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院校日渐成为教育关注焦点,其对于实践能力的要求和把握为新时代培养了更多使用复合型人才。就高职院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的开展来说,更加需要注重实践性教学改革的推进,通过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让学生能够真正将所学习的知识学以致用。基于此,本文就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1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开展重要性
传统理论教学模式注重传授知识内容,对有关法律理论、概念、条文等知识内容进行讲解,使学生能够对基本和必备的专业法律知识内容进行掌握,有助于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进行培养,在高职法律教育中,该教学模式不可或缺,但不可止步于此。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中,更加注重强化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能够与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一目标相符合,在进行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同时应当注重实践性教学模式的融合。通过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能够对学生独立或协作完成所有具体法律事务项工作能力进行训练,使学生能够成为合格的法律技术应用型人才,便于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进而为学生日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践性教学内容已经成为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2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策略
2.1校内外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设
2.1.1校內实践性教学
(1)课堂案例讨论。
教师可以选择部分、疑难存在争议的案例纳入到课堂讨论之中。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开展有关讨论活动,有助于对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进行培养,并实现思维能力的提升。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和谐、民主的课堂氛围,学生能够做到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与此同时,教师应当发挥自身指导作用,注重对学生实际应用以及创造能力进行锻炼,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开展。
(2)校内实训。
在毕业实训中,主要就是进行模拟实习,对所有法律文书的制作进行模拟,旨在训练其技能。毕业实训应当与学科教学活动结合起来,应当选择必修专业课,除了开展课堂讲授之外,也应当完成阶段性实训工作。
2.1.2校外实践性教学
(1)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
法律教研室可以与校外实训基地签订有关协议,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建设。可以使学生亲自参与到有关工作中来,对法律知识的应用进行直接了解,并对有关法律专业技能进行培养,使学生能够将课堂所学习的知识内容与实际结合起来,促进学生专业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2)法律调研与毕业实习。
专业实习工作的开展,主要希望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亲自对学生给予指导,使学生能够通过临时司法工作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对所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综合运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既能够对司法工作操作程序进行了解,也能够对实践工作能力起到很好的锻炼作用,训练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2以教师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与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体系
2.2.1以教师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
(1)教师分析、讲解案例。
要想学生对司法实践进行接触,最为经济与简捷的方式就是应用案例教学法,运用这一教学方法,能够实现教学相长。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当依据有关教学大纲,对教学目的与要求进行确定,以案例的分析为前提,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启发,使学生能够开展独立思考活动,并研究与分析案例材料有问题,作出有关判定与决策,实现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
(2)教师总结、深化案例。
依据案例教学的目标,与学生案例讨论情况联系起来,开展有关归纳与总结工作。教师应当对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意见进行概括,对于争论焦点应当重点说明,结合有关原理作出自身分析与解释。
2.2.2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
(1)模拟法庭。
在模拟法庭这一教学形式中,由学生共同构成模拟法庭,正式开庭之前,学生应当准备好相关诉讼文书,对多种方案进行准备,根据开庭实际情况进行发挥。在开庭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根据法定程序来开展,对法院与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办案过程进行模拟,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法律诉讼过程。
(2)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
使学生到校外进行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活动;调查有关社会现象,从法律角度作出分析,提出有关解决措施。还可以利用课外时间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义务为在校生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2.3课堂内外的实践性教学
2.3.1课堂内的实践性教学
在广义的实践教学中,主要包含理论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理论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是在学校课堂教学中完成的。由于学生社会实践具有一定局限性,可以对学校教学资源高效利用起来,在课堂中对社会实践情景进行模拟,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
在课堂实践性教学中,教师应当明确学生主体地位,将学生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教学的实践方面来说,主要就是根据有关培养目标将学生培养为合格的人才。
2.3.2课堂外的实践性教学
除了各门课程的总课时之外,也应当对社会实践的第二课堂进行运用,开展实践性教学活动。比如,组织开展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
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学生能够初步体验所学习的知识内容。通过法律实践活动的强化开展,能够加深学生对实际法律事务的接触,在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培养的同时,也能够强化学生对现实法律生活的了解,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投入到法律事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去。
3结语
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教师与学生有效互动,课内与课外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够让职业院校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开展提供强大动力,让实践教学的质量不断攀升。教师更加需要对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开展予以深入研究,让学生从实践教学中获得理论知识的深化,提升学生的职业综合素养。
参考文献
[1] 施兰花.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模块化设计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31(10):145-148.
[2] 仇晓光,杜井萱.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课程设计的改革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4(21):174+178.
[3] 王红梅.论政法体制改革试点法学类专业(司法行政方向)学员职业能力的培养[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3,8(04):111-112.
作者: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