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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路灯下的腐败

  • 投稿郝强
  • 更新时间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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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劲峰 李斌

“小小路灯的背后,往往是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额投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中城市数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而动辄上亿元的豪华路灯亮起来的同时,往往倒下一批“小官巨贪”。

媒体调查发现,近年来,本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贪腐案频发,案值动辄数百万元。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前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前局长沈忠斌、副局长张孝军两人“联手”贪污受贿550多万元。

“路灯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最近,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昆山市两地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先后发布消息,对相城区、昆山市的两家路灯管理所的3名负责人立案侦查。几乎在同一时期,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前工程科科长吴水灵受贿案也在浙江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间,吴水灵帮助灯具销售、路灯照明等企业增加产品采购使用或将产品特点融入招标方案助其顺利中标等,受贿116万元现金及价值1万多元的金条1根。吴水灵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向吴水灵行贿90万元的,是杭州当地一家装饰照明公司负责人余某。这家照明公司在投标多项照明工程项目中,拉拢多家关联企业参与投标,拥有推荐投标公司人围和资格预审权力的吴水灵成为其重点公关对象。据吴水灵供述,他帮余某或相关企业围标,不管最终谁中标,工程都由余某负责施工。

业内人士介绍,随着各地城市争相开展“亮化工程”,投资过亿元的奢华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在各地很常见。同时,各地乡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点亮工程”,虽然投资额相对不高,却也让串案、窝案类“蛀虫”滋生,往往“路灯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河北省怀来县东庄子村于2012年安装太阳能路灯,5名村委会干部共从中收受路灯承包商的贿赂15万多元。事情败露后,该村委会成员几乎被“一锅端”。唐山市丰润区两个村安装195盏太阳能路灯,每盏路灯开票价5900元,实际价格4500元,其中20多万元差价被两个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瓜分。

合同价虚高成“公开秘密”

路灯照明工程在照明亮度、覆盖面积、节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原材料使用量大,但规格质量却千差万别。因此,很多路灯项目从最初设计到日常维护,都容易滋生各类“蛀虫”。那么,相关腐败分子是用什么伎俩从路灯工程中套取黑金的呢?

——做高价格,瓜分差价。利用材料质量差异抬高供货成本获取差价谋利成为行业内的“公开秘密”。湖北省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沈忠斌、张孝军两人采取注册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供货合同抬高货款价格,4年间共侵占货款差价近500万元,其中最大一单就套取现金高达230万元。

重庆一位路灯建设监理行业负责人告诉媒体,不同原材料路灯在安装完毕后,一般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差别,但实际质量和价格相差甚大,越高档豪华的路灯价格水分越大。如LED路灯使用功率为1瓦的灯珠单价从三五元到20多元不等;灯杆铸铁厚度和镀锌层也有不同规格,常用的铜芯和铝芯线缆价格相差两三倍,“一盏成本近万元的路灯,合同价能做到两三万元,其中差价就会被主管领导、承办人员、承包商层层瓜分”。

“稍稍加点儿文化元素,就可以宣称定型设计,这是大幅抬高路灯报价的潜规则。”刘姓承包商告诉媒体。只要提前和主管部门沟通到位,在路灯设计时要求加入文化元素凸显地方特色,这样企业就能以高额的专利、设计费等名义来“特制”景观灯。这样的路灯即便是“天价”,但成本构成“有理有据”,很难查出问题来。

——虚增材料,虚列电费。路灯系统除路面的灯具、灯杆、配电箱外,还有埋在地下的线缆和日常使用中高额的电费开支,相关管理人员都能从中找到“做手脚”的空间。云南省福贡县城管局前局长普前夺在城市路灯建设中与供货商勾结,实测所需4芯铜芯电缆4000米,合同采购却达4600米,靠虚报的600米电缆线贪污10万余元。

承担杭州市城区超过15万盏路灯维护管理的杭州电力局路灯管理所,每月仅电费开支就高达700万~900万元。前会计徐玥明从2007年至2013年,采取篡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虚增电费,累计侵吞588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投资。徐玥明供述,单位每月电费单据数百张,除会计一人外,没人按张核对单证,虚增电费从账面上也看不出。

业内人士告诉媒体,路灯灯泡、灯罩等灯具属于易耗品,使用中出现损坏很常见,维护过程中灯具坏了多少、需要补多少,也是一笔糊涂账。

——招标、付款层层卡要。一家企业在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中标的道路亮化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平原新区规划建设局却推脱竣工验收,上千万元工程款无法结算。无奈之下,企业负责人于2013年年底向该局副局长张义龙行贿10万元后,工程随即得以验收。

“从设计、招标到验收、支付,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一位路灯工程承包商说。一些招标标书对路灯大小、工艺甚至花纹都设定好,这类“萝卜招标”不提前疏通肯定没戏;建设多是承包商先垫资,验收拖延几天,付款再推迟几天,数百万元甚至千万元的工程款,要付出一笔不小的利息。

政绩工程造就“注水路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说,各地争相建设豪华路灯、频繁大范围更换路灯、路灯价格“注水”严重等乱象,背后是地方官员政绩工程和利益均沾的心态作祟,不仅导致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暗藏巨大的利益输送空间。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天价路灯、豪华路灯,在多地新城区、景观区频繁出现。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路改造中,上百盏路灯平均单价高达4.5万元;云南省昆明市曾采取BT模式投资4845万元在环湖东路15公里路段上铺设路灯,平均每套路灯投入4.8万元;安徽省灵璧县长达8公里的景观大道两侧共有3排路灯,采用唐代宫灯样式路灯每隔30米一盏,合计近千盏,一年就要“亮”掉约300万元电费。

此外,还有不少地区对投入使用不久的路灯,以节能改造、市容提升等名义大范围拆除重建。如成都市新都区曾将多条道路的玉兰灯更换为中华灯,且都属于同一家企业的专利产品,部分拆换的LED节能路灯使用不到1年。

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遏制路灯行业腐败高发乱象,应着重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从厉行节约、注重实用出发,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对于投资较大的路灯工程以及涉及工程项目的公务人员,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在工程事中和事后加强审计;对于工程方案、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电费使用、维护成本等都要做到信息公开,以加强社会监督。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