持股模式难以遏制侵占国有资产的冲动,员工只承担风险而不能保证共享收益,单纯的全体员工持股模式,因为没有区别,所以员工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被挖掘出来,反而带来了管理困难、员工缺乏流动、只注重短期分红而不注重企业长期发展等问题。

此次重启央企员工持股,从《意见》内容来看,显然是充分吸取了之前的教训。正是基于“混合经济”、“资本运营”的思路,所以划出了“存量不碰”的红线,从前提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并保证理论上的保值增值;“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实际上也保证了“公有制主体地位”。此次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中选取,也就是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这样更容易准确、清晰的界定员工努力对企业绩效改进的贡献,从而避免了利益输送的嫌疑。

更重要的是,这次的员工持股指的是以经营管理、科技、业务骨干为主的员工持股,而不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福利持股,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就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民营股、员工股的三足鼎立、相互制衡打下了坚实基础,从制度上避免了上一轮国企员工持股“剥离掏空”国有资产的可能。同时,也有效规避了《公司法》关于企业内部员工持股不符合上市规定的问题,从而为这类企业的上市之路扫清了障碍,更有利于以后的资本运营与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这一轮的央企员工持股该以何种方式实现,《意见》并没有给出详细的方案,但为了最大可能挖掘员工价值,不搞成利益输送、变相员工福利,显然不宜像之前那样搞“有钱者购买”,而应该考虑更现代化的股权激励,比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等,而且是在“存量不碰”的红线下进行,实质上就应该是增量奖股。在设立员工业绩考核标准之后,通过一个时间段的业绩考核情况,根据贡献大小而获得不同份额的奖励。

于是,问题来了,究竟该如何评判企业的经营效益呢?作为一般民营企业,自己和自己比,完全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混合所有制的央企,自己和自己比,就不能突显“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所以,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必须与行业比,要将该企业的利润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与所处行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长期竞争优势进行比较,只有超过了行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长期竞争优势,才能在“存量不碰”的红线下进行奖励,而不能只简单看短期内的经营状况。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将员工持股搞成利益输送。

员工持股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企业为克服资本运行中的障碍而进行的治理改革,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成熟的理论指导和完整的法律框架。而我国在实践中的“一波三折”,至今还没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这就提醒我们,员工持股不能是为了央企的“混”改而进行,而是应该为了“混”了之后如何更好发展而进行。尤其是在“混”了要进入资本运营阶段,特别是围绕整体上市而奋斗的时候,“存量”就不得不碰了,新一轮的“分享增量利益”与“瓜分存量利益”之争又会产生,所以,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必须尽快加速跟进。

云南省中行中心金库再获“操作无差错仓库”表彰

据悉,2014年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金库黄金仓储操作无客户投诉、操作规程执行规范娴熟,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受到客户好评,收费合理规范、全年操作无差错,再次被评为“操作无差错仓库”,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表彰。2014年云南省分行黄金仓储库共办理黄铂金出入库100多吨。在交易所业务评比中仓储业务收入、出入库量等各项业务指标增幅在中行全国指定仓库排名靠前并屡次荣获“操作无差错仓库”称号。该行黄金库因地域限制,黄金出入库依靠人工搬运,遇有交易所调拨、会员客户出入库量大时,管库员日搬运黄金重量超过2000公斤。2014年交割品种为AU99.95的黄金入库量为近50吨,需要系统操作员在仓储系统中逐一录入重量,仅此一项操作就需准确无误敲击电脑键盘超过15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