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频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
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正面临着广阔的发展机遇。我们应该顺势而为,抓住机遇,推动更多的企业走出去。这里,重点就如何理解“走出去”做些探讨,其中涉及“走出去”战略是如何提出的,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走出去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走出去”战略是相对改革开放初期的“引进来”战略而言的。“走出去”战略是世纪之交(即2000年前后),我国为扩大开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推动“走出去”,最早是中央领导在1997年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00年,国家正式确立了实施“走出去”战略。从总体经济的宏观角度观察,“走出去”战略就是在国家规划和政策引导下,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推动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合作与跨境经营,包括对外投资办厂、对外投资开店、境外加工装配、境外资源开发、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建立国际营销网络、从事国际农业合资合作、进行跨国并购等,实质上是将各种生产要素输出到国外,将生产能力和生产经营网络向国外延伸与布局。
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历程和业绩
从对外经贸合作的发展过程看,改革开放前,我国已在境外开办一些企业,大都担负着窗口公司的角色。从跨国经营的层面看,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是早期“走出去”的主要形式。当时,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帮助少数友好国家建设一些由其自筹资金的发展项目,对国际承包劳务市场有了初步了解。从1978年底开始,国家先后组建了中国建筑、路桥、土木工程、成套设备进出口等4家公司,承揽和实施国外各类工程项目或项目的咨询、勘测和设计,或为国外建设项目和服务项目提供劳务人员,率先进入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在国家对境外投资实行严格审批的条件下,一些国有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境外设立办事处、项目公司和贸易公司,逐步形成境外投资。1992年后,国有大中型企业响应党的十四大号召,纷纷迈出了对外投资的第一步;1997年后,轻工、纺织、家电、服装加工等行业的一些企业到境外开展带料加工装配,成为中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前奏。
自2000年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随着国内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走出去的主要形式逐渐转向以境外投资经营,以及由国内资金支持的带资承包工程为主。经过十五年的发展,目前我国走出去的情况和业绩可概括为:(1)业务规模发展快速,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从2002年27亿美元,上升到2013年902亿美元(居世界第三),年均增速超过40%;对外承包工程2013年完成营业额1371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累计额为7927亿美元。(2)跨国并购能力增强,如中海油148亿美元(融资56.25亿,直投91.75亿)收购加拿大尼克森100%股权。(3)交通运输、房屋建筑、电力、电子通讯、石油化工等行业承包工程优势突出。五大行业新签合同额占总新签合同额80%以上,很多项目都是上亿美元的大项目,近年来还出现了合同额上百亿美元的特大项目。(4)海外市场不断扩大。目前境外投资企业超过2万家,分布在179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存量额达到5257亿美元。(5)央企仍是主导,民企和地方企业异军突起,央企对外直接投资额占全国比重的70%,承包工程额占全国的40%,近年来民企“走出去”数量占全部“走出去”企业数量的90%,地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增速加快。(6)互利共赢成效显著,表现为对资源、市场、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的贡献。如每年外派劳务汇回收入超过40亿美元,有400多万人的生活因此得到改善;2011年境外企业在当地缴税超过220亿美元,雇佣员工122万人,其中外方员工88.8万人。
当然,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对外直接投资起步晚且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占全球比重不到2%,企业跨国经营水平不高,民企规模尚小。现在既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快速发展期,也是问题多发期。
二、企业走出去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未来境外投资与经营在“走出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表现为规模扩大,领域拓宽,成效显著。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业务形态将更多地融入到境外投资和经营中。从更长远看,开展国际化经营,形成中国自己的跨国公司,将成为“走出去”的中流砥柱。具体来说,就是中国企业开展跨境经营,有效整合国际国内各种要素、资源和市场,形成境外经济存在,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布局与分工,打造互利共赢的供应链和价值链,达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我国企业走出去呈现加快发展的趋势,可以用邓宁的“国际投资周期论”作解释。邓宁研究了67个国家1967-1978年人均GNP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将从“引进来”到“走出去”跨越转变划分为4阶段。其中,第四阶段是指人均国民收入在4750美元以上,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将大大超过流入量。据世界银行和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GNI per Capita)在4900-5300美元之间(GDP人均6700美元),由此推断,我国走出去将在近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进入对外投资净流出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又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同时,还提出了要建设对外投资合作的服务保障,如“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完善领事保护体制,提供权益保护、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扩大投资合作空间。”以上这些要求中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和政策取向,蕴涵着许多重大的商机,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三、企业和个人走出去要注意什么
作为主体,企业和个人首先要坚定信心走出去,但在走出去过程中也应重视和处理好相关关系,走的更加稳健、更有效益。
一是要结合国家战略的实施,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走出去”是个国家战略,其中就有很多政策含金量高,作为企业和个人应该自觉用足用好这些政策,发挥政策效应。这本来就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和目的。
二是确定合适的目标取向。如转移产能,不能是淘汰落后产能,而应该是有一定优势的产能,要有市场需求,要基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作战略布局。
三是采取和谐共赢的竞争策略。中国人常讲“买卖不成仁义在”,不能将“走出去”理解为对外占领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占领资源,更不能把国内的一些恶性竞争做法也带出去了,结果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一定要讲求和谐共赢,谋求长远发展。中资企业较多的地方还可以成立中资企业商会,加强协调,抱团发展。
四是加快文化融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有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后面还有两句: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其中就包含了文化的融合。我们不仅要实现员工的本地化,更关键的是融入当地社会和文化中,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社会建设,让我们的企业成为当地社会的模范一员。
五是履行社会责任和标准。不能把对外投资当作是为了输出劳务、抢就业岗位、抢饭碗,而是要通过投资来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推行员工本地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国企业不仅在国内要履行社会责任,在国外也是同样如此,要符合当地相应的社会责任标准,处理好与工会、劳工、环保等方面的关系。
六是增强法律意识。法律风险在跨国经营环境中更加突出,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相应的应对措施。如为促进相互投资,我国过去对外商签的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今后更多会转为双边投资协定。虽然拿掉了“保护”两字,但涵盖的范围和内容更广了,新版的双边投资协定不仅要考虑权益保护,还涉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问题,而且在“权益保护”中设定妥善的解决机制和措施,其实质是通过双边法律协调来提供更高层次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