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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因互存,各地频现“存款失踪”奇案

  • 投稿糖琴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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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

杭州42位银行储户数千万元存款被清零、泸州老窖储户的5亿元不知去向,以及重庆储户120万元存款蒸发,状告银行反被判刑——近期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银行接二连三频频曝发出的巨额“存款失踪”奇案,屡屡刺痛并挑战着人们最基本的“安全神经”……

金融行业——银行到底怎么了?!面对十几亿双惊恐而又质问的目光,金融部门声称正在调查。然而,众多储户巨额存款财产的不断相继“蒸发”“失踪”,这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损害了广大储户的合法权益,更是重创了金融机构的信誉。金融机构安全、技术、监管责任等被指滞后已凸显端倪。

业内人士称,从有关案例剖析来看,“存款失踪”根因一是银行管理或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二是个别社会犯罪分子与银行“内鬼”勾结有关,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因其调查阻力大、取证难度高,能抓获罪犯、追回赃款的过程复杂,导致如数失而复得的机率几乎廖廖无几。因此,专家指出,如何依法保护储户的资金安全,关系到法制建设的大义,同时也是打击犯罪、保障财产安全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关键。银行必须加强金融安全管理、增加技术安全投入力度,政府监管部门亟待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并且加大追责力度,已是当下民心所向的迫在眉睫的大事。

文/本刊综合

作为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在4.3亿户家庭中,储蓄存款被认为是最安全的资产保存形式。然而,近期各地银行却频频出现存款“失踪”怪象: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存款也出现“异常”,近3个月就有存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5亿元不知去向。

各地频现存款失踪

2014年初,浙江杭州某城市商业银行的储户张先生查询账户时发现,自己户头上的200余万元存款竟然只剩几块钱。他随即向银行方面投诉,报案后,经杭州市西湖区警方查明,该案件共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记者调查发现,储户的存款往往被不法分子乃至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据杭州市多位受害储户回忆,自己存钱时均曾遇到银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可将资金以某种高利息的形式存人。“经调查,这就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杭州西湖区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存款大盗”专门针对各大银行存款下手。银行内部人员被买通后,储户在柜台存钱时,资金被存人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目前,案件嫌疑人邱某已被杭州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何某也于今年1月4日在出逃期间被上海铁路警方抓获。

——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据某国有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

“存钱回来才发现,拿到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保险单。”安徽芜湖市民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6日上午,从北京打工回乡的他将攒下的5万元存人邮储银行南陵支行某营业部,出具的“存单”却是中国人寿保险投保单,还标注为“银行、邮政代理专用”。 ——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存款被盗取。“存款丢失还与银行票证系统有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有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8日,四川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骗取泸州老窖存款的四人批准逮捕。嫌疑人仅通过伪造的银行票证,就成功从银行骗取泸州老窖公司上亿元存款。

多数银行将责任推至员工个人

“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说,现实情况是“几乎不可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

面对存款冒领、丢失等质疑,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

“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刘继承说。

安徽一些遭遇“存款变保单”的邮储银行储户向记者反映,误导销售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柜台人员甚至折叠存单只露出签名栏,直接让警惕性不高的储户签名。

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因此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直接导致存款丢失。”徐玉平说。

存款丢失后,获赔更是艰难,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人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

在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件中,储户索赔同样经过多年也没有说法。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屡屡与银行对簿公堂。例如,上市公司酒鬼酒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银行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但是,对于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机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认为,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在实际中,商业银行却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存钱时说国有大行最可靠,还有监测系统等‘高科技’保护,丢了钱又来找储户要证据、要录音。”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坦言,在没有书面证据和录音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承认存在误导,因此也需要督促银行完善合同监管,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现在一些基层员工甚至私下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展开‘合作’,并享受提成,银行方面至少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居民财富不能成为风险“高发区”

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存款丢失在我国银行仍属少数个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将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督察。“即便是这种个案现象,也不应该再发生。”

据记者了解,在杭州联合银行存款被盗案件中,超过5000万元被盗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余缺口部分将由杭州市联合银行先行垫付。“总体上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在银行后,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档次,不得通过返还现金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通过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法律人士提示,采取现场返还利息、额外给予高息的“贴息存款”是违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储户不可轻信银行员工和“中介”推销。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会杰建议,由于储户缺乏举证能力,可推广银行先行赔付、由银行向“大盗”追责的做法。

专家认为,作为居民财富的重要保管者,银行存款丢失的主因是“内鬼”频现、欺诈频发、违规违法操作不断,而调查阻力大、取证难度高也给司法工作带来困难。“司法实践中,银行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其体量来说是杯水车薪,难以构成实质性威慑。”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刘春泉指出,事发后不少银行忙于息事宁人,并没有严格内控机制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司法机关正加紧制定相应的解释细则,有望明确存款类案件违法主体的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布的保障民生典型案例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存款盗刷判例案件判决中认定,相对于普通储户而言,银行更有条件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实施的犯罪,银行有责任制定完善的业务规范,并严格遵守规范。

“从近年的判例来看,随着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储户存款有望获得更多保障。”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岗认为,百姓存款安全事关区域金融稳定,只有倒逼存款机构彻查违法行为,才能保障数亿存款人权益。

(经济参考报)

■案例

储户巨额存款被盗系列案,近4亿元进神秘女子账户

2013年过完年,义乌方先生听朋友说,有人在替银行拉存款,贴息高达15%。类似的事情方先生曾做过,的确拿到了比银行高四五个点的贴息。

2013年3月8日,方先生跟中间人一起赶到某银行天台支行。方先生办好银行卡,没有开通网银,然后打电话给在义乌的老婆,330万元可以打进来了。

当天中午,方先生跟中间人一起吃饭,吃完饭接到老婆电话,说钱已经打过去了。中间人说:“去柜台上拉个流水单据证明资金到位,15 010的贴息我就可以马上打给你了。”方先生照办,当天便拿到了15%的利息。

当时存款期限为一年,所以直到2014年3月8日,方先生才发现存款消失,而在与这家银行的交涉中,他得知,自己的330万元是在存入当天下午1:43被转账到了邱爱玉的账户。

类似遭遇的还有义乌刘先生。2013年11月,有人派发银行揽存小广告,几乎每个摊位一张,“名片上面写着银行揽存,贴息3%-5%”,刘先生打过电话去,对方说,钱是存到某银行(和天台那家不是同一家)宁波奉化城东支行,对方说,如果存款多的话,最高可以争取到10%的贴息。

2013年11月18日,刘先生跟中间人一起来到奉化。整个存款过程都由刘先生独自办理,刘先生只办了一张存折,当看到存折上显示250万元存入后,当天刘先生就从中间人处拿到了25万元。

一年后,2014年11月18日,刘先生账户里250万元不翼而飞。这些钱也去了邱爱玉的账户。

随着案情的逐步揭开,据记者掌握的不完全信息显示:杭州的银行9000多万元,天台的银行近千万元,奉化的银行数千万元,江山数百万元,江苏有将近2个亿等都进入了邱爱玉的账户。邱爱玉,调动了三四个亿的资金,她到底是如何搞定了那么多银行的人?

据梳理发现,杭州的银行,邱爱玉搞定的是负责人;昆山,邱爱玉搞定的是支行行长;苏州搞定的是负责审核的业务经理等等。

这些人和邱爱玉之间真的有深厚感情和密切关系吗?其实,也未必。以杭州联合银行为例,分理处负责人祝某最初认识的是一个金融掮客,而掮客又认识邱爱玉,由此,邱爱玉得以和祝某结识。邱爱玉和中间人对祝某说明,可以帮忙拉存款,这让双方相谈甚欢。一开始,邱爱玉向祝某提出的这样一种操作方法涉及金额估计也就一两百万。金额不大,再加上自己能拿到3%的好处费,祝某就“帮忙”了。所以说,在利益和以往不规范操作的惯性之下,银行中总有些职员轻而易举被攻陷。

重庆储户120万存款蒸发,状告银行反被判刑四年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四年。最高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到这一离奇案件,储户出狱4年后终获无罪判决,目前正与农行协商赔偿。

张净,1943年出生,四川成都温江人,重庆最老牌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2001年初,在其公司任副总经理的黄志忠找到张净,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付给高息。张净考虑到私人借贷后资金的安全性,并未同意。后黄称对方有银行的朋友,可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存一贷三,只需要张净把钱存到这家银行,就可帮助朋友获得三倍的贷款。

2001年5月25日,张净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对方按30%年息给付的11.4万元利息,以及盖有“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

之后的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陈登贵的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

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便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

原来,向张净引资的陈天明、雷锐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 010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净的38万元到账后,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净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而引资一方的雷锐等也表示无力支付。2005年6月,张净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托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人,向农行追讨存款。

诉讼过程中,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2006年9月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的公司办公室,63岁的张净被不请而来的4名梁平警员戴上手铐抓走,送往梁平县看守所关押。次日,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

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泄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不久后,张净去到北京,向最高法求援。2014年12月,重庆高院以“(2014)渝高法刑提字0001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裁决了该案,终审宣判张净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