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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弱势者严格执法不悖法治精神

  • 投稿水水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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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琳斌

因不满对车辆超限超载的处罚决定,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夫妻俩,不久前在民权县超限检测站服下农药,导致夫亡妻中毒的悲剧。在记者采访中,不少货车司机都哭诉生活不易,执法人员则吐槽执法难。公路管理以罚代管、政出多门、罚款名目花样繁多等老问题已有大量报道和评论,但不少车主公然对抗执法、如何对弱势群体严格执法的问题,却至今还没能引起公众关注,这个问题其实也很值得讨论。

永城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货车车主阻挠执法几乎已成为常态,“带药闯岗”已经不算新鲜,利用孕妇、婴儿、艾滋病人等阻挠执法的方式也层出不穷。就拿张高兴案例来说,民权县超限检测站是否工作没有做好尚待调查,但他的车超限率为107%,已明显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测站要求他卸货及罚款3万元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但张高兴却迟迟不接受处罚,他有具体困难是另一个话题,但他再次违法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贯彻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要求超限站严格执法以维护法律的权威,进而规范货车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强制卸货,而不能因为车主阻拦便拖延了两个月还未执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关部门应以处理好张高兴案为契机,尽快对公路执法体系动大手术,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公路收费的诸多乱象,切实做到严格依法执法;而对于货车车主来说,遵纪守法是安身立命之本,他们也应牢牢树立严格依法经营的观念,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超载而危害公共安全,事后又抗拒正常执法更是错上加错。

再如不久前热议的一个话题:一些地方摊派火化指标,从而形成一条从偷尸、贩尸到顶替火化的畸形黑色利益链。媒体在严厉批评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时,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一个关键问题:一些地方的民众无视国家法律,经常将死者偷偷土葬,当地政府又不敢强行挖出来火化。可以说,由于当地部分民众违法在先,有关部门又不敢严格执法,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出此下策。

也许是出于人性对弱者的同情,对于弱势群体违法违规的现象,部分公众和媒体往往抱以同情态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常有意无意地淡化甚至回避,对政府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揪住不放,甚至刻意放大。而部分弱势者也有意识地利用这一点知法犯法,并让有关部门在执法时顾虑重重、缩手缩脚,不敢严格执法,这又在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弱势者敢于违法违规的“底气”,从而破坏了法治建设。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全社会平等、公正意识的增强,但在多数人的意识中,这种平等、公正恐怕更多是指强势者与普通群体之间的平等公正,或者说公众要求钱权阶层不能享受法外特权的意识很强烈,但对弱势群体则普遍持“不妨放一马”的心态,于是强势者违法乱纪很容易引起公愤,强大的舆论压力往往能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而当弱势者违法乱纪,其困难之处往往会被媒体强调得比其违法之处更为突出。较突出的例子是违法超生问题,富人权贵超生一旦被曝光,在媒体的穷追不舍下最后都得受罚,如张艺谋;而偏远地区的部分农民或流动人口超生,情节往往比富人权贵严重得多,但因舆论并不热心,当事人亦因穷困而拿不出社会抚养费,有关部门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便每每不了了之。

可以说,执法部门对弱势者严格执法同样符合法治精神。公众和媒体能否对弱势群体违法持公正平和的态度,而不被同情心遮蔽了对真相的准确判断和理性思考;有关部门能否顶住压力而对强弱势者一视同仁,严格依法执法,在某种意义上更能体现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