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要求证券发行人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键字:公开原则;证券;投资;真实
一、证券的概念和范围
证券是证明特定经济权利的凭证。证券必须依法设置,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形式、内容、格式与程序制作、签发。
证券的分类有多种分法,其中最权威的分法为将其分为广义上的证券和狭义上的证券。广义上的证券通常指的是以财物形式充当的证券(比如货运单,当铺抵押券等)、货币证券,通常指以银行开出的各种票据为主的证券(如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的各种票据等)以及资本证券,所谓的资本证券主要是以各种金融投资,或者是和各种金融投资有关而直接产生的票据。然而狭义上的证券仅仅是指资本证券,这一点与广义证券有着很大的区别,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其他证券主要指投资基金份额、非公司企业债券、国家政府债券等。
二、证券法公开性原则概述
(一)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是证券法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之一,信息公开制度是强制性的,必须遵守。它履行的主体有证券发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持有一定数额股票的投资人等。信息公开原则的履行过程必须本着诚信原则,如果有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息的公开在证券市场上显得非常重要,因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不如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有着数百年的发展历史,所以我国金融市场的各项政策有时候并不是非常完善。可以这么说,我国的金融市场属于弱有效市场。作为一个弱有效市场,每个个体在市场中会因为消息的明确和多少所得到不同的收益。在弱有效市场中,股票或者其他證券的购买人可以通过基本分析来获得盈利。所以这样看来,在我国公开市场信息显得十分重要。
在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上一般来说政府不会进行过多的干预,信息公开制度之一原则限制了和控制了有关交易人员的交易活动,维护了交易的自由和公平。政府虽然没有干预市场,但通过这一制度同样限制了证券交易活动,达到了监控交易的目的。对有关当事人来说,他虽然享受了证券交易的自由,但与此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信息公开的义务,这一制度保障了证券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二)管理公开制度
管理公开制度是为了更好的配合信息公开制度,更好的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而设立的。它可以规范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的行为,防止它们舞弊渎职,或者无所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必须依照规定,公正或者报告其有关的管理信息,以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现在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管理虽然比较规范,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执法者,监管者与公司共同造假的情况。在很多情况下,如果职能部门能够将监管公开,这是广大群众可以参与到监管中来,这样无论对监管的合理性和还是对公司的规范性都起到一个很好的规范作用,所以管理公开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公开性原则的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约束发行证券的人有着很大的约束和限制。公开性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证券发行与交易等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特定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地把证券发行与交易的一切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这种约束条件可以有效的减少证券发行人的一些违法欺骗行为。充分体现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市场。
其次,可以更加合理的体现出证券的价值,使得价值和价格之间不会出现非常大的背离。这样会使得证券市场满足价值规律,价格这双看不见的手才可以充分发挥作用。这一点可以防止恶意炒作和证券的泡沫化。就拿股票来说,一般一个公司的股票价格绝大部分取决于该公司的前景和经营状况,秉着公开性原则,企业需要准确,真实的披露公司的发展经营状况,这样广大投资者可以以合理的价格买卖股票,而不会出现爆炒和妖股。妖股的出现往往会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会使得股票买卖非理性化。这样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同时也减少了股票的价格泡沫,使得市场更加健康和合理。无论对于公司还是投资者来说,这都是很有利的。并且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内幕交易,公司内部人员无法通过虚报年报或者故意降低利润来操纵股价,应为所有的信息都需要真实准确的进行披露,这样一来老鼠仓也会大大减少。不过虽然这样看上去似乎很完美,然而现实操作中又会有许多人为的漏洞,就比如在去年的大牛市中,许多公司借着牛市行情不断的释放利好消息,实际上公司大股东却在偷偷减持自己手中的股票,当他们手中的股票基本出完之后,就又开始不断砸盘,最后他们利用自己的雄厚资本,抢夺了广大投资者手中廉价的带血的筹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拉升,借着股票这一工具,不断地从投资人手上掠夺财富,当然,中间过程往往会存在各种内幕交易以及老鼠仓。
最后,有利于进行证券监管,提高证券市场效率。公开的信息是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其监督证券市场各方依法活动的重要法律手段。它可以规范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的行为,防止它们舞弊渎职,或者无所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必须依照规定,公正或者报告其有关的管理信息,以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
作者:李章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