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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民工易,讨欠薪难!

  • 投稿脑洞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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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风信子

随着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如今在我国内地的不少城市,“民工荒”的现象几乎每年都在上演,特别是在历年春节过后都尤其突出。肇始于一些南方城市的“民工荒”,既包括了“普工荒”,也包括了“技工荒”,其实是用工制度的一个不合理现象,从中反映出来的无疑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一种结构性短缺。身为背井离乡地进入异地城市打工挣钱的农业户口人员,总数约达2亿之多的农民工们已广泛进入我国各城市的不少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承担着许多基层、基础性的工作任务,人力市场对这个群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但过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以及在用工和生活中经常遭遇的一些歧视行为,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面对城里那份“并不可靠”的工作时,由当初的趋之若鹜变得日益理性甚至漫不经心起来,这就导致了不少城市的用工单位都每到春节过后就会遭逢招不到农民工的尴尬。这种每年一遇的“民工荒”,在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尤为严重,用工单位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农民工们前往就业,包括跨省招聘、许以高薪等等。

对于农民工们来说,出现“民工荒”应该是件好事情,这意味着他们在城里找工作更容易了,而且还可能大幅提高工资表上的数字。但问题在于,在拖欠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薪酬待遇已成风气的今天,这个诱人的数字未必就能够如期兑现,于是对于许多刚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来说,当农民工非常容易,但要从用工方追讨到欠薪就太难了!

“夺人眼球”的讨薪事件

在今年春节前夕,《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爆出惊闻:在年关临近的2015年2月14日,十多名四川籍农民工在连续发出内容为“讨薪无果,徒步走回四川”的多条微博后,开启了他们从云南大理徒步走回四川老家过年的旅程。这些农民工分别来自四川自贡、绵阳、广元等地,其中从云南大理到四川广元有着长达1300多公里的路程,这些饥肠辘辘且囊中羞涩的川籍农民工们若真的要拖儿带女地徒步回川,真不知得走到何时。

临近年关、讨薪无果、拖儿带女、徒步回川……这一连串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无一不戳中网友们的泪点。由于这些农民工发出的讨薪微博引起了全国网友的高度关注,留在大理继续讨薪的工头在他们走了两个小时后,开车追上了他们,分别发给了他们每人1千元的路费,让他们得以乘车回家。但回到家门口的农民工们依然还在刷微博吐槽说,兜里仅有区区千元钱的他们仍“不好意思进门”。农民工们“边刷微博边讨薪”的无奈之举,虽然引起了一定争议,但随即也引来众网友纷纷点赞:“这是被那些欠薪者逼出来的大智慧!”

通过多家媒体的新闻报道可知,这数十位川籍农民工已在云南大理的一处桥隧项目工地上干了一年多的活计,但都始终未能拿到约定的薪酬,甚至快临近年关了,工程方也一直未付薪酬,苦无办法的他们只得决定从云南徒步回四川老家过年。从那时起,他们中一位网名叫“苏辰的农民工”的工友便在网上不断晒出数十张照片,真实记录了他们从离开工地到徒步上路的全过程,照片中显示有多位农民工在宿舍打包好行李后,曾一起举着求助牌在大理火车站合影,然后便背着行囊,一脸倦色地行走在了离开大理的公路上。

2月14日这天正值西方社会的“情人节”,针对网上热传的“川籍农民工无奈徒步回家”事件,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于当日下午通过官方微博通报说:早自2014年10月起,由于苏辰建设集团桥隧项目部与其下属的部分工区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用等问题产生纠纷,讨薪事件便陆续出现了,该管委会闻讯后及时介入,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督促苏辰建设集团桥隧项目部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及时兑付相应款项,并要求后者绝不允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目前出现的情况是,苏辰建设集团方面已向下属各工区支付了相关款项,但部分工区仍拒绝支付给部分具体施工队、组相应款项,因此大理市已成立了综合协调工作组,要求苏辰建设集团桥隧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兑付工作。

地方政府的介入能否让“苏辰的农民工”们尽快拿到自己被拖欠的薪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这些农民工仅通过“刷刷微博”和徒步走上一两天便讨到了欠薪,这种追讨欠薪的方法定然会被全国各地被欠薪的农民工们争相仿效。这是因为,“讨薪之难”近年来已令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欲哭无泪,不少人甚至为之付出了生命代价。

今年1月19日中午1时许,年仅14岁、正上初二年级的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籍女孩袁梦,从河北省冀州市凯隆御景1号楼16层坠下身亡。据多家媒体报道,正值花样年纪的袁梦是在陪同身为农民工的父亲讨薪的过程中不幸坠楼身亡的,其生前那句“我要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要回工钱”,也成为了她的家人永远的伤痛。让未及“圆梦”的袁梦丧失宝贵生命的,是区区90万元钱款,其中包括约60万元欠薪,以及30万元被拖欠已久的材料款。原来,袁梦的父亲从2008年起就带领一群家乡人到河北一带打拼,但在事发工地做工两年了,应得的工钱却被开发商一拖再拖,其手下的50多名川籍工人则等着要钱。袁梦见父亲老是被开发商虚与委蛇,便自告奋勇地请假来帮父亲讨薪,不料却意外地丢了性命。

本应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读书的孩子,却不得不加入到讨薪队伍中,爬上父亲和工友们亲手建造的高楼,并为了讨回父辈们的血汗钱而纵身一跃……这样的人间悲剧,总是会像钢针一样扎进人们的心里。可问题是,每到年关来临之际,我国社会就进入讨薪事件的高发期,此类“跳楼讨薪”的新闻就会不绝于耳,“讨薪丢命”的惊闻也会不时传出。

今年2月17日下午,在湖南省涟源市的龙庭尚筑小区,一名多次讨薪未果的男子在距离地面60多米高的楼顶“跳楼讨薪”,所幸在紧要关头被当地警方救下。2月15日中午,在湖北省大冶市叶家坝祠堂附近的一个在建工地,一名47岁的黄石籍农民工也因2万元工资被拖欠而“跳楼讨薪”,所幸在他险些坠下七楼的那一瞬,现场消防官兵拉住胳膊将其救回。2月13日上午,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艾志工业园,一名中年女子也爬到5层高的楼顶欲跳楼讨薪,后经民警长时间劝说而获救。1月17日,在湖北省会武汉打工的25岁荆州籍小工头黎某率工友在服装厂6楼楼顶“跳楼讨薪”,在拿到厂方兑现的3万多元工钱后,却因扰乱公共秩序而被警方行政拘留。1月5日上午,在山东省聊城市,68岁的农民工岳某在为儿子带队的劳务队讨薪过程中跳楼身亡……去年12月13日,来自河南省郸城县的47岁女农民工周秀云还在追讨2.9万元欠薪的过程中,先是被工地保安追打倒地,随后又被民警长时间脚踩头发,结果不幸惨死在山西省会太原市的一个派出所里。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这似乎已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普遍面临的就业困境。其结果是,“夺人眼球”的讨薪事件近年来都在我国各地频繁发生,而且很多讨薪事件都总会与死亡“关联”着,虽然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也是农民工们的法定权利,但这种权利的兑现俨然已步入了一个“怪圈”,只有将事情闹大,甚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情方能得到解决,于是爬塔吊、跳楼、喝农药、自焚等,都成了常见的追讨欠薪方式。

治理十余年依然收效甚微

说起成功追讨到欠薪的农民工,已成标志性人物的重庆农妇熊德明,至今还会不时被人们提起。2003年10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考察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时,经过位于库区腹地的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路遇了这名时年42岁、刚打完猪草回家的中年农妇,后者向温总理反映说,她的丈夫有2300多元工钱已被拖欠了一年之久,因此影响了孩子交学费。在温总理的关心下,熊德明一家当晚就拿到了工钱,拖欠农民工工钱的问题也由此引起了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并引发了一场席卷全国的清理欠薪风暴。

从那以后,我国各相关部门便开始了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清理欠薪行动,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不断出台。如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建设部等8个部门也于2004年1月3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部、发改委等16个部门还于2004年10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2010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地各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回顾近十余年来的相关政策动向可见,我国政府有关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头文件几乎每年都有,可相关问题依然长存难消。

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明确规定对欠薪逃匿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但仍不支付的行为人,可以定罪量刑。按照规定,凡是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均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对行为人最高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从而提升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操作性。遗憾的是,遍及全国的欠薪及恶意欠薪行为并未就此戛然而止。

今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作用。但随后从各地接连传出的一连串“极端讨薪事件”,也再次向人们诉说了农民工追讨欠薪的不易。有分析认为,农民工被欠薪事件屡屡发生,显示出了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对弱者的“保护网”还没能编织完备,整个社会上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特别是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制度和文化也还远远没有形成,由劳动监察、建委、工会、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各地清欠办更是常对一些劳动违法行为不闻不问、相互推诿。

有媒体援引权威数据报道称,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案件21.8万件,然而自恶意欠薪罪生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仅有12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人社部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13年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为2039起。还有数据称,在2013年各地移送司法的890件恶意欠薪案件中,截至2014年1月仅53件经法院审结。

“部门年年发文、欠薪年年依旧”,如此久难根治的欠薪顽疾,根源就在于各级政府至今都未真正建立起强有力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受伤不浅的当然就是那些维权无门的广大农民工。在高发的讨薪事件中,一个“讨”字便折射出了广大农民工心头的几多辛酸,与之对应的是很多公司小老板要么无故拖延耍“无赖”,要么干脆动辄玩“失联”;不少大公司也在拼命玩“深沉”,张口闭口讲公司困难,要农民工们“发扬风格”;甚至连一些基层政府工程项目也不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也难怪每到春节临近,不少被欠薪的农民工便急于通过各种方式讨要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