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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特许加盟连锁网点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 投稿Sun1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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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丽 黄德军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摘 要:本文是对旅行社特许加盟连锁网点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分析探讨。首先介绍了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的概念,接下来对连锁加盟门店与总社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最后提出旅行社连锁加盟门店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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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连锁经营;加盟门店;法律风险及防范

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3-0119-01

跟外国的大旅行社相比,中国旅行社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规模小、网络化水平低,而且由于水平分工,导致了旅行社业的恶性竞争越演越烈,平均利润率下降。 由于旅行社连锁经营能为企业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使旅行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度,于是各大旅行社纷纷走上连锁经营探索的道路。特许加盟网点在于总社合作的同时也存在着法律风险,本文分析旅行社特许加盟连锁网点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

1 旅行社连锁经营

旅行社连锁经营是旅行社凭借自己的优势,以自由连锁、特许经营和直营连锁等方式组合成一个联合体,在旅行社总部的规划下各店铺相互合作、相互支持,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获取规模效益。

2 旅行社特许加盟连锁

特许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 “经营模式特许加盟”属于第二代特许加盟,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质量标准与经营方针等都须按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收取加盟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并向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及后续支持。

3 加入特许经营前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1、总社应当具备的资格。(1)总社必须是具备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2)特许人拥有相应的连锁加盟的资源,即拥有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特有资源,资源是否属于总部自己所有。(3)总社是否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验;(4)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社备案及变更情况。总社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四个条件是加盟商要加入的连锁经营方式之前首先应当调查的背景情况。

2、总社应当向加盟商进行完整、真实的信息披露:(1)总社自身和特许经营的备案情况外以及向加盟商提供特许产品或服务的关联方的情况。(2)经营资源的情况即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企业标志、经营模式,包括这些专有的资源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关联方的授权内容权限,以及如果与关联方的授权中止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后续处理。(3)关于特许经营费用。特许人收取的费用以及支付方式,应当提供上限和下限标准及原因。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方式。如果签订合同之前需要交纳费用的,应当说明款项用途和处理方式。(4)向加盟商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条件等信息。(5)为加盟商提供持续服务,对特许人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信息。(6)加盟商投资特许经营网点的投资预算情况。(7)总社的财务状况以及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加盟商对于以上重要信息不仅要全面了解,还应当将特许人的相关说明全面体现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使特许人的说明和承诺落到实处。

4 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

1、关于总社收取的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总社一般会收取三种费用,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会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次性收取或分年度交纳。对于权利金的收取,加盟商只有持续使用总社所有的这些资源,总社就有权持续收取,而对于保证金来说,往往有的总社一次性将3年以上甚至于更长期限内的保证金一次性收取。但往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导致合同剩余期限内保证金无法顺利返还。因此,对于总社要求权利金和保证金一次性交纳的情况,加盟商需格外谨慎。

2、总社对于加盟店所开设地点的利益保障范围的约定应当明确。在某个商业区域内,应当只允许一定数量和范围的加盟店的开设,否则无法保证此区域内加盟商的利益。

3、关于总社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问题。即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总社提供的供应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或在市场价格的多少幅度内浮动。

4、加盟商的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商与特许人应当明确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

5、加盟商的保密义务。加盟商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对于已经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有保密义务。如果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给特许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将总社内部的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写入合同条款或以合同附件形式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总社提供的除加盟产品或服务之外的物品,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终止后的归属,防止因权属不明引发争端。

7、加盟商应与总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问题。约定诉讼或仲裁管辖对于双方均有益处。

(责任编辑:陈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