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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橡皮擦”法案,抹掉未成年人的网络过失

  • 投稿穆刀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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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杰瑞·布朗签署加州参议院第568号法案——“橡皮擦”法案,要求包括脸谱网、推特网等在内的各社交媒体巨头允许未成年人擦除自己曾经的上网痕迹,以避免自己年少无知的网络行为给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困扰。据悉,这在全球范围内尚属首例。

文/裴洪辉

事后豁免变事先宽容

美国法律对网络言论的规制极为严苛。自1991年惩处第一起网络侵权案件以来,已陆续出台《电脑犯罪法》《通信正当行为法》等上百部法律法规,用以惩戒在网络上“信口开河”之人。然而,正是因为美国司法对网络不当行为有着较大的惩罚力度,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很早就开始探讨如何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权利,因为未成年人较成人确实缺乏对自身行为足够正确的认知能力。那么,为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自我改正、知错就改的机会,变事后豁免为事先宽容,未尝不是一件体现善法善于宽容的善举。

这部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案,由常识媒体( Common Sense Media)的创立者兼CEO詹姆斯·斯泰耶推动并最终成型。他认为:“很多未成年人的上网倾向可能成为日后的梦魇,他们喜欢把聚会上狂欢作乐的场景甚至一些令人不快的东西贴到网络上,孩子们在自我反思之前往往就已先自我展现。这些错误可能伴随一生,不管走到哪儿,其网络痕迹都会如影随形。”

在目前这个新兴网络社交工具无处不在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时代里,未成年人常常会未经理性思考就一时冲动地公布一些不恰当、不合适的个人信息或过激言论,而这些内容的迅速传播往往又会在事后使未成年人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带来其他附带的恶性效应。例如,近年在美国发生的数起少女因不雅照曝光而自杀的事件中,肇事者大都为未成年人。

“橡皮擦”法案的出台,即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在事后经过自我反思或通过案例报道学习后认识到自己先前的行为不当时弥补过错的机会。

该法案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在社交网站上公布的内容,包括图片、消息或博文,如果未成年人要求删除,则社交网站应当删除指定信息,且社交网站负有向未成年人提示此项权利的义务。但法条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的未成年人,删除内容仅限于自行发布的信息,对于他人贴出的自己的图片和相关信息无法删除。而且,如果信息在首发者要求删除前已经在互联网的其他地方被复制或被重新发布,那么,法案无法保证该信息能够从每个网页上删除,且并未强制企业从服务器上将数据删除。

全盘审视,法案在实现立法初衷的效果上瑕疵诸多,但它在保护未成年人立法上的扩张与进步是无可厚非的。

立法背后的阻力

在法案被签署前后,美国各界的反对人士即公开发布对法案的弊端以及不足的观点和论断,使得法案从孕育至出生都笼罩在一片质疑声中。

反对者认为,“橡皮擦”法案本身并没有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作出突破性的规定。因为目前主流的社交网站本身早已对发布信息的用户给予删除权限,设置有“删除按钮”,而法案不过是规避用户自行删除不彻底、信息痕迹遗留的问题。而且,只有未成年人自行公布的内容才可以成为删除的对象,由他人贴出或由第三人复制、转发、重新发布的相关信息则无法删除。在反对者看来,法案对当事人之外其他人约束力的缺失会将法案推上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

除了法案的效力备受质疑,由它带来的弊端也成为家庭在线安全协会(FOSI)担心的问题。因为法案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加州的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在进行申请时,社交网站必然会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进行验证,这将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暴露更多的重要信息。同时,更多孩子也许会在网络上对年龄撒谎。

除了社会人士对法案的评论外,“橡皮擦”法案出台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美国法律学者对法案背后诸多法律冲突的担忧。他们认为这一法案侵犯了新闻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同时,社交网站鼓励用户对其他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评论以及与其他用户进行讨论。所以,如果某个人的信息被要求删除,这个信息附带的所有评论和讨论都会被删除。那么,这将直接侵犯其他参与者的言论自由。

这一法案任意延展《儿童在线隐私法案》,也被认为是不宜之举。《儿童在线隐私法案》在2001年生效,是美国联邦为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安全的一次专门立法,要求那些面向12岁以下儿童或向儿童收集信息的网站和在线服务者,向父母发出有关信息收集的通知,并在向儿童收集个人信息之前须得到父母的同意。而“橡皮擦”法案将12岁以下这一年龄范围扩大至所有阶段的未成年人,且处于加州的国际型公司也要遵循此法案,这将极大地加重相关社交网站的义务和运营成本。

“橡皮擦”法案还违反美国的“贸易条款”。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3项规定:“美国国会有权调整对外国的、各州之间的贸易和同印地安部落进行调整。”然而,由于网络的空间无限性,“橡皮擦”法案要求加州之外的企业也要遵守这项法律。那么,加州的立法机关则超越自身立法权限,违反美国宪法中关于洲际贸易的调整性规定。如果法律是违宪的,那么,很可能将在未来的具体案件中挑战宪法的权威。

重视弱势者的权利

认真审视反对者的意见,“橡皮擦”法案确实导致法律之间的冲突。考察法律冲突背后的原因,其实质是法律背后的权利冲突。上文提出的三个法律冲突,实际可分为两大类,即未成年人保护与言论自由的冲突和未成年人保护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在处于网络时代的今天,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传播进行控制,势必会产生对其他人信息传播的影响,进而侵犯美国赖以立国的言论自由信仰。而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安全,“橡皮擦”法案要求社交媒体予以配合,这样,又必然会加重社交媒体的负担,并且会在未来的具体执行中可能产生诸多诉讼,从而增加社交媒体的运营成本。

面对这些权利冲突,加州立法者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这源于美国立法者所坚守的一个重要信条:对弱势者权利的重视。

正如“橡皮擦”法案的支持者施密特所言:“在美国,这(对弱者的保护)是一种存于我们的文化之中的真实的正义观念。”美国从建国初始就传承近代欧陆国家所秉持的平等精神,但在初期仅为“形式平等”。随着社会生活中诸多矛盾的爆发,“形式平等”的弊端逐渐暴露,比如在民主方面导致的“多数人暴政”问题。“形式平等”在现实的差别面前往往带来更广泛的不平等,使弱势群体由于缺乏国家干预而处于无保护的境遇。为此,美国逐步推出一系列司法改革,如针对黑人教育歧视问题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针对妇女平等权而产生的诸多案例等。通过弱势群体的不断抗争,美国的人权理念经历了一个由单纯追求“形式平等”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相统合的转变,对弱势者权利的重视也深深植入美国民众与美国立法者的思想之中。

纵观此次加州“橡皮擦”法案的出台过程,尽管法案存在诸多瑕疵,也带来一系列冲突,但法案的推动者和立法者依然选择坚持,因为未成年人作为最大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如此重视。各类冲突与矛盾将永远以不同形式持续在现实社会中,而立法者应该秉持的底线是:社会应该不仅使“适者生存”,作为一个共同体,还应努力使“不适者也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