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呼市“铁路巨贪”两年敛财1.3亿获刑
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提高铁路运量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折合人民币共计7465.75205万元。还有其他款物折合人民币6366.143万元,马俊飞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故,法院做出以上判决。
2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童名谦在任衡阳市委书记期间,作为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童名谦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童名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原北京市丰台民防局长受贿被判十二年
北京市原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04万元及两套住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公诉机关对崔爱国有两项指控,其一是在2007年至2008年间,崔爱国为北京两家物业公司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104万余元;其二是在2005年至2011年间,崔爱国为贺晓郁(另案处理)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对方出资购买的房屋。
对第二项收受女老板贺晓郁贿款的指控,崔爱国辩称,二人事实上已经谈婚论嫁,“我的钱放她那儿,让她帮我理财。以后如果两人分手,这些钱会按银行利息算。”而贺晓郁的证言显示,双方就是行受贿关系。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崔爱国与贺晓郁并非夫妻,谈不上共同财产;“理财”的说法更是没有证据证明。崔爱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亲属能够积极退赃,以受贿罪轻判崔爱国有期徒刑十二年,在案扣押104万余元予以没收。
4 广东乐昌市原人防办主任因受贿获刑
乐昌市原人民防空办主任赵捷华受贿261.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05年至2012年期间,赵捷华利用担任乐昌市人防办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报建工作的过程中,收受沈某等10多名房地产开发商老板的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261.9万元人民币(其个人实际得到215.9万元人民币)。
乳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捷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检察机关谈话时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5 张家界市政府原秘书长被控受贿800余万元
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白开文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日前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白开文被控受贿832.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白开文在担任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在土地审批手续未经国土部门办理完成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让部分企业违规人园建设以及违法占用土地修建防洪堤、园区道路等工程,违法用地行为被国土部门发现后,均被处以行政罚款,共计167.2413万元。罚款则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的账户全额代缴,导致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02年6月至2013年初,被告人白开文在担任常张高速公路张家界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张家界机场扩建工作建设协调指挥部副指挥长、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832.5万元。
6 广东省人防办原副主任受贿被判十年
前不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莫远航涉嫌受贿一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珠海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莫远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珠海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红岭石场股东陈某明、陈某华找到曾经担任莫远航司机的江某,希望帮忙找关系为黄某办理取保候审。在江某的介绍下,陈某明、陈某华于2008年12月送给莫远航人民币20万元。莫远航遂要求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黄某办理了取保候审。黄某被取保候审后,与其他两人一起,再次送给莫远航人民币20万元。
7 江苏徐州一官员多次受贿被判徒刑
利用管理公园的职务便利,吃干股、抽提成,大肆收钱,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玉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010年10月至今年上半年,王玉山在担任市公园广场养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公园保安、保洁工作发包、香樟树采购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币共计74812元,并为上述人员在承接保安保洁工作和苗木供应方面谋取利益。其中,2011年9月至今年上半年,王玉山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以一位远房亲戚的名义,与他人成立物业公司,对管理中心负责的公园进行物业管理,收受他人多次送予的人民币共计4万元。王玉山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
8 北重物资部原部长因受贿包养情人获刑
因利用负责采购工作的便利,受贿357万余元用于包养情人,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原部长于毓生,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检察机关指控,于毓生于2004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北重公司物资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与北重公司有供货关系的武汉、北京等地的多家公司提供采购业务及结算货款等方面的便利。为此,先后收受这些公司357万余元好处费。于毓生的妻子长期陪同孩子在国外生活,于毓生一个人留在国内,出入娱乐场所时认识了陪酒女曹某。二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于毓生给曹某买车买房、买首饰买手表花去百余万,交往一年多曹某想回老家买房,于毓生当即给她几十万元。两人分手后,于毓生搭上陪酒女孙某,又在孙某身上花费百余万。
9 河南驻马店环境监测站原站长获刑十年半
2005年8月,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原站长曹振阳利用职务之便,在对舞钢市石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前,多次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提前告知某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某取样监测的时间。尔后冯某先后9次给曹振阳送好处费共计3.7万元。2009年至20124年,曹振阳在对有关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对比性监测时,违反规定以监测服务费的名义,向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收取监测费57万元,曹振阳个人收受驻马店南方钢厂等4家企业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7.7万元,并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振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曹振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10 深圳政协原副主席一审领刑
根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 曾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涉嫌收受贿赂并非法持有枪支,他利用职权及职务便利,帮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共6宗,收取包括玉石摆件、冬虫夏草在内的财物,总计金额约人民币556万元、港币2万元。其中,1999年至2002年,黄志光在任职深圳市宝安区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贿赂为下属职务升迁提供帮助。
法院一审判决黄志光犯受贿罪(其中约有200万元的受贿指控数额未被法院认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此外,扣押在案赃款人民币80万元、玉器摆件26件、香枝木罗汉床1张、维腊木插画桶1个、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1支,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黄志光的违法所得。
11 宁波市人社局原局长金俊杰因受贿被判九年
金俊杰,男,1957年11月出生,浙江宁海人,大学文化,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任宁波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年3月任宁波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同年4月任宁波市人事局局长。2011年4月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12月25日,市纪委监察局对金俊杰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2013年1月20日,金俊杰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作进一步侦查。11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金俊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金俊杰归案后坦白交代态度好,又有立功表现,且能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下判决:金俊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1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