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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成生意伙伴,起冲突三次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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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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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合伙做生意,需以和为贵,赌一时之气动手打架,只会将矛盾激化。不但问题解决不了,自己可能反受其害。

文/罗滔

2013年岁末,北京的赵铭敏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案件监督。赵铭敏被曾经的邻居兼生意伙伴丁城宣打伤,他以伤情一直没能痊愈为由,三次将丁城宣告上法庭。最后一次起诉,法院不支持他要求丁城宣赔偿医疗费的请求。赵铭敏想不通,他认为自己的伤情还没有痊愈,可法院怎么就不支持自己要求丁城宣赔偿医疗费的请求呢?愤怒和委屈交织在一起,于是,他才来到检察院申请民事案件监督。

有缘成邻居合伙共生财

2003年,赵铭敏和丁城宣因为买房都买到了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一处小区内而成为邻居。平时,两人都喜欢去小区附近的公园走走。慢慢地,两人便熟络起来,甚至经常到对方家中走动。

2004年的一天,丁城宣来赵铭敏家串门。两人聊天时,丁城宣提到自已的一位朋友在小区边上有一间门面房,因为急用钱,想将店面转出。赵铭敏早盘算着在小区附近开一家干洗店,一直没有机会。于是,他立刻跟丁城宣说:“我正好想租个店面做点儿小生意,要不,你帮我打听打听?”丁城宣当即表示包在自己身上,等回去后就跟朋友联系。赵铭敏觉得此事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当天,高兴之余的赵铭敏请丁城宣到饭馆里美美地吃了一顿。

丁城宣没有辜负赵铭敏的嘱托,回家后马不停蹄地给自己的那位朋友打电话,把赵铭敏的意思告诉对方。对方听后,很高兴。于是,在丁城宣的撮合下,两人出来约谈转让的具体细节。好事多磨,转让的店面位置虽好,但价格上丁城宣的朋友咬死要20万元,不肯降。赵铭敏算来算去,自己的全部积蓄不够开店。第一次见面,双方吃完饭,各自回家,转让事宜没有达成。

在回家的路上,丁城宣问起赵铭敏“开店还差多少钱”。赵铭敏粗略算了下,说还差10万余元。丁城宣心想,差的钱不是很多,正好自己有这笔钱,本想也拿出来干点儿什么,免得放在银行天天贬值,要不,跟赵铭敏合伙开个店?这个想法在丁城宣的脑海中闪念而过。

当丁城宣把这个意思告诉赵铭敏后,赵铭敏也觉得店面挺好,不盘下来可惜。两人一拍即合,并详细商议了转让店面的细节。随后,他们又去找丁城宣的朋友,最终将店面转让的事敲定。

由于赵铭敏对开店早有准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间崭新的干洗店就开门迎客了。干洗店由赵铭敏负责经营,丁城宣按照出资份额享受分红。由于附近的几个小区没有一家干洗店,加上赵铭敏经营有方,干洗店的生意红红火火,带来了很好的收益。

生意起冲突邻居变仇敌

俗话说,共患难易,同富贵难。随着干洗店赚的钱越来越多,赵铭敏的心理慢慢地变得不平衡了。当初决定一起开店时,由于抹不开面子,双方没说具体分成的事。干洗店开起来后,丁城宣只投入20万元,另外的50万元都是赵铭敏出的,而且干洗店里里外外都是他在忙活。赵铭敏觉得,即使自己干活儿不要钱,至少也应该按出资比例分红。但赵铭敏一直没好意思挑明自己的想法。干洗店的收益两人一直平分。赵铭敏宽慰自己道,丁城宣在关键时候帮了自己一把,先让他把本金收回来再说。

当丁城宣的20万元本钱赚回来后,丁城宣一点儿想要改变分配比例的意思都没有。此时,赵铭敏坐不住了。在平日吃饭聊天时,他几次暗示性地向丁城宣表达调整分红比例的事情。但不知丁城宣是没听懂,还是装糊涂,他压根儿没接过这话茬。

试探几次无果后,赵铭敏觉得丁城宣不够意思,自己也不想做歹人,于是,他打起了小算盘:干洗店的生意都是自己在管,赚多少亏多少就自己知道,直接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留下,丁城宣也不知道。

想到这个主意后的第二个月,赵铭敏就开始修改账目,将干洗店的全部收入先过一遍自己的手后再跟丁城宣分账。虽说有“偷”的嫌疑,但赵铭敏做得也算厚道。每个月的钱都是自己先拿4—5成,剩下的钱再跟丁城宣平分。如此,两人分红的比例与出资额的比例大体相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丁城宣也不傻,到手的钱突然少了一大半,他的心里不免犯嘀咕。但丁城宣也是个抹不开面子的人,不好意思直接问。于是,他明里暗里问店里的伙计,甚至偷瞄账本。终于,丁城宣发现了赵铭敏的小勾当。

丁城宣怒不可遏地冲到赵铭敏家,质问他为什么偷店里的钱,两人的矛盾在干洗店生意达到顶峰时暴发了。

经过一天的争吵,两人并没有达成相互谅解,而是愈发不理智起来。丁城宣心想,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想坑我的钱,大家都甭想赚钱。当初,店面转让合同是以丁城宣的名义签署的,后续手续也是他办的。于是,丁城宣决定暗地里将店面转出去。

一周后,有人来干洗店要店面,赵铭敏才知道丁城宣已经背着自己把店面转让。异常气愤的赵铭敏隔三差五地去堵丁城宣家的门。丁城宣却故意躲着赵铭敏,成天不在家。

2005年的一天凌晨,熟睡中的赵铭敏做梦梦到这件事,给憋醒了。他越想越生气,拎起拖把就跑到丁城宣家,把丁家厨房的窗户玻璃砸碎了。

心里憋着一股气的丁城宣那天正好在家,听到响动后,他开门一见是赵铭敏所为,新仇旧恨纠缠在一起,两人扭打起来。而后,双双被送往医院。

昔日共开店今日赴法庭

在医院经过检查和治疗后,两人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赵铭敏的伤情已够成轻微伤,由于是丁城宣先动的手,因此,丁城宣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赵铭敏被罚款处罚。被打又被罚,赵铭敏的“恨”没有释放。2006年,赵铭敏以人身伤害为由将丁城宣起诉到法院,要求丁城宣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实际上,丁城宣在拘留所关押期间,仔细思考了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做得不够意思,下手太重,将赵铭敏打伤,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从接到法院传票到出庭应诉,再到后来接受法院判决,整个过程中,丁城宣都没觉得自己冤枉,基本同意了赵铭敏的全部要求,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赵铭敏看病。

2007年,赵铭敏以伤还没治好为由,再一次起诉丁城宣。这一次,在法官的调解和劝说下,丁城宣支付了5万元。

谁知到了2008年,丁城宣又接到法院传票。原来,赵铭敏以同样的理由第三次起诉自己。这次,丁城宣不同意了。他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要求鉴定赵铭敏的伤到底有多重,要治多久。

很快,鉴定意见书出来了,赵铭敏的伤情30天治疗期为宜,最长不超过45天。赵铭敏不认可这份鉴定书,但又没有提出重新鉴定请求。于是,法院根据这份鉴定判决不支持赵铭敏的要求。

这回,赵铭敏不乐意了。他又是上诉,又是申请再审,最后来到检察院。同样是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这一次,检察院也没有支持赵铭敏的要求。

(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拒绝一切形式的转载、上网、摘抄。)

检察官说法

邻里之间多沟通 经济纠纷可预防

本案承办检察官罗滔表示,在经济关系中,尤其像本案这样的邻里合伙关系,双方一定要事先将权利、义务谈明白。万不可认为是朋友、邻居,谈钱会伤感情。实际上,本案中的当事人碍于面子不谈钱,最后,感情伤得更深。如果赵铭敏在接手店面时就把分成的事项与丁城宣开诚布公地交谈,或者是在开店期间与丁城宣聊聊,双方也不至于闹到这种地步。

在所有经济纠纷案件中,因为抹不开面子而导致矛盾积累至打官司的案件,占总案件数额的1/3以上。

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相处,应多沟通、多交流,心里有不满时不藏着、不掖着;否则,心中的不满会发酵,像蛀虫一般咬噬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信任。一旦矛盾暴发,不仅伤人、伤己,而且伤身、伤财,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