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迤 客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生育限制的呼吁再度成为热点话题,并在中国社会的“庙堂之高”和“江湖之远”均搅起阵阵涟漪,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已步入老龄社会,近十年来将会出现青壮年劳力非常缺乏的问题,放宽生育限制于国家发展、民族未来都有好处。在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中,山大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大钧的提案便与人口问题和计生政策有关,认为自去年起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并没能刺激人口增长,因而建议全面放开二胎生育限制: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王树理提交的提案,也建议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转而控制三胎生育;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美术系教授孔维克(孔子第78代嫡孙)甚至建言,除全面放开二胎生育限制外,还应鼓励高学历者生三胎,以利调整我国人口结构、优化国民人口素质……
针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虽然国家卫计委官员解读称,中国推行已久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并不会有变,目前仅是在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重点做好“服务和管理”,但有关专家和媒体却解读说,李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未提“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信号,意味着受经济下行、人口萎缩等因素影响,我国现行的人口政策将有所变动,强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无疑是政府在为人口政策大革新做机制上的铺垫工作,由此预示着计生政策很快就将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当然也有观点认为,由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及“全面放开二胎”,所以计划生育在今年内并不会有大的政策调整,至少目前还没有具体方案,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同期也公开表示,今年不会搞“全面放开二胎”的区域性试点,原因是“单独二胎”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
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都坐不住了,开始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看法,其中就包括了联名上书中央。
法律学者联名吁取消生育限制
今年3月22日,来自全国21所高校或机构的50名法律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交建议书,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废除生育审批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还权于民,实现公民自主生育。来自全国多家主流媒体的报道称,这份名为《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取消对公民的生育限制》的建议书,已于23日上午邮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这已是中国人口学者近十一年来第四次就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联名上书中央,吁请中央顺应我国人口格局新常态,进一步实施生育政策调整,尽快放开二胎生育,并及时取消对公民生育数量的限制。
这份建议书的发起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联合签名者则包括了“法学三老”,即原《中国法学》总编郭道晖、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李步云、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另有来自北大、清华、人大、南开、复旦、浙大、厦大等全国21所高校或机构的教师也联名签署,如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沈岿,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国际法学教授白桂梅,环境法学副教授王社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法学教授于安,清华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何海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学教授林嘉,行政法学教授莫于川,宪法学教授张翔,行政法学副教授王贵松、喻文光、王旭,法理学副教授张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刘莘、何兵、王天华,宪法学教授王建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行政法学教授杨伟东,行政法学副教授韩春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行政法学研究员李洪雷,副研究员吕艳滨、李霞,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徐听,以及朱福惠、黄卉、田飞龙、毕洪海、陈征、毕雁英、孙笑侠、葛洪义、郑春燕、郑磊、姚金菊、侯欣一、宋华琳、闫尔宝、顾大松、高秦伟、伏创宇、苏宇、郑宁、蔡乐渭、李听等在国内法学界举足轻重的专家学者。
该建议书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单独”夫妇可生育两孩的政策已满一年,但政策效果远低于预期。由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强调控制人口数量、实施生育审批制度,既不符合我国《宪法》中的人权保护条款,也与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款冲突,因此应尽快对其进行修改,修改的基本原则在完全尊重公民生育权和家庭权利的前提下,以公民的生殖健康权保障为核心,形成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进行生育,并且应确认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废除现行的生育审批制度,从而体现宪法尊重人权的基本精神,又与法治的精神和具体要求相吻合。
建议书还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仅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不当限制,也阻碍了公民对生育权利的行使,同时社会抚养费制度还存在征收主体多头化、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适用程序不明确、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等现象。因此也应当尽快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从而体现我国政府对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的保护,同时防止权力被滥用,从根本上避免现行社会抚养费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公平和不平等现象。
参与联名上书的众多法律学者们一致认为,我国2004年版的《宪法》修正案确认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生育权的普遍性、道德性和重要性,无不体现了它作为基本人权的内涵和价值。我国《行政许可法》也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都可以不设或不必设行政许可,而生育权体现了个人和家庭的主体性地位,对此设定行政审批不符合法治要求。再者说,中国已处于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多年,生育率已低于实现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达20多年,目前中国人口已进入生育率长期走低、老龄化日趋严重、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巨大并继续增加的新常态,但现行生育审批制度却通过强制手段限制人口增长,视人口为负担,忽视了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严重扭曲了人口的健康发展,侵害了家庭与个人的幸福权利。与此同时,从“超生罚款”到“社会抚养费”,这一旨在限制生育的制度已在中国持续了30年,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不仅征收标准不一、程序混乱,费用去向也不明,近年更是屡遭诟病。
为此,法律学者们在建议书中提出,生育制度改革乃大势所趋,一方面应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机制,由国家干预转变为家庭和公民个体自由决定,即公民有权自主决定生与不生,有权自主决定生育数量、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另一方面应强调政府的指导与服务职能,为公众提供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险等领域的优质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从人口大国走向人口强国的目标。
近年来取消生育控制呼声不断
其实在近几年来,我国学界就已多次向中央建言,要求尽快启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和家庭的生育权,废止生育审批并实现自主生育,禁止强制堕胎,在尊重公民生育权和家庭权利的前提下引导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生育。其理由都是:“这不仅是建设法治社会与保障人权的需要,也是减少当前计划生育管理中的不合法、不公平问题的需要,更有助于中国顺利完成计生政策的历史性转型。”
早在2012年7月,15位国内法学、人口学学者便首次联名签署修法建议书寄送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求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并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该建议书的发起人除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法学博士)、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人口学博士)外,还有携程旅行网董事长梁建章(经济学博士)、杭州平和国际英语学校校长洪秀平、北京某公司资深金融策略师黄文政(统计学博士)三人,附署签名同意的学者亦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博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法学博士)、张翔(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建勋(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丰(人口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学院教授于风政(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袁刚(历史学博士),上海社科院教授梁中堂(人口学家)等。
在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21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的39位法学、人口学专家也联名起草建议书,报送中央、全国人大并转国家卫计委,建议尽快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及时取消对公民生育数量的限制,让生育选择权回归家庭。众学者一致认为,生育率长期走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城市化率不断上升、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巨大并继续增加,已经成为中国人口格局的新常态。“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冷淡反应,不仅再次证明以往对出生反弹风险的夸大,也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生育水平长期无法回升的担忧——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生育率降到极低水平之后成功地恢复到更替水平,生育政策调整宜早不宜迟,越迟付出的代价也将越沉重,且每个家庭生育孩子的窗口期都是短暂的,不应该由于决策的推诿迟疑而剥夺了千万家庭应有的生育机遇。
这份由39位学者联名的建议书,是在2014年12月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举行的“面向未来的中国人口”暨第三次生育政策座谈会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留美社会学和人口学博士)、复旦大学国家千人计划学者王丰(留美社会学博士)、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留英人口学博士)三人发起的,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马小红,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研究员马焱、王广州,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天夫,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王金营,杭州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王涤,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风笑天,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左学金,华中科技大学人口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授石人炳,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授赵中维,原国家计生委规划统计司司长张二力等相关领域的学者们共同签署。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都在密切关注生育政策改革,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贾庆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等均建议废除社会抚养费,在日本名古屋大学获博士学位的王名还建议在一些城市探索建立“鼓励两孩生育基金”,加快形成鼓励二胎、优生优育、面向未来的积极人口政策。
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都认为,人口政策关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人类的未来,因此人口政策的调整也必须着眼于未来。且人口是国家的根基与宝贵资源,我们的人口政策也应基于我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只有取消生育数量限制、废除生育审批制度,方能有利于家庭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可持续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若不尽快对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进行变革,我国人口很快就将出现长期、持续、急剧负增长的局面,人口结构将进一步恶化,从而导致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
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学界取消生育控制的呼声持续不断甚至日益高涨,法学家与人口学家们的呼声已多次通过联名上书、两会议政等方式直达中央,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都断言,我国生育政策的转变已经长期滞后于客观形势变化,应尽快在全国放开二胎生育,不再争议、不再拖延,并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取消对城乡家庭生育数量的限制,让生育选择权回归家庭,这将是社会收益最大、最得民心、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德政。而这些呼声能否获取相应的政策回应,我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