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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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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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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是什么?

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四大重点领域的信用体系是核心。根据《纲要》的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分别是,“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对于政务诚信,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要求;对于商务诚信,提出了在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统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以及微观企业等15个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社会诚信,提出了在社会保障、医药卫生、计划生育、劳动用工、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服务以及自然人的信用建设;对于司法公信,重点围绕法院、监察、公共安全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诚信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司法公信制度建设问题等进行了系统梳理。

第二,三大关键环节的信用体系是保障。提出了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信用奖惩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等三大关键内容。这与上述四个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相辅相成,对于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作用,实现信用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常态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倡导和鼓励信用体系的支撑制度建设。为了确保《纲要》落实到位,结合各地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经验,《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同时《纲要》要求成立规划纲要推进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具体制定落实方案。特别是对于失信现象多发地区和部门,明确要实行行政问责。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过程相对比较短,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巨大工程,必须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多管齐下才可能获得较好的效果。为此,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特别在农村信用体系、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突破创新,是《纲要》的一个特色和亮点。

五、编制《纲要》有什么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编制这个规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推动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中有72项任务,其中有9项是涉及到社会信用体系,占八分之一。同时正在实施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项任务。如何使这些重大的任务能够更好地落地,能够更好地推进实施,需要有社会信用体系规划这样一个平台和载体来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推动这些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和实施。

第二,做好顶层设计。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全国上下方方面面都非常重视,各部门、各地区都做了很好的探索,也制定了一些法规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在全局和整体谋划上还有一些欠缺。从这个角度考虑,在已有的比较好的基础上,还需要在全局上做一个更加周密的谋划,把到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给各地方各部门以更好的引导。特别是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内容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任务的一个重要支撑。

第三,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都非常重要,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方向,这里特别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四,为了解决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诚信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体来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不诚信的问题。这对整个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这次规划特别针对四大领域提出了3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希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国的社会信用水平能够有比较好的提升,整个信用环境会有比较大的改善,形成一个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

六、采取什么统筹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第一,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这个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推进信用建设的专项规划,明确了未来发展的重大的任务和目标,是未来一个时期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这个规划既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对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很好的谋划,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第二,推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设。目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已将信用立法列入立法规划。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配合法制办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并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已经陆续制定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法规和规章。

第三,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全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实施统一信用代码制度非常重要。如果一个自然人、法人有多个信用代码,有多个主体标识,其信用信息就很难进行交换共享和整合。根据国务院部署,公安部牵头提出了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公民统一代码方案,发改委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代码方案。

第四,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目前在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已经建立了有25个部门参与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在这个机制下,专门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第一个小组是规章研究小组,对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些重大的专题和一些规章制度进行研究。第二个小组是标准化小组,对信用体系建设中涉及到的一些标准问题,比如说数据采集的标准、评价的标准等进行研究。第三个小组是需求协调小组,这个小组主要是解决信息的供求不对称的问题。第四个小组是共享技术小组,主要是解决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一些共性的技术问题。第五个小组是联合惩戒小组,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起来,共同利用掌握的信用信息,对一些失信的行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在共建共享机制下,目前已经梳理了一些共享的数据项,也起草了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合作备忘录,目前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签署。同时还启动了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

第五,推动地方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以来,通过开会、调研、下发一些文件,对地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去年成立了32个督导组到各地对信用体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地方也做了一些比较好的探索,比如说在长三角地区和东北地区专门建立了区域的信用合作机制,其他地方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七、征信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及下一步举措?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来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一个活动。征信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机制性作用。征信和信用、诚信共同构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诚信、信用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征信主要是实现目的的一个手段。征信主要是通过对经济主体信用的活动的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既帮助社会经济信息主体积累财富,也激励每个人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促进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完善。

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部署。人民银行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履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的职责,在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已经发布实施,使整个征信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条例》也确定了征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则。从法律层面上也确定了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地位,对实现征信业务的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这些年来组织商业银行的有关方面推动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建成并稳定运行,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三是征信市场初步发展。征信机构发展也比较迅速,社会上对征信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四是在征信管理上逐步加强。管理体系也不断健全,征信机构运营日趋规范,信息主体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五是在征信宣传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每年要做开展征信宣传月,“6.14”是信用记录关爱日,把信用意识能够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逐步深入人心。六是人民银行跟发改委一道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和地方新信用的建设,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当前,征信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近日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全社会目前对征信业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征信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地信用信息支持,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成为迫切任务。下一阶段,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化体系为基础,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征信市场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法律基础,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征信市场健康运行,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多层次的征信法律制度体系。三是大力发展征信市场体系,坚持市场导向,推动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要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征信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信用信息需求。四是健全征信管理体系,按照促进征信业规范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监管要求,加强征信市场管理,形成分类监管体制。五是继续做好征信的宣传工作,把信用意识的宣传更好的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八、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在整个征信和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单位的切身利益,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在规划当中是有这种考虑的。在规划里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提出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健全信用信息权益主体权益保护机制。这方面要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来加强保护。二是提出建立自我纠错、自动更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以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机制为重点,通过以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要制定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并且要加大执法力度。

在过去的实践当中,《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在这方面我国在法律上已经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比如在严把征信机构准入的关口,对个人征信机构,《条例》规定是一个许可制度,以申请来批准。对企业这一块松一些,是备案的方式。二是《条例》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的规则,包括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有严格规定,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了应该予以删除。三是明确规定禁止和采集征信机构的个人信息,包括跟个人隐私有关的一些内容。四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投诉和诉讼的权利,并且规定每个人每年免费两次获取自己的信用报告。五是严格的法律责任。对征信机构或者是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的,侵犯个人权利的,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年来,人民银行在积极开展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工作方面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了许多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二是近些年来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征信违规的案件,对违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征信的主题宣传月的活动,每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大力宣传信用方面相关的知识,提高信息主体个人的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包括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小微企业信用发展及融资难问题如何缓解?

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要。目前在我国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样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缺失是一个原因。因为贷款、金融支持包括其他资源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信用就必须提供一些其他的抵押、担保,小微企业在这方面实际上没有这个能力,但是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又不完整,那怎么办?最根本的一条是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建设。一方面,小微企业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诚实守信。另一方面这些信用记录要很好的归集、整理和应用,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关于这方面的工作,其他领域也存在这个问题,比如规划中提出要加强“三农”方面农村的信用信息建设,这方面也是比较滞后的。中国农村要走向现代化,要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问题,实际上信用体系建设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目前来看,在一些相对薄弱的环节和发展滞后的领域,信用建设大都比较滞后。只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为未来发展提供保障,使这些领域得到更好的发展。

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这方面非常重要,也是《纲要》两个专项工程。这方面是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方式,也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内容。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和今年国务院分别召开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农村地区发展的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根据部署,这些年来人民银行在这方面,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也推进了相关的工作。一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2009年印发了《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印发了《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数据项指引》,今年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确定了63个地市县,作为重点试验区来推进。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信用评价机制,在各个地方将分散由各个部门掌握的小微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信息整合,建立了信用档案,目前在全国累计为244万户小微企业和1.5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1亿多的信用农户,建立了100多个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构建了信息的通报和应用机制,依托信用档案系统提供了查询分析的服务,实现了小微企业农户等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的共享,为地方政府的履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持。到今年的3月底,累计已有37万户小微企业,8900多万农户获得了银行贷款的支持。联合各个方面发挥了信用激励的政策合力,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完善对小微企业信贷决策的流程,包括对农户方面的一些政策措施,来逐步引导金融向小微和农户方面支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