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亮
自去年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经过近八个月的实践,提高了为民司法水平、回应了群众呼声,走出了一条基层法院健康发展的新路,引发了我们无限的思考。
杏找不足,提高认识,是为民司法的前提
为民司法的目的性问题是长期以来摆在法院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民司法,必须首先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为此,伊旗法院通过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水平。
一、从学习教育中找不足。组织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专题讨论和“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推动精细化管理”专题讨论会;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材料280余份;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学习1 2次;邀请旗委宣传部、旗政法委联合开展首轮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1次,组织学习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乌兰木伦法庭先进事迹报告会1次;组织观看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1次。
二、从听民声中找不足。坚持真开门、开大门,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开展政法系统联合调研。深入伊金霍洛镇和札萨克镇开展了走访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求了53名镇领导班子、二级部门负责人、村两委正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对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回调查问卷41份,与35名基层干部群众举行了个别谈话,征求到意见建议49条;二是向全旗57家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93条,全面深入查找我院在司法工作及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每个业务庭室举办了一次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81条;四是在接访活动中查找问题。院领导、审委会委员通过接访日定点接访、专题约访、带案下访,主动在信访积案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中查找工作上的不足,征求意见建议63条;五是通过书记信箱努力查找司法服务工作中的不足,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32条。在此基础上,共收集意见建议318条梳理汇总,梳理汇总形成41条意见建议,反馈院党组及班子成员。
三、在对照检查中找不足。对照总书记列举的“四风”问题25种表现、中央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88期中列举的37项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四风”.“六难三案”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并逐条列出“四风”问题清单。其中领导班子列出“四风”问题16条,班子成员列出“四风”问题79条,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条目清晰。
四、相互批评找不足。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02条,提出整改措施76条。通过查找不足,全院干警深刻领会了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意图,深刻认清了“四风”带来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了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全院干警为民司法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为民司法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坚定。
多措并举,正风肃纪,是为民司法的关键
提高为民司法水平,关键在于法院干警要以过硬的作风、严肃的纪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此,伊旗法院多措并举,正风肃纪,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扎实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对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学习领会,全体干警对照纪律作风建设标准,书面汇报了自身不足和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签到、请销假、经费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不定期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规定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给予了处罚。
二、认真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开展“五联一包”工作,帮助示范户增强带动引领能力,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切实为贫困户和少数民族家庭送温暖、送关怀;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50余名党员深入阿镇高层社区开展了帮扶济困、捐资助学、讲党课活动;认真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将全院40余名干警分成7个组,由院领导带队,在全旗7个镇广泛开展法律咨询、判后答疑、调研走访、带案下访活动。
三、切实抓好廉政建设。通过个别谈心、提醒劝诫等教育方式,帮助有小毛病的干警及时纠正错误、改进不足,防止小毛病发展为大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和法官行为规范,文明司法,坚守职业良知,真正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向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开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网站,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及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解决“六难三案”问题,是为民司法的重点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为民司法最重要的体现。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解决好“六难三案”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此,伊旗法院下大功夫,彻底解决了“六难三案”问题。
一、推进诉讼创新。一是安排导诉服务。印发18种宣传册指导诉讼,广泛采取电话解答咨询、预约立案等办法,便利群众诉讼;二是推行大立案工作机制。从登记立案到开庭排期一次性完成,实现了案件繁简分离、一站式服务,因地制宜地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指定人民法庭登记立案;三是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理21次,审结各类案件17件,就地化解纠纷23件;四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63件120余万元。
二、加大保障民生与服务大局的力度。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以化解与“8337”发展思路相关的各类社会矛盾为重点,保障全旗民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制定出台《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旗委政府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实施意见》,立足审判职能,紧密结合全旗民生社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工作重点,落实重点优先的司法措施,对于“8337”发展思路相关的民生案件和影响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坚持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和“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矿业权纠纷、土地草牧场纠纷、民间借贷、房地产等案件的指导意见,牢牢把握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健全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个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四是成立了金融案件审判法庭,统一受理东胜区、康巴什新区和伊金霍洛旗境内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下民商事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案件501起,涉案标的约6.96亿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地区金融安全。筹备成立了札萨克人民法庭,着力服务大项目建设,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是着力保障民生。在全旗企业服务中心和阿镇4个人口集中的社区成立了法院工作站,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严厉惩处侵害农村留守老弱病残人员和妇女儿童的犯罪,保护农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审判法庭,在旗交警大队设立办案点,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累计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1起。成立小额诉讼审判法庭暨房地产纠纷调解中心,在旗房管局物业监察大队设立办案点,集中审理物业纠纷214起,协助旗委政府化解旧城改造遗留问题22个。
三、加强审判管理。改革完善审判考评体系。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两评查”活动为载体,对全院各业务部门和审判执行人员办案情况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并根据得分高低排名通报、奖优罚劣;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限提示与预警机制,防止拖延办案、久拖不决;规范延长审限、中止诉讼的审批,切实提高审限内结案率;严格落实民事案件随机分案制度、审判委员会分会制度、裁判文书签发和倒查责任制度、主审法官负责制度、全程留痕制度和逆序发言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分流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机制;充分发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功能,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员实行终身问责;健全完善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机制,防止边清边积,对排查出的清积案件,要求承办庭室限时办结,未能按时办结的将追究庭室负责人责任;严格规范案卷移交要求,切实解决拖延迟缓问题;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较差庭审、较差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全面提高干警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法院微博和主流媒体的力量,不断寻求司法与社会公众认同意识的连接点,拓宽民意交流渠道。完善审判信息披露制度、法条链接制度、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司法公开负面清单告知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在保障当事人查阅权、知情权的前提下,实现阳光司法。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设立执行专用账户,所有涉案款项全部打人专用帐户;建立执行监督机制,所有执结案件由纪检监察室进行回访;成立金融执行局,统一受理东胜区、康巴什新区和伊金霍洛旗境内金融执行案件268起,涉案执行标的4.53亿元;开展了“树诚信、打逃债”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和执行大会战,活动中共执结案件96件,部分履行72件,执结标的近0.41亿元。
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成立立案二庭专门负责涉诉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建立化解台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每月向院长报告化解情况,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每天安排一名审委会委员在院内接访。截至目前,接待来信来访140余人次,全部给予答复;办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27件;受理书记信箱转办案件29件,全部答复并及时予以解决。
制度建设是为民司法的有力保障
如何巩固已取得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如何保证为民司法活动不走过场?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作保证。为此,伊旗法院积极建章立制,严格落实,保障了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一、抓好全院“两方案、一计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超前开展好服务工作,对相关案件建立工作台账,院长、庭长亲自把关,确保及时妥善处理,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建章立制,严把制度关。针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按照“少而精,精而灵”的原则,广泛征求各部门、尤其是一线干警的意见,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及效用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我院编印出版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制度汇编》,进一步强化制度在工作实践中的执行力,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三、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严把“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会议规模和数量、落实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办案进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确保机关规范高效运转;认真落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切实解决影响法院工作的一切问题。
文化建设是为民司法的内在需求。如何使为民司法行为由制度约束内化为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伊旗法院狠抓法院文化建设,以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法院文化激励着每一位干警心系群众、为民司法。如今,伊旗法院已经形成独特的文化圈,产生了“场效应”。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伊旗法院风清气正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六难三案”问题基本杜绝,干警为民司法的水平有了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