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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的N宗罪

  • 投稿王启
  • 更新时间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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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网友在使用社交网络时须警惕各种陷阱,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管理好个人信息,谨防沦陷在社交网络的犯罪重灾区。

如今,微信已经成为许多手机用户不可或缺的交流工具。然而,微信“朋友圈”也是存在法律风险的,甚至朋友圈还潜在一些涉嫌犯罪的行为。那么,广大微信用户应该警惕哪些微信“朋友圈”中潜在的犯罪呢?

上传暴恐照片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王瑞婷检察官介绍,近年来,我国时有发生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关的暴力恐怖案件,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艾某某煽动民族仇恨案中,其使用手机登录个人微信账号及QQ空间、发布涉恐境外“东突”组织国旗等图片并进行传播,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被批准逮捕。

营销诈骗很多手机用户中的微信朋友圈中都出现了一些所谓的“朋友”发布出售或代购高档服装、化妆品、手表等物品的信息。微信卖家通过不断地在朋友圈发布产品图片,利用朋友推荐,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小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而一些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假货打算退货时,却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卖主。如刘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中晒泰国减肥药及减肥效果照片的方式进行宣传,并使用微信聊天的形式向买家进行兜售。经查,其所售减肥药因“未经批准而生产”被认定为假药。后刘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

求助诈骗微友在微信朋友圈收到求助信息,都是“某地”有幼儿被陌生人抱走,请知情者联系某手机号码的内容。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信以为真,帮忙转发。这是一种新型的电信诈骗,每多转发一次,就是帮骗子多传播一次。很多朋友圈出现的孩童被拐事件,令很多家长人心惶惶。经查,这些帖子均系造谣。还有一些求助骗局,名为求助,实为声讯吸费电话。

交友犯罪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平台定向搜索,伪装成“高富帅”、“白富美”加入高收入聊天群,通过聊天、查看个人相册等方式,锁定作案目标并与之建立联系,在获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还有的犯罪分子通过微信聊天工具搜索“附近的人”,将被害人加为好友并聊天,这便为其约见被害人并实施强奸等性侵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方便。如王某虚构有海外留学经历、北京律协成员、高尔夫球爱好者的身份,通过手机陌陌软件加入一个高尔夫爱好者群,与被害人结识并聊天交友,虚构急需还房贷、人在国外等事实,骗取被害人18.65万元。

交易毒品有人在“朋友圈”中进行毒品交易,诱惑别人误入其中。在徐某贩毒案中,徐某通过聊天软件加入多个吸毒者聊天群,并从网友处花1500元钱购买约5克冰毒,为“以贩养吸”。此后,他在自己吸食部分后以1600元卖给另一个好友1.72克,后在交付毒品时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