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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与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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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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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耀先1,张光2,乔宏龙1,高岗3

(1.内蒙古清水河县林业工作站,清水河011600;2.内蒙古清水河县喇嘛湾乡林业丁作站,清水河011600;3.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呼和浩特叭0020)

摘 要:文章通过对呼和浩特市2004年和2009年两期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数据及相关的资料进行统计,对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沙化动态变化做出定量的分析,同时,对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现状及治理成效做出定性的评价,并从社会和自然因素方面对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进程的影响因素,做了分析。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有逐年减少的趋势,但总体上处于治理与恶化相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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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荒漠化;动态变化;成因分析;呼和浩特市

中图分类号:S775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4-12-10

作者简介:董耀先(1983 -),男,内蒙古清水河县人,林业工程师,

通讯作者:高岗(1971 -),男,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荒漠化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

按照《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指年降水量与潜在蒸发散之比在0.05~0.65之间的地区,但不包括极区及副极区。而土地沙化或沙漠化是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概念,是指在干旱多风的沙质地表条件下,由于人为强度活动破坏脆弱生态平衡,造成地表出现以风沙活动为主要目标的土地退化称之为沙质荒漠化(简称沙漠化)。荒漠化的内容要比沙漠化广,根据外营力的不同,归纳为风力的、水力的、化学的和物理的4种荒漠化类型,在我国主要有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土壤盐渍化、冻融荒漠化。沙漠化(风蚀荒漠化)仅是荒漠化主要内容或类型之一,又称沙质荒漠化。荒漠化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及半湿润地区,而沙漠化除了分布在这些地区,还分布在极干旱及湿润地区。

我国是土地荒漠化和沙化非常严重的国家,为定期掌握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现状及其动态变化,为国家和地方制定防沙治沙与防治荒漠化战略提供基础数据。1994年我国首次开展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目前,已经进入了第五次监测阶段。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区之一,在防治荒漠化和沙化过程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文章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及时、全面地掌握荒漠化土地的动态变化信息,监测本区荒漠化的发展趋势,对本区土地荒漠化的防治、预测、管理及决策服务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1 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现状

1.1 土地荒漠化现状分析

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土地主要集中在北部低山丘陵区的武川县,南部黄土丘陵区的和林县、清水河县,中部土默川平原的土左旗、托县、赛罕区。行政区划涉及9旗(县、区),44个乡镇(其中17个乡),土地总面积l7224km2,其中,荒漠化土地面积106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1.54%。

按照土地荒漠化发生的动力划分,主要有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和盐渍化3种类型,其中以风蚀荒漠化为主。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盐渍化荒漠化分别占荒漠化总面积的49.84%、41.89%和8.27%。详见图1。

按荒漠化发生的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以耕地荒漠化为主,其次是草地荒漠化和林地荒漠化,未利用土地荒漠化分布较少,所占比例依次为43.93%、30.32%、25.55%和0.20%。由于荒漠化类型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发生荒漠化侧重也不同,风蚀荒漠化主要发生在耕地,占风蚀荒漠化面积的63.10%;水蚀荒漠化主要发生在草地、其次是林地和耕地,分别占水蚀荒漠化面积的46.73%、37.27%和15.98%。详见表1。

按荒漠化发生的严重程度划分,以轻度为主,占荒漠化面积的70.24%;其次是中度荒漠化,占28.95%;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占0.81%,重度、极重度荒漠化比例明显低于内蒙古水平27.57%。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发生荒漠化的程度也不同,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均以轻度发生荒漠化为主。详见表2。

总体上,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以耕地轻度风蚀为主,进一步分析利用方式不同的土地,发生荒漠化的类型和程度不同。从荒漠化类型看,耕地以风蚀荒漠化为主,占风蚀荒漠化总面积的63.10%;草地和林地以水蚀荒漠化为主,分别占水蚀荒漠化的46.73%和7.27%。从荒漠化程度看,耕地、林地、草地主要是轻度荒漠化,分别占荒漠化面积的28.07%、21.47%和20.70%。概括起来,耕地主要是轻度风蚀,林草地以轻度水蚀为主。侵蚀的类型、程度不同,采取的防治措施不同,要做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1.2 土地沙化现状分析

呼和浩特市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托县、清水河县、和林县、赛罕区,全市沙化土地占土地面积的1.84%。其中,托县分布最多,占全市沙化土地总面积的44.81%,其次是清水河县,占全市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3.21%,和林县占19.38%,赛罕区占10.33%,其他旗县区分布较少。详见图2。

从沙化土地类型看,固定沙地分布最多,占沙化土地的96.70%,其中以人工固定沙地为主,占固定沙地的94.2%;其次是半固定沙地,占沙化土地的1.65%,其中以天然半固定沙地为主,占半固定沙地的97.4%;沙化耕地占沙化土地的1.20%。详见表l。

按沙化土地发生的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以林地沙化为主,其次是草地沙化,耕地沙化和未利用地沙化最少,分别占沙化土地的90.43%、7.92%、1.2%和0.45%。由于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发生沙化的侧重也不同。林地退化发生在固定沙地上,草地退化发生在固定沙地和半固定沙地,尤以固定沙地居多;未利用地退化为流动沙地。详见表1。

按沙化土地发生的严重程度划分,以轻度为主,占沙化土地面积的70.99%;其次是中度沙化土地,占26.91%;重度和极重度沙化土地占2.1%,重度、极重度荒漠化比例明显低于内蒙古。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沙化的程度也不同,耕地沙化表现为轻度;林地沙化表现为轻度和中度,分别占沙化土地的65.7%和24.72%;草地沙化表现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分别占沙化土地的4.08%、2.19%、1.65%;未利用土地表现为极重度沙化。详见表2。

总体上,呼和浩特市土地沙化以林地轻度沙化为主,中度沙化次之,治理林地沙化是治理沙化土地的关键。

2 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变化

2.1 土地荒漠化动态变化分析

2.1.1 荒漠化总量动态变化

全市荒漠化监测结果表明,2004年监测面积136.66万hm2,荒漠化土地面积109.04万hm2,占79.78%;2009年监测面积136.66万hm2,荒漠化土地面积105.99万hm2,占77.56%,土地荒漠化呈缩减态势。5a间荒漠化耕地面积净减少3.31万hm2,减少了6.64%,耕地退化减速缓慢;林地荒漠化面积增加了4.32万hm2,但退化比例降低了0.55%;草地荒漠化面积减少了3.98万hm2,减少了11.02%;未利用土地面积净减少649.32hm2。这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成就。

2.1.2 荒漠化程度动态变化

2009年与2004年相比,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增加了1.79万hm2,增加了2.47%,增加速率为0.49%;中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4.56万hm2,减少了12.94%,减少速率为2.59%;重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0.27万hm2,减少了25.57%,减少速率为5.11%;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2.2 8hm2,减少了0.27%。可见,极重度、重度和中度荒漠化转变为轻度荒漠化。

2.1.3 荒漠化类型动态变化

与2004年相比,风蚀荒漠化面积减少2.95%,水蚀荒漠化面积减少2.58%,盐渍化面积减少2.87%。从以上分析可知,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主要是耕地,虽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较缓慢,因此,仍需要加强沙化治理力度;草地减少速度快,减少幅度和耕地相近,林地荒漠化面积虽然增加,但退化比例降低。由于期间启动实施了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重大工程,如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及其他造林项目等,采取了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的措施,植被增加,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综合分析,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的重点是耕地,难点是林草地,尤其是林地。保护耕地和建设耕地,是荒漠化防治工作的重点。

2.2 土地沙化动态变化分析

2.2.1 土地沙化总量动态变化

全市沙化土地监测结果表明,2004年监测面积171.44万hm2,沙化土地面积3.28万hm2,占1.92%;2009年沙化土地面积3.17万hm2,占1.85%,土地沙化呈缩减态势;5a间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1106.84hm2,减少了3.37%。其中,5a间沙化耕地面积增加了380.83hm2;林地沙化面积减少了1000hm2,减少了3.37%;草地沙化面积减少了385hm2,减少了13.29%;未利用土地面积减少l02.57hm2,减少了41.71%。沙化耕地增加,沙化林草地和未利用地减少,表明整体得到控制,局部仍有扩展的可能,也表明近几年来实施以生态建设与保护为主战略的成效。

2.2.2 沙化土地程度动态变化

2009年与2004年相比,轻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74.42hm2,减少了0.33%,减少速率为0.06%;中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839.95hm2,减少了8.96%,减少速率为1.79%;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89.89hm2,减少了14.68%,减少速率为2.94%;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l02.57hm2,减少了41.71%,减少速率为8.34%。可见,沙化土地均得到有效的治理,面积均在减少,尤其是极重度沙化土地。

2.2.3 沙化土地类型动态变化

与2004年相比,流动沙地面积减少41.7%,半固定沙地面积减少14.68%,固定沙地面积减少2.87%,固定沙地面积减少4.05%,沙化耕地面积增加了380.83hm2,净减少1106.84hm2。从以上分析可知,呼和浩特市土地沙化主要是林地,虽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较缓慢;草地减少速度快,减少幅度大,仍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土地的综合治理,如2013年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的实施,综合了农牧业措施、林业措施、水利措施和生态移民措施,开展了综合防沙治沙策略,整体推进了环京津周边地区的风沙治理。

3 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成因分析

呼和浩特市地处干旱半干旱区,降水少、蒸发量大,风沙大、土质疏松,地表植被覆盖度低,这是其典型的自然地理环境特征,而且处于西北部、北部风沙进入我国东部的路径之处,每年冬春季大风带来大量黄沙。随着全球的增暖与旱化加剧,自然生态环境条件愈加脆弱,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组成也较为简单,抵抗干扰、自我调节与反馈功能较低。因此,生态系统先天不足是其受损的物质基础。

3.1 气候、水文因素

降水、大风是影响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基本气候因素。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区属干旱、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干旱、大风及降水分布集中是本区域的气候特点。年降水量350~400mm,年均蒸发量1783mm,为年均降水量的4.3倍,呼和浩特地区降水量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降水量的相对变率为24%~29%,年降水总量较少,变率较大,保证率也低。呼和浩特市市区南部黄土丘陵区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的绝大部分丘陵乡镇,降雨年内季节分布不均,约有75%~80%的雨水集中在6~9月份,常出现高强度、短历时的大暴雨,形成地表径流,冲刷坡面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地表径流冲走表层土粒,土层变薄,肥力下降,甚至冲刷破坏土壤及其母质,形成切入地表以下的沟壑。由于降水变率大,土质疏松,风大沙多,故风水两相侵蚀现象十分严重,土壤侵蚀模数达5000~18000t/km2.a,土壤表层多被破坏。北部低山丘陵区武川县的西北部年平均降雨量280mm,中部350mm,南部山区400mm,多年平均风速3.1~3.9m/s,全年月平均风速达4.5m/s,4~5月风速最大,月均风速可达6m/s,>17m/s的大风日数在30d左右,风大沙多是呼和浩特地区冬春季节的典型特征。冬春季盛行西北风,寒冷干燥,春季地面气温回升迅速,加上气旋活跃、过境频繁,地表极易形成大风和沙尘天气。这一季节也正是降水稀少、植被盖度小、农田休闲裸露的时期,这为风蚀沙化提供了极有利条件,土壤表层大量富含营养物质的细微颗粒被风刮走,导致表层粗化,肥力下降,土地生产力衰退;而东南部降雨量相对多,植被盖度高,相对水蚀严重于风蚀。

3.2 植被因素

监测区林草面积小,占监测面积的51.5%,森林覆盖率低,为22.93%(2009年),森林生态屏障作用弱。夏季遇大雨暴雨,稀疏的植被起不到拦蓄雨水、减少径流的作用,水流破坏地表,夹带泥沙顺坡而下,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冬春季节,正值农地休闲裸露、林草植被覆盖度最低时期,沙质地表一经风吹蚀,粉沙特别是粘粒成分随风吹扬,导致地表粗化进而发展成荒漠化。

3.3 地质、地貌因素

南部黄土丘陵区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有石质丘陵、黄土丘陵与丘间盆地、浑河谷地等相间分布,绝大部分被厚层黄土覆盖,土质疏松,山坡多、平川少,黄土冲沟和梁峁丘陵相间分布,沟壑纵横,支离破碎,形成极易侵蚀的地貌类型,是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由于降水变率大,再加上风大沙多,风水两相侵蚀严重。北部低山丘陵区自然地带属大青山向北部内蒙古高原过渡的低山丘陵——滩川地区,地势西高东低,起伏较小,昼夜温差大、多风沙等自然环境特征导致土壤风蚀沙化现象严重,丘陵和滩川占全县土地面积的52%,其他为山地。土默川平原有着悠久的农业耕作历史,大青山和黄河的洪积冲积物为其带来丰富的营养物质和水分条件,使其成为呼和浩特市乃至内蒙古的粮仓,但随着土地利用强度增大,特别是排灌方式的长期不协调、不合理及蒸发强烈等原因,导致该平原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处于冲积扇扇缘地带的土左旗、托克托县地区大面积农田盐渍化,直接影响农业产量。

3.4 人为因素

近代,人类干预自然的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人类活动已经成为引起各类荒漠化的最主要动因。人口增长迅速,生产经营方式落后,是荒漠化扩展的内在动因。联合国曾建议,人口密度在半干旱地区不应超过20人/km2,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地区人口增长速度快、密度大,如武川县从1999年人口密度35人/km2,到2012年人口密度36人/km2,人口密度增长了2.9%。人们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利益需求而盲目开荒,如毁林毁草垦殖,陡坡、沟道种植等,导致植被减少、地表破坏,进一步加剧土地荒漠化的发生发展。另外,多数地区仍然维持广种薄收、粗放经营,只用不养或重用轻养、靠天吃饭的传统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这种掠夺式生产加剧了土地荒漠化过程,形成“越垦越荒,越荒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

4 结论

通过上述综合分析认为,①呼和浩特市荒漠化有逐年减少的趋势,且极重度、重度和中度荒漠化转变为轻度荒漠化。其中,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盐渍荒漠化均在减少,减少面积为3.04万hm2,年均减少6077hm2;②土地荒漠化主要是耕地,虽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较缓慢;草地减少幅度和耕地相近,但减少速度快;林地荒漠化面积虽然增加,但退化的比例降低;因此,呼和浩特市土地荒漠化的重点是耕地,难点是林草地,尤其是林地。保护耕地和建设耕地,是荒漠化防治工作的重点;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是荒漠化防治的突破口;缓减草地压力,加快人工草地建设是荒漠化防治的切入点;③土地沙化呈缩减态势,5a间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1106.84hm2,减少了3.37%,但沙化耕地面积增加了380.83hm2。沙化耕地面积增加,沙化林草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减少,表明整体得到控制,局部仍有扩展的可能,也表明近几年来实施以生态建设与保护为主战略的成效;④呼和浩特市土地沙化主要是林地,虽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小、较缓慢;草地减少速度快,减少幅度大,仍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土地的综合治理,特别是林地和耕地;⑤呼和浩特市荒漠化土地的发生、发展有其一定的基质原因,如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但需要采取综合的措施推进北部低山丘陵区和南部黄土丘陵区的治理进程,特别要加强平原区盐渍荒漠化的治理和沙化土地的防控,减少土地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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