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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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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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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位于赤峰市东北部,地处西拉木伦河北岸,大兴安岭余脉南麓。东与通辽市扎鲁特旗为邻,南与通辽市开鲁县、赤峰市翁牛特旗隔河相望,西与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左旗毗邻,北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接壤。

一、自然和社会概况

阿鲁科尔沁旗总面积13647.9平方公里,属于中纬度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夏季温热、雨量集中,秋季凉爽、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而寒冷。年降水量300~400毫米,近10年平均降水量为260毫米。无霜期95~140天。

全旗土壤类型共13个土类、29个亚类、95个属、198个土种,其中,以栗钙土分布最广的地带性土壤面积达772万亩,其次为风沙土,面积为584万亩,黑钙土类面积为256万亩。

全旗植被类型较为丰富,大体可分为森林植被、草甸草原植被、干旱草原植被、草甸植被、沙生植被、沼泽植被和栽培植被类型。全旗现有人口30. 06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26. 06万人,占总人口数量的86. 7%。贫困人口14, 12万人,其中,农区贫困人口7. 63万人,牧区贫困人口6. 49万人。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文件精神,阿鲁科尔沁旗从2000年开始认真组织实施,林业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规划设计,乡镇苏木林工站及乡镇干部负责落实,退耕户负责具体造林。从2000年至今,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树木长势喜人,草场植被恢复良好。

二、退耕还林现状

1.近几年退耕还林及荒山造林面积

2000~2006年,阿鲁科尔沁旗共有退耕地387000亩,小班数2509个,总户数52316卢。2000~2008年,荒山造林428448亩,小班数1465个。

2.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全旗15个乡镇苏木、1个办事处和5个国有林场(白城子林场、罕山林场、台河林场、沙日温都林场、坤都经济林场),共245个行政村。

三、造林模式

1.主要树种

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类型、自然状况,因地制宜地选择造林树种。以灌木树种为主,包括山杏、柠条、锦鸡儿;乔木树种有杨树等乡土树种。

2.造林技术措施

林种为生态林,造林方式以纯林为主,整地方式为机械开沟与人工挖穴相结合。机械开沟规格为上口宽90厘米,下底宽20厘米,深45厘米。人工挖穴规格长150厘米,宽80厘米,高50厘米,株行距l米×4米。春季,人工进行植苗造林,夏季,抓住雨季时机,进行直播造林。初植密度167株/亩,每年松土除草2次。

四、抗旱造林措施

1.苗木保湿

起苗前,灌足底水。苗木假植时,浇足水。起出苗木后,用湿土培根保湿。运输时,蘸泥浆、打包、封车保湿。苗木运到造林地后,深埋保湿。造林前,灌木苗木全株浸泡24小时,乔木苗木全株浸泡48小时。

2.根部处理

在造林前,用ABT生根粉浸根1~2小时,或使用保水剂蘸根。栽植时,一律坐水深栽。栽植前修剪根系,一般主侧根保留25厘米。

3.定干

杨树根据生长年限定干。果树定干后,在距地面70~80厘米剪口处涂漆。

五、退耕还林坚持的原则和依据

一是各乡镇苏木、国有林场退耕还林选择在土壤沙化、水土流失严重、坡度在15。-~25。之间的地块。在相对集中、地域相连、农民生活贫困地区的坡耕地、沙化耕地以及荒山荒地进行规划设计。二是坚持集中治理、分户经营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的方针,生态治理与管护开发并重,建设高起点、大规模、高标准的生态工程。三是在确保生态目标实现的同时,要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真正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四是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按照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的差异,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确定林种;在植被配置上,“乔、灌、草和带、网、片”相结合。

六、组织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地块集中连片,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益。林业局负责为乡镇施工培训农民技术员,使其掌握造林技术及施工方法,同时,要做好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

七、管护

退耕还林的农户要保证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管护好现有林地和草地。按照“谁退耕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把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做好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气候干旱时,必须及时浇水,确保林木正常生长。项目区实行禁牧,设专职护林员进行看护。

八、档案建立

林业局负责并指导全旗乡镇苏木、村实施分户建卡,做到图、表、卡、设计书齐全。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建立档案室,详细掌握各乡镇苏木、国有林场退耕还林情况,包括农户名、小班地块GPS坐标点、面积、工程地块位置图等。设专职人员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实现旗、乡两级档案管理数字化、专业化。

九、退耕地钱粮兑现

旗林业局退耕办每年认真核实,各乡镇苏木林业工作站上报《退耕还林钱粮兑现统计表》。生态林补助前8年钱粮兑现标准为每亩140元,生活补助为每亩20元,共计160元;后8年钱粮兑现标准为每亩70元,生活补助为每亩20元。经济林补助5年。对退耕还林合格的地块小班面积、款项数额进行统计,年末及时上报旗财政局,经过旗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将退耕还林款及时打到退耕户卡里,真正落实了“谁退耕、谁造林(草),谁经营、谁受益”的国家政策。

十、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及实施办法

2017年,阿鲁科尔沁旗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共有10万亩,落实到9个乡镇苏木。由于规划、部署早,截至4月末,已经全部完成。

1.补助政策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第1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

2.施工方式

村委会在征求村民意见后,由村民委托村委会或苏木乡镇政府组织实施造林。

3.签订合同

在苏木乡镇政府的组织下,负责造林的单位、公司或个人同村委会签订造林合同。

4.采取的措施

(1)强化检查验收,将补植补造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由于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有些小班地块成活率、保存率没有达到合格标准,需要退耕户进行补植。旗林业局每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退耕造林地块进行检查验收,监督其达到合格标准。严格接受市林业局抽查、自治区核查及国家验收,并均已顺利通过。坚持一年造林三年补植,把补植、补造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每年春季造林结束后,经检查发现缺苗、死苗的,及时组织退耕户进行补植,确保造林保存率,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2)防火、防虫、防牲畜“三防”工作不放松。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局始终重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在坚持“谁退耕、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下,建立生态管护大队,确保退耕还林工程不被破坏。旗委、政府下发《关于在全旗实行禁牧封、育、舍饲圈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落实管护责任。坚持禁牧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转变传统放牧方式,实行舍饲圈养。为禁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使畜牧业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提高畜牧业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全旗加强了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病虫害进行专业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治办法。在此基础上,从强化宣传预防入手,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方案、完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抓好春秋两季防火戒严期的森林防火工作。每年清明节,林业局由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到各乡镇苏木、国有林场,加强防火工作,防患于未然,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防”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退耕还林工程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林业局全力以赴组织实施,抽调技术人员负责退耕还林规划、设计及施工。经过几年共同努力,阿鲁科尔沁旗植被面积逐步扩大,生态环境发生了转变,全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大幅度提高。

(作者单位: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