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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乱象:扶贫还是“劫贫”

  • 投稿止水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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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综合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在一项扶贫项目中,本由政府扶贫办针对大庙村拨发的700多只“扶贫羊”,到了村里仅剩下300多只,并且村民每只羊还要缴纳300元才可领取。针对媒体报道河南汝州扶贫项目变农民掏钱买羊一事,汝州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已成立了市纪委牵头、政府办、陵头镇、市委农办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针对网上反映的问题立即全面着手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整个“扶贫羊的过程都疑窦丛丛:这种在当地并不稀罕的羊,均价五百多,七八百已经算是最高了,但由政府扶贫办一次性全款购买价却高达每只1300元;700多只“扶贫羊”,到了村里仅剩下300多只,并且村民每只羊还要缴纳300元才可领取。这其中数量的减少、价格的变化及村民交款的缘由、去向都让人难以容忍。

由汝州市农委扶贫办开展的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原本是一件大好事。可惠民政策到了基层却变了味。据爆料,扶贫羊是按组发放,每组3只羔羊,贫困户必须按组领取。即每个扶贫户要一次性缴纳900元钱。扶贫项目变成了按组卖羊,村民本来就不富裕,还要一次性缴九百,无奈大多选择了放弃。但“村长领了60只,村书记领了几十只,他们俩就100多只”,扶贫的羊成了扶助村干部的“特权羊”,而真正贫困的扶贫户反而成了变相勒索的对象,这到底是扶贫还是劫贫?

更为怪异的是,记者介入后,农委拒绝采访,村支书“受托行贿记者”。如果不是有难以掩藏的猫腻,农委为何要叫人“拿钱摆平记者”,该项目负责人究竟有何压力和无奈,恳求记者放弃采访?在支农惠农、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当地部门为何敢顶风而上,违法违纪?“羊去哪了”拷问扶贫监管。扶贫不能成为浪费公帑、滥用职权的华丽借口,扶贫款更不是欺上瞒下、权力寻租的“唐僧肉”。

看得出,这是一个关于扶贫项目缩水的问题。扶贫缩水,往往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缘于各级政府或者帮扶部门“雁过拔毛”,造成扶贫资金无故被克扣占用,到了贫困群众手中,原本拨发的700多只“扶贫羊”减至300多只,也就见怪不怪;一方面,如果群众总是将扶贫当成一种政策施舍,那么就会简单地将扶贫等同于白送,“扶贫羊”养好养坏一个样,反正自己是零风险。实际上,这也是造成扶贫项目缩水的一个潜在因素。

首先,政府帮扶部门要真情实意地扶贫,不能让扶贫成了“劫贫”。可以肯定的是,给贫困村投放“扶贫羊”,比单纯地送钱送物等输血式扶贫颇具远见。把这件好事办好,还得做足有关的“乡土功课”。养畜,必须考虑到牧草饲料、圈棚设施、疾病防疫、市场出售等因素,缺一不可,顾此失彼,只能半途而废。“扶贫羊”也一样,如果一条产业链上出现短板,那么最终效益自然无从谈及。

其次,参与扶贫的群众必须转变观念,扶贫既不是政府施舍,更不是政策普惠,莫让扶贫成了你争我抢的“唐僧肉”。长期的扶贫,给贫困群众的印象是,不管输血式扶贫还是造血式扶贫,自己不掏钱才是真正的扶贫。尴尬的是,这种扶贫机制造成“扶贫羊”被宰杀或者变卖,各地不在少数。说到底,扶贫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政府投资,投资就得讲求效益,讲求科学,讲求风险可控,比如要不要贫困群众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或者劳务投资,作为扶贫“保证金”考虑,视扶贫参与积极性、实际效果进行奖励返还,这实际值得政府多多考量。

所以说,若把扶贫项目视作“一个萝卜”的话,如果政府帮扶部门与帮扶的贫困群众没有双向责任意识,一旦责任倒查机制缺失,就会难免出现“一个萝卜多头切”的尴尬境况。因此,应该对扶贫部门和扶贫群众双方同时引进问责激励机制,从根本上避免扶贫产业见头不见尾、扶好扶坏一个样。尤其对帮扶对象进行奖惩,用足用活“鸡生蛋蛋生鸡”的民间财富原理,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实现扶贫效果最大化。否则,扶贫款花了,却落得鸡飞蛋打一场空,尴尬的并不是贫困群众,还有扶贫部门。

(本文综合自:中国质量新闻网、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