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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群,霸道小官并非个案

  • 投稿味精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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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国企官员落马后,他的“家底”被曝光:1.2亿元现金、74斤黄金、68套房产——其中一部分位于北京的黄金地段。

在相关图片中,上述数字的具体情形为:一堵墙一样矗立的百元面额现金,因为霉变颜色已由粉红变为浅绿;黄灿灿的金条,成排摆成耀眼的一片……当这些在法律层面被称为赃款、赃物的东西生动形象地呈现在眼前时,公众对“小官巨贪”有了具体的认识。

聚敛了上述巨额财富的国企官员,就是在2014年11月中旬名噪一时的马超群。

马超群从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公司总经理职位上跌落。自1997年走上这一岗位后,他一直干到2014年2月落马。马超群落马的消息在11月中旬传出后,庞大的贪腐数额令公众惊得大跌眼镜,而其母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儿子证清白之举更是产生了“坏事传千里”的效应。

在贪官“海量”落马的当下,马超群之所以让公众从“审丑疲劳”中回过神来,是因为其堪称“低微”的职位和庞大的贪腐数额形成了强烈反差。马超群供职的北戴河供水公司是一个科级单位,他的级别是副处级。无论是他这个人还是他所掌管的单位都属于名不见经传之列。但是,他聚敛的不义之财却可以和中石化前总经理陈同海、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前副司长魏振远等大权在握者相提并论。

北戴河不过是秦皇岛市的一个区,供水公司按理说是一个“清水衙门”。马超群之所以能在不大的地盘上聚敛上亿元不义之财,是因为他对服务对象“雁过拔毛”。据媒体报道显示,坐落在北戴河的疗养院、自来水工程和驻地单位是马超群敛财的三个重要途径。他卡驻地单位脖子的情形被当地人描述为“不给钱就不给你通水,给钱少了就给你断水”。广为人知的例子有两个:一是地处北戴河的秦皇岛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经常被停水;二是北京某公司在北戴河新开酒店,在接水时被马超群索要300万元,后这个数字被涨至500万元——这一恶劣的索贿之举被录音并成为马超群落网的导火索。

马超群的贪婪,还表现在“兔子吃窝边草”上。他曾做过撬开员工办公桌抽屉拿钱的事,也从员工口袋里搜过钱。在其落马后,他满口脏话、苛刻处罚职工、爱动手打人等行为举止也浮出水面。也许是因为深受伤害,对马超群的“往事”,不少员工“不想说”。

事实上,对马超群这类贪官造成的恶果不容小觑,而马超群的贪婪霸道也非个案。

从把员工视为“家奴”般侮辱、对服务对象肆意勒索的行为看,马超群的思想还停留在封建时代。这位身处基层的小官,通过“雁过拔毛”的手段敛财而长成巨贪的背后,是侵害对象众多。因为让众多受害者有切肤之痛,马超群这类贪官对社会的危害和“大老虎”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超群一案,促使我们再度思考国企掌门人的遴选和监督问题。在遴选之时,应尊重民意,不给贪婪者机会;在单位内部,要打通民主通道——通过民主进行决策并对一把手进行监督,马超群这样的“土皇帝”才会失去贪腐的“温床”。

李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