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妮娟
根据中宣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曰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昆明市普治办于11月28日组织市人大、市政协、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高校法学专家、资深律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交流会”。
与会同志紧紧围绕宪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和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实践、宪法和政治文明建设、宪法和依法治国方略、宪法和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现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符合国情、充分体现了时代特征,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将发挥巨大作用。大家还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