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博
有些消费者网购时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已付款,网店却突然消失;货送到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再上网时发现网店已经不存在……为什么网店会“快闪”?发生这种事情,产生的消费纠纷怎么处理?
网店“快闪”的原因
行业门槛低,工作自由度高,操作方便灵活……在许多人看来,开网店是一个零门槛的创业捷径。然而,据《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仅2013年,我国就有480万家网店“蒸发”。那么,这些网店“快闪”的原因何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些卖家缺乏足够的经验。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包括一些下岗职工,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培训就贸然进入,推出的产品没有独特性,再加上欠缺运营经验,几乎熬不过前期网店经营的艰难期,运营不善导致关门。
第二,经营网店的成本越来越高。在淘宝上开店已经不像当初那样,仅有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赚钱。现在开网店的支出很多,除了装饰、美工、摄影、模特、客服、物流配送费用外,还有网店宣传推广费等;否则,所开网店没有浏览量、没有客人。如果在淘宝首页做推广,每天的费用至少几万元,高的时候可能几十万元,是网店成本中很大的一笔开支。很多消费者网购时,首先看的是网店的明星等级。那么,刚创办的网店就要想办法提升它的信用等级,这也是需要费用的。所以,网店经营的成本越来越高,导致很多卖家的经营越来越困难。
第三,很多传统企业也在做电商。这些企业原来大多是网店卖家的供货商。现在他们做电商,实际上就截断了淘宝上这些卖家的货源。因为网店卖家拿到货的价格肯定要比供货商的价格成本要高,所以网店卖家就失去了价格优势。
不过,赵占领提示,有些网店“快闪”的做法也不能排除是在钓鱼,是预谋犯罪的第一步。“有些卖家居心不良,推出价格极低廉的产品,目的在于获取用户的支付等个人信息,如真实的地址、电话、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等,然后实施诈骗”。
消费者维权的方式
网店“快闪”增加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暗渠和陷阱。作为消费者,怎样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赵占领说:“按照淘宝、拍拍网等的网络平台规定,网店‘陕闪’实际上要具备一些条件,如‘店铺中不可有商品在出售’、‘店铺中作为卖家的交易必须全部结束’、‘店铺中作为卖家的交易投诉必须全部结束’等。在这些都符合的情况下,网店才可以注销店铺。除此之外,如果卖家‘快闪’后买家才发现质量问题,淘宝作为交易平台会提供卖家的征询地址、联系方式。如果不能提供,可以直接找淘宝负责。”
“如果遇到店家迅速‘快闪’,必须做防备诈骗和被钓鱼的准备。”赵占领强调说,“在种种设置下扔选择‘快闪’,就有可能隐藏着店家恶意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诈骗目的。消费者需要做的事情是,迅速修改各种银行卡和支付平台的密码,防止被盗。如果淘宝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明知,也要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找不到之前的卖家或虽然能找到但比较麻烦,也可以直接选择追究淘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