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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三农”在路上

  • 投稿刺猬
  • 更新时间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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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

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帮助3个“1亿”落户城镇,让农民成为体面职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传递了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点。而要落实相关决策,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资金是一道绕不开的坎,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则以较大篇幅阐述了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凸显了金融支农的重要和大有作为。近年来,云南省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和主动实践,走出了一条联力合作支持“三农”发展的新路子,夯实了金融服务“三农”的基础。

六大信号定调2015农业路径

一年一度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结:2014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连续2年跨上1.2万亿斤台阶;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农民收入增幅将连续第5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望缩小到3∶1以内。农村民生改善取得重大进展,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好全局工作提供了支撑、增添了底气。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会议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重大部署。

信号一:面临挑战前所未有

会议指出,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长期粗放式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制约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等问题凸显。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谁来种地”“如何种地”亟待破解。

解析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当前要关注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给农业带来的双重挤压。近年来国内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涨,国际市场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已不同程度低于我国国内同类产品价格。这相当于“天花板”往下压,“地板”往上升,中间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迈进。

信号二:农业现代化刻不容缓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化建设中的“关键变量”,直接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顺利,劳动力就能转移出来,才能更好促进城镇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解析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分析说:我国历年来对粮食安全都是高度重视,此次也是如此,但重点更加明确,强调口粮的主动权。让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农民种粮有利可图,掌握粮食的主动权。从现状看,我国的口粮无论从种类还是总量上,都很充裕,且多年来均增产。但也有潜在的隐患,即当前主要靠较高的价格维持着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如果与国外接轨,一些便宜的粮食进入中国,可能就会有一定的风险。

信号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由之路

土地流转已成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此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的工作任务包括: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夯实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基础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实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酝酿。2014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地提出了这一问题。

解析

国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要坚持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特别是向种田能手流转,引导发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经营形式,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规模效益。严禁在土地流转中定任务、下指标、将流转面积和比例纳入绩效考核。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出台管理文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农民权益。解决好“谁来种地”这个问题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

信号四:“第六产业”呼之欲出

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提出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互动,被称为‘第六产业’(1+2+3=6),农业由单纯的农作物生产向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及休闲服务业等领域交融发展,产业链得以延伸,实现农业附加值的增加和农民的增收。

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指出:应在条件允许的地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让现代农业“接二连三”,既能接入加工业的“二产”,也能连接休闲农业的“三产”,延伸现代农业的产业链条,让三产融合成为拉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三产融合是农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这是我国迈向农业现代化、实现提质增效的新机遇。

信号五:首提“人的新农村”

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物的新农村”是指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的改善。推进“人的新农村”是指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

解析

长期以来,我国在“物的新农村”方面关注较多,对“人的新农村”建设和关注不够。同时,近年来农村出现了新情况,农民外出打工导致的 “空心村”增加,“三留守”问题突出,“人的新农村”建设亟需提到日程上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认为:今后一要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让“三留守”有依靠有保障;二要做好农村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保护,不让农村变成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和记忆中的故园;三要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信号六:法治思维新关注

会议强调,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和法治思维,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造就一支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水平。

解析

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法治是保障。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领域,要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三农”问题,尤其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要于法有据。

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多家媒体的披露,以及各大门户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近72%的网友认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内容是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集中于新农村土地改革,具体将涉及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小产权房是否被承认等方面。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不少重大改革意见相继出台。继去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发布后,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过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于今年一月出台。

2014年“一号文件”专门有一章提及“土地制度改革”,其中包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以上四条都是中长期的任务,而且中央对土地制度改革的定调也是比较谨慎的,要按照“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原则进行,通过先行试点,然后再择机推进。目前农村土地工作的重点应该是“还权赋能”,即先把农民的财产权利确定下来,然后才有可能名正言顺地使用这些权利,使农民通过行使这些权利得到财产增值。上述意见和方案可能会是今后两年农村土地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这些领域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按照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的解读,上述意见和方案主要有几个意思:一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好农民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二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三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产权制度,这一制度安排有很大的部分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土地更多地被视为一种资源,从而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内涵、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利界限等制度设计,都更多地是从资源的行政配置的角度去考虑,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印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土地不仅作为一种资源,同时也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越来越多地进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中心位置,现行农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也随之日益显现。因此,构建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产权管理法律体系,为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中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而提出来的。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改革也将为中国农村发展产生深远意义。

金融支农空间广阔

农村金融服务要加强

表现为商业银行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离农倾向。为了增收节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放弃了一些乡镇网点,即使留下来的网点也更大程度体现出吸储功能,基本没有放贷功能。在贷款客户选择方面更多地偏好于一些经营效益好的企业,而对处于成长期的乡镇企业以及农户则“慎贷”、“惜贷”,支农力度明显不足,体现为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缺位,涉农政策性银行日渐萎缩。商业金融的趋利性是推进商业金融改革的根本动因,而农村金融环境差,借贷风险大,助长了商业金融在农村的撤退。

涉农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

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单一,仅在农产品收购等方面发挥政策性金融组织作用,其他业务开展缓慢。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功能趋弱,因大量收缩农村营业网点,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处于停摆状态。其他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有效支农。目前所形成的 “三农”靠“一社”的格局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农村金融基础有待夯实

农村信用体系、担保机构不健全,严重制约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首先是抵押难,担保难。农民缺乏可用于质押抵押的资产,当然,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不能满足农户贷款的需求。重要的是缺少一个行政管理部门来组织、管理和协调农业担保业务发展。其次是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大,营销成本高,没有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风险补偿渠道,产生的风险全部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严重影响涉农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第三是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受农民缺乏保险意识、支付能力有限、保险产品品种较少、以及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农业保险发展十分缓慢,不利于引导金融资本流入,致使“三农”经济收入平稳增长缺乏保障。

发展路径

着力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无工不富,无农不稳。2003年以来国家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实施了极有成效的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实行义务教育等。但当前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农民增收困难,支农的财政结构和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三农”需要,“三农”问题仍然严重。因此需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创新机制提高农村的产品利润率,加大农村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环境,搭建高效的农产品流通平台,构建合理的资金流动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涉农”金融服务需要有健全的基础设施作支撑。除了包括支付结算体系、银行电子设备配置这些“有形”的基础设施外,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形”基础设施更不可或缺。比如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土地权益抵押融资的制度规范与保障等法律层面相关制度的健全至关重要。而要促使更多的商业银行开拓涉农业务,还需要政府构建更加有效的引导鼓励机制。

农村小企业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具有特殊性,不同的农村区域还具有截然不同的经济金融背景和文化。因此,要真正让金融产品对农民增收切实发挥作用,就要避免把城市金融产品与服务简单照搬到农村,而应该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客户主动进行业务与产品创新。

解决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相对缺乏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综合解决,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经验,同时结合农业产业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和抵押担保机制,通过金融支持农业采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带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在一些地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也可能成为信用载体,起到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还可以试行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及宅基地流转等形式进行抵押担保。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一是成立农村保险基金,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体系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低,自然灾害频发,农民投保能力不足,因此,政府应当成立农业保险基金,大力促进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保险的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性信贷的补贴力度。当前政策性信贷规模难以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贴息资金不足,应当按照实际贷款规模来核定当年的贴息金额,并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对于部分风险高、收益低的涉农贷款,政府应当成立担保基金和补助基金,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全省金融业合力支农

昆明安宁市县街镇耳目村村民、党员李少荣利用10万元的创业贷款扩建了养鸡场地,购买了8000只鸡苗和饲料,年纯收入达到12万元。八街街道风仪下村村民、党员赵利斌在利用10万元的“红色贷款”扩大冬桃、豌豆、西兰花种植规模,由原来的10余亩扩大至38亩,仅蔬菜纯收入就较往年增加近10万元。

农村党员通过信贷致富要得益于“红色信贷”项目。据悉,为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党员发展致富产业缺乏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又缺少抵押资产等难题,安宁市在2014年5月在全市组织实施了党员无抵押创业贴息“红色信贷”项目。通过“红色信贷”项目,安宁市大力培养了农村党员信贷致富典型,带动了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发展致富,实现了“扶持一户、辐射一片、带动一村”目标,走出了一条“党组织”牵线、政府“贴息”、银行“搭台”、党员“唱戏”的农村金融创新帮扶新路。

其实“红色信贷”项目只是云南实施金融创新支持“三农”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探索解决“三农”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云南省金融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助力云南“三农”发展。

人行昆明中支加大信贷力度为“三农”输血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以下举措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一是通过印发2014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会议,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庄园经济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定一至两个县,确定一至二种创新信贷品种,明确实施金融机构,推动实现信贷创新产品“一县一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创新重点联系行机制,增加大理、文山、普洱、昭通4个州市中支作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重点联系行,并要求重点联系行要加强工作力度,力争所在地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有所突破,为在全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经验和做法。

三是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家禽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综合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四是召开了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金融办以及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第九次、第十次“云南林业金融服务协调工作会议”,将2014年全省林权抵押贷款新增30 亿元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阶段性地分析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全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五是建立完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和农村金融创新监测制度。继续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把涉农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作为2014年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内容,充分运用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建立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权”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监测制度,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创新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六是积极推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建立了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协调联动;编发了《金融扶贫工作动态》,搭建信息平台,及时交流金融扶贫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会同云南省扶贫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云南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提高扶贫精准度。积极参与推动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工作。

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据了解,人行昆明中支加强了投向引导,专项安排17.57亿元和59.5亿元新增贷款总量,引导88个贫困县市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据统计,2014年1~11月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31.50亿元,同比多增56.19亿元。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一是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人行昆明中支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加大支农再贷款限额调剂力度,重点向涉农信贷投放比例高、贫困、地震受灾、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高的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增强支农再贷款的使用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更好地满足资金期限需求。据统计,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61.94亿元,同比增加12.75亿元。二是积极发放支小再贷款。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2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三是优先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2014年1~11月,累计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113.19亿元,同比增加36.43亿元,涉农票据再贴现累计办理金额占比达63.9%。

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涉农金融机构可贷资金

做好定向降准政策的落实,据悉,人行昆明中支对符合条件的曲靖城商行、玉溪城商行、红塔农合行、昭阳农合行和大理农合行按时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全省符合条件的125家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125家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中有65家为2013年度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法人机构。

认真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扩大民贸民品生产贷款的发放

继续把执行好优惠利率政策作为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人行昆明中支通过加强窗口指导、加大部门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推动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落实,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云南省民贸民品贷款余额32.15亿元,同比增长2.62倍;累计应贴息金额5987万元,同比增长3.37倍。

2014年全省涉农信贷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涉农贷款持续增加。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6111.65亿元,占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的33.98%,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61.04亿元,增长12.13%,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2.58%。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959.87亿元,比年初增加126.93亿元,增长15.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049.44亿元,比年初增加40.54亿元,增长4.02%;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93.83亿元,比年初增加17.25亿元,增长22.53%,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支持了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涌现出有抵押担保类的创新,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有针对特定对象的创新,如“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户小额建房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有组合类的创新,如涉农银团贷款、“公司+农户”信贷模式等。截至2014年9月末,纳入重点监测的14类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贷款余额为534.66亿元,同比增长16.14%,受益农户124.88万户,受益企业837户。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45.39亿元,同比增长11.94%,贷款余额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84亿元,同比增长10.98倍;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余额44.87亿元,同比增长5.14%,贷款余额位居全国前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1.15亿元,“贷免扶补”贷款余额63.99亿元,同比增长7.89%。

贫困地区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9月末,云南省贫困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586.96亿元,同比增长13.1%;各项贷款余额4948亿元,同比增长16.58%,存款增速和贷款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2014年1~9月,全省贫困地区新增贷款576.14亿元,贷款增量占全省同期贷款增量的36.5%,高于上年同期水平4.35个百分点。

云南银监局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014年,云南银监局主要通过四项措施支持“三农”发展,并取得新成效。

推进机构深化改革,激发银行服务活力

推动鼓励农合机构深化改革。云南银监局督促省联社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将瑞丽新兴信用社并购重组成立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目前已经获批筹建。

推进其他银行改革。引导农发行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逐步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农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机构网点连接城乡的协同效应,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引导邮储银行立足服务农村和社区的零售银行定位,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邮储资金回流农村,不断提高“三农”贷款占比;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有资质的地方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支持组建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推进完善金融机构种类,在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和银行业入滇的同时,扩大外资及民营资本参与云南地方银行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增强机构培育,优化服务网点布局

重视和强化资源配置。一是积极培育发展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共设村镇银行36家,督导向乡镇以下延伸营业网点62个。在省内16个州市均已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基础上, 2014年引入武汉、延边等农商行到全省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并做好事前监管与服务工作。目前由武汉农商行发起设立的6家行已经有5家完成筹建开始正式对外营业。由延边农商行发起设立的2家村镇银行正在积极落实筹建各项工作。同时,武汉和重庆农商行增设7家村镇银行已获银监会备案同意,常熟、宜春、延边、重庆农商行拟发起或增设村镇银行的前期工作在努力推进。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鼓励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借助增资扩股、新设机构等渠道,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股,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从持股情况看,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营资本持股占比达85%以上。

优化网点布局,提高服务效能。云南银监局2014年年初拟发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014年监管工作意见》,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切实落实上级的“三农”工作要求,积极向下延伸金融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提高服务功效。截至2014年11月,云南共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168家,下设了营业网点2453个,占全银行业网点数的45.74%。其中农合机构133家,营业网点2393个。全省形成多级与单级农村机构相互交融的农村金融组织架构。同时,督导省联社、富滇银行、邮储银行继续巩固及改进对129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网点建设和服务的成果,促进固定网点不断扩大服务半径,拓宽服务领域,创新业务品种及服务模式,竭力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临时营业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增加服务频率,延长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推进机制转换,增强金融服务功效

按照银监会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要求,云南银监局督导省联社摒弃行政化管理的“大一统”思维,淡出行政管理。督导其推进内设部门科学设置,突出体现为基层法人提供服务的职能。督促省联社调整增加了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政策法规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同时,要求加快推动事业部改革,及时将清算中心改制为科技结算中心、资金运营中心、银行卡中心,增强为基层社员提供服务的能力。要求推动区域性审计稽核中心改革,以增强农合机构自身的自查自纠能力。引导各县市联社按照审慎经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需要原则,科学设置内设部门,通过内设机制的转换,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审慎经营、内部管理合规。

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老少边穷区域经济发展

注重实效,增强“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云南银监局鼓励全省银行业顺应农业农村经济的深刻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结合当地“三农”经济发展实际,努力探索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国家支持鼓励类的特色种养殖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粮棉油生产、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或领域发展壮大。引导调整信贷结构,科学支持涉农企业前瞻性地探索符合云南特点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产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打造符合高原发展特色的高原品牌农业产业,为银行业高效支持云南“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及其持续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差异帮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一是增强信贷支农力度。引导银行业综合运用各自政策手段,加大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切实加大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等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农”领域的资金支持。截至2014年11月,全省银行业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发放贷款5646.05亿元,同比增加739.6亿元,同比增幅15.07%。占全银行业各项贷款的30.51%。二是引领推动区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要求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依托行政村“村两委”所在地、特约商户、农村超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以及农民合作社等具有安全条件的场所,布放ATM、CRS、POS、“拉卡拉”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截至2014年11月,推进设置乡镇以下简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2637个,在14173个乡镇布设各类电子机具20.9万台。

云南保监局大力提升保险服务“三农”能力

据悉,云南保监局近年来始终把保险放到“三农”工作的大背景中谋划推动,把“三农”保险融入到省委、省政府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大战略中改革创新。仅2014年,全省新增农险产品3个,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开办的农险产品达20个。2014年1~11月,全省累计实现农险保费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6.88%,为全省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1700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款支出6.69亿元,同比增长39.87%,170余万农户将从农险赔款中直接受益。农业保险已成为云南省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业保障体系

该局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稳步扩大享有财政补贴的高原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现农业保险全省129个县全覆盖。据了解,目前全省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20个品种,基本覆盖了云南农业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小牲畜和经济林木,在全国居于前列,初步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据统计,2014年全省水稻、玉米承保面积增加228.74万亩,同比增长16.84%,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风险保障42.81亿元;橡胶保险承保数量同比增加41万亩,增速高达82.00%;政策性森林火灾险在全省129个县(区)全面开展,覆盖率达100%;烟叶保险投保面积达767.30万亩,基本实现种烟面积全覆盖。

支持保险服务“三农”创新,试点开办特色涉农险种

云南保监局一直以来都把产品创新和保险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一是2010年在西双版纳全国首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项目,将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赔偿由单一的政府赔偿转变为政府+商业保险合力赔付的模式,让受损失群众得到更高、更快的赔偿。2013年,该险种已覆盖全省西双版纳州、迪庆州、丽江市、普洱市、保山市、临沧市的30余个县(市、区),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1890.05万元,提供风险保障9100万元。二是大力发展农房保险,2014年1~11月,全省农房保险承保农房550余万户,保费收入4190.19万元,全省承保覆盖率约为43%。三是结合地方特色,在红河州开办了商业性育肥猪保险和除虫菊保险,在德宏和保山市开办了商业性香料烟保险和咖啡保险,在文山、玉溪等地开办了辣椒保险等,保险服务地方农业经济产业的水平不断提高。

重点推动大病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配合省医改办推进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大病保险渗透度大幅提升,自2013年开办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底,保险公司已在全省13个州市承办了18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总覆盖人群已达2452.34万人,约占全省参加城乡基本医保总人数的62.70%。2014年前三季度,累计赔付3.08亿元,超过12万人直接受益。

扩大意外险覆盖面,努力完善全省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专项保障农村独生子女家庭,2014年1~11月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支付赔款3059.09万元,受益农户16116人次。开展建筑工程意外伤害,2014年1~11月承保工程7193项,理赔1256人次,赔付2713.06万元,保障了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加大基础服务投入,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云南保监局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着力解决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大力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和农村网点的建设,不断向农业生产一线延伸服务网络。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借助乡镇村委基层政府和农业、林业基层机构的力量,协同开展“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将农业保险的服务有效供给至“三农”第一线。三是不断充实农业保险基层服务队伍,强化农险一线服务力量。

结合云南自然灾害频发特点,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一是探索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项目。结合云南自然灾害较多,地震频发的省情,该局积极推动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大理试点方案已由大理州政府正式上报省政府待批。二是进一步推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积极支持食糖产业发展

制糖产业是云南省仅次于“两烟”的第二大生物资源产业,甘蔗产量和食糖产量位居全国第二,年均植蔗面积450万亩,产量230万吨,产值突破120亿元,为云南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牢记宗旨,心系三农,以支持云南特色产业发展为己任,从2005年以来,共计发放糖类贷款227亿元。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在支持云南食糖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对食糖产业种植、加工、流通、储备全方位的信贷支持,涉糖贷款已经占到全省蔗糖企业贷款总量的80%,所支持的食糖产值占到全行业的90%以上。在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和持续有效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地方党政、糖企、农户等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近年来,国内产糖量逐年增长与国际食糖产量不断增加相互叠加,进口糖数量随之增长,导致国内糖价持续下跌,致使制糖企业库存压力逐年增加,食糖企业利润空间逐步收窄,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并逐步演变为全行业亏损,糖企行业景气度急剧下降。到2013/14榨季,食糖产业进入寒冬,云南食糖行业出现较大亏损,糖企成本控制和生产经营压力持续扩大,云南糖业发展进入“寒冬”。随着糖价低位运行,行业风险渐现,食糖企业融资困难日益凸显,各商业银行对食糖企业贷款支持日趋审慎乃至惜贷,企业资金日趋紧张。若不继续予以支持,将危机全省11个州、市的48个县(市),近700万蔗农和3.3万糖业职工切身利益和食糖产业的安危。

面对糖价低位运行,食糖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行业亏损严重,企业生产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秉持政策性银行办行理念,心系蔗农,倾情“三农”,全行就信贷支持食糖产业达成共识。坚持在食糖行业困难重重的艰难时期,继续给予食糖行业信贷支持,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加速糖企优胜劣汰,变市场劣势为发展优势。通过严格把关和筛选,择优支持了一批资产负债良好、现金流充足、财务管理规范、偿债能力强、生产经营稳定的优质糖企,鼓励和支持蔗园基地建设、良种改造和压榨技术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单产、出糖率、降低压榨成本,把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

2014/15榨季,农发行云南省分行雪中送碳,先期给予食糖产业28.5亿元的信贷支持。随后又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政府下达的食糖储备计划,后续追加了支持食糖储备贷款,以此帮助糖企渡过难关,为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助力云南食糖产业走出困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把关: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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