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涵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自我国加入WTO,农产品也参与到了全球化的竞争当中,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但同时存在绿色标准限制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农产品出口增速减缓,绿色标准限制是主要原因之一。2012年中国就曾经遭遇来自美欧、新西兰、埃及等8个国家和地区所发起的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17起。下面,首先从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绿色标准阻碍的表现入手进行分析研究。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绿色标准阻碍的主要表现
(一)绿色关税
绿色关税是绿色壁垒的一种初级表现形式,主要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对环境容易造成污染或者是造成生态破坏的产品进行限制或者是增加进口附加税。比如2009年美国通过了一项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边境调节关税”的法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碳关税”。这种以限制外国产品进口为目的的相关法案,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出口的影响非常深远。
(二)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技术标准是有关国家政府和组织为了减少环境污染而设置的相关技术标准。目前,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具有技术垄断性质的环保技术标准,并且协调一致。比如欧盟启动的ISO 14000环境管理系统,就对进入欧盟国家的所有农产品从生产前一直到最后的处理阶段,都无一例外地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标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和技术制约,暂时达不到这种标准,尤其对我国农产品就会形成巨大的挑战。
(三)绿色环境标志
绿色环境标志是由政府管理部门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绿色标准颁发给生产企业,印在产品或者包装上的一种图案,以证明该产品是环保产品。1978年德国推出“蓝色天使”计划,是世界上最早的绿色环境标志,此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纷纷效仿,1988年美国开始实行国环境标志制度,1993年欧共体推出欧洲环境标志。这种在发达国家之间相互配合的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像层层无形的屏障,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冲击非常大。因为我国农产品在进入发达国家市场之前,首先需要提出申请,经过该国家或地区相关组织批准后才能获得“绿色通行证”,这就把我国的农产品置于发达国家的严格控制之下。
(四)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一些国家对进口农产品采取严格的卫生检验检疫制度,对产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以及放射性残留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曾经在1993年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上,就讨论了176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残留问题。最为典型的就是欧共体对食品中的22种农药残留执行了最高限量,而我国的执行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造成蔬菜和水果类产品在出口发达国家和地区时受到严重制约。
(五)绿色包装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指产品包装用料要求必须符合节约能源、易于分解和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等。1992年德国出台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1993年奥地利开始了“新包装法规”,然后是英国、日本、美国等纷纷制定和推出了先关的制度法规。这些措施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也为发达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如德国、日本、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内容复杂、程序繁琐的绿色包装制度,我国很多农产品在出口过程中为了达到这些标准,不得不重新更换包装或者改换商品标识,提高了成本,降低了竞争力。
(六)绿色补贴
发展中国家企业无力承担发达国家转嫁的环境成本,政府只能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支持本国企业健康发展,发达国家则以这种“补贴”违犯国际贸易准则为由,征收反补贴税,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补贴。例如美国就曾经以环保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起了反补贴起诉。我国农产品近年来受到来自美国、欧盟、日本甚至是印度的反补贴调查案屡屡发生,出口增长受到严重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绿色标准阻碍的原因
(一)我国农产品技术标准低、认证不过关
虽然近年来我国对农产品标准化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标准低、标准陈旧、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和认证体系落后的问题。我国现有环境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还不足一半;许多技术标准长时间不变,又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证体系,至今我国的绿色食品认证和OFDC认证目标仍未得到欧盟、日本和美国等认可。目前,我国90%以上的农产品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到TBT影响,每年造成上百亿美元的损失。比如2006年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标准极其严苛,特别是对我国的茶叶、蔬菜、烤鳗等影响十分明显。日本对我国出口的茶叶农残检测多达144项,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的农药检测项目增加到216种,而且限量为0.01mg/kg,是仪器的最低检出限度标准,大大增加了我国茶叶出口的困难。还有一些标准,甚至是国际食品法典和美国都没有制定如此高的标准,对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来说是明显的壁垒限制。
(二)我国农产品生产模式落后、市场竞争力低
虽然我国农业发展不断加快,农作物产量不断提高,但是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污染严重。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经超过总面积的20%,直接导致我国某些农产品存在污染问题。还有就是我国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限制了农业生产活动,不利于生产效率提高,有的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手工作坊式的简单生产模式,形不成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导致了我国出口农产品国际市场份额与应有的地位不符。此外,高新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研发、推广力度不够,生产条件差,科技含量低,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较小,加上信息滞后,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很多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争夺海外市场,竞相压格,自相残杀,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利润空间压缩,也成为进口国实施“绿色壁垒”的重要诱因。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我国农产品出口对象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占到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60%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尤其对食品安全更加重视,绿色标准也要求相对更高、更严格,这就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导致了我国的农产品被拒之门外,极大限制和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环保水平的提高,致使我国农产品成为国际绿色标准下的“重灾区”。以中美禽肉贸易为例,存在明显的贸易不平衡问题,2008年我国进口美国禽肉超过60万吨,出口却为零。2009年美国参议院还通过了《2009财年综合拨款法案》限制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继续关闭了中国禽肉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大门。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环境日趋恶化
一方面是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日益强烈,“绿色”食品成为国际流行的一种时尚,发达国家纷纷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消费和绿色管理,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该国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该国市场。另一方面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年来,发达国家利用国际条款大做环保文章,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苛刻的环保标准,设置绿色壁垒,来保护本国市场。由于我国出口企业与贸易对方在技术标准上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对技术法规、标准、程序、制度等理解不同,往往会诱发各种纠纷,甚至是贸易摩擦,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环境日趋恶化。例如,比较典型的是美国海关以质量和安全为由,对我国双孢蘑菇不断实施扣押、索赔、退货等多达100多批次。造成我国出口企业的巨大损失。
三、我国农产品跨越绿色壁垒的主要途径
(一)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质量
在我国农产品面临绿色标准限制的问题上,要想解决和减少贸易摩擦和争端,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是关键。首先是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农业污染,在减少工业废气、废渣等对空气、水和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同时,减少农业生产本身对农业赖以发展的资源的污染,切实有效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环境对农作物的危害与污染。其次是大力倡导和培育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对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来说,及时加大开发和投入力度,积极进行技术创新,能够更为便捷的跨越国际贸易当中的绿色壁垒障碍,凭借其本身的技术优势可以有效避免因为我国传统农产品价格过低带来的反倾销以及反补贴调查,同时增加我国农产品的效益空间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
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先进经验,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一是完善标准和认证体系,谋求与国际接轨。从农产品贸易摩擦来看,是标准体系完善、要求较高一方,向制度不足和较低一方进行限制和阻碍。所以说要从根本上减少绿色标准阻碍,必须完善相应农产品安全标准以及认证体系,努力向国际标准靠近,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是建立绿色信息预警机制,尽力避免不对称风险。实现绿色壁垒的跨越,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政府部门而言,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绿色壁垒的特征,熟悉相关信息,知己知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有备而来,避免不必要的利益伤害。三是“洋为中用”,借鉴和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对相应国际机构派驻代表人员,适时观察和检测国际贸易动态,掌握第一手信息,形成反应更加灵敏的绿色信息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备无患。
(三)合理解决贸易争端
合理解决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当中面临绿色标准限制问题,离不开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一是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组织和多边贸易谈判,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相关公约及标准的制定,争取话语权,避免遭受歧视和不平等待遇。二是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提出合理合法诉求,争取公平对话地位和发展机会,以推动国际社会在不违反绿色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公平合理的贸易与环境新规则,维护健康的国际贸易秩序。三是利用WTO成员国身份,充分发挥WTO争端解决机制作用,以及充分发挥有力条款来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和摩擦。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一机制的运作规律,借鉴成功经验,积极融入到相关环境和贸易的议题谈判当中去,表达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要求,利用WTO多边贸易体系的争端解决机制,合法合理解决我国在国际贸易当中因为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纠纷,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创作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
(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加快农业生产转型,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一是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强化国民的环保意识。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国情和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当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正确引导和帮扶,让农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都认识到绿色经济的好处,不断强化国民的绿色发展意识。二是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首先是在法律层面与国际接轨,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然后是制约我国农产品生产当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创造更好的农业发展环境。三是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分别从政府、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等多个层面入手,在政府层面要从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制定和调整国际贸易政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内的协调作用,避免国内业内恶性竞争,杜绝“自相残杀”的不良行为,凝聚优势,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对业内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上实现突破和升级,努力获得国际认证和环保标志,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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