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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有力度还要有温度

  • 投稿笨笨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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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练洪洋

医疗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上游要控制好医疗费用,防止费用大幅度过快增长,中游要夯实医保工作,基本医保要落实到位,提高医保水平。唯其如此,处于下游的医疗救助才能更有针对性,为群众筑起最后一道防护栏。

6月17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徐华副司长解读大病医疗救助。徐华表示,将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你是不是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身份,只要你得了重病,产生的费用超出了家庭负担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都可以来申请大病救助。

不断健全由政府力量主导、社会力量共襄的大病救助机制,既是一种必然的公共选择,也逐渐成为基层救治力量的共识。“四险+一助”,即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大病保险(一些地方为缩小城乡差距开始合并、拉平),外加医疗救助,共同撑起公众医疗保障大网,让大病家庭有勇气迈进医院大门,减少因病致贫、大病悲剧的产生。

据民政部统计,2014年全国实施医疗救助9119万人次,也就是说,将近1亿人次得到了医疗救助。病有所医、孤有所恤,以人为本是社会文明与进步题中应有之义。

老百姓很现实,大病救助制度能否帮到自己、帮助有多大,一要看资金额度,二要看申请难易度。就目前的操作,因地区不同、对象不同,大病救助的标准也不同,对于特别困难的五保对象是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是定额资助。据统计,2014年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60%。客观地说,60%的救助比例,力度很大,堪称史无前例,但公众还是希望有进步空间,毕竟大病医疗费用是一个无底洞。哪怕自付4%(据民政部透露,基本医保加大病救助,总报销比例可以达到96%),对贫困家庭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钱从何来?资料显示,在大病救助的筹资结构里,中央财政投入占63%,地方财政投入占32%,社会捐赠不到5%,地方投入与社会捐赠相对较弱。两条腿走路,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尤其是地方财政这一块,要有更多担当;二是向社会捐赠挖潜。应该说社会不缺爱心,也不缺慈善资金——媒体披露一个大病案例,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凑齐医疗费用,甚至大大超过——缺的是资源整合。如何才能让社会慈善资金汩汩流人大病救助池子,与公共财政投入形成合力,是未来的着力点之一。

公共政策的效用评估,不光要看设计蓝本,更要看上线运行是否顺畅,“产能”是否能够发挥到最大。大病救助面向全社会放开之后,当公众真正有需要的时候,能否方便、及时申请到大病救助金,是一个很现实、很关键的问题。从过往医疗救助来看,事后补偿式的救助可及性差,一些人可能因无法支付前期支出而错失救治机会。大病救助制度,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既要避免资金浪费,又要保障即时结算,而非事后救助。此外,贫困者的贫困,不仅表现在物质,也往往体现在权利上,如果没有刚性的制度保障——包括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审批流程等公开、透明,减少审批者的自由裁量,他们想要得到这笔钱恐怕也不容易。总之,大病救助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更多的人文关怀。

医疗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上游要控制好医疗费用,防止费用大幅度过快增长,中游要夯实医保工作,基本医保要落实到位,提高医保水平。唯其如此,处于下游的医疗救助才能更有针对性,为群众筑起最后一道防护栏。

(转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