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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法律人为邹碧华刷屏

  • 投稿念潇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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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碧华兄

2014年12月10日晚上6点,我突然在一个法官微信群瞥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去世”的消息。我大吃一惊,颤抖着致电一位朋友。朋友说:“是真的,我正在医院。”追问细节,我才知道碧华是在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不适送医院抢救终告不治。

邹碧华还是倒在了前行的路上。我打开微信朋友圈,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学者,所有人都在对他表示哀悼和致敬。虽然他自嘲自己背了不少“黑锅”,可令我欣慰的是,那些他认为可能对自己不满的同行、听过他传道授业的律师,都在真心诚意地纪念他。

虽然大家常常说“法律职业共同体”,但明眼人都知道,所谓“共同体”,还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传说。但在邹碧华离世这天,想象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终于在网络上自发悼念的文字中出现。他以自己的远见卓识、法律素养和对司法事业的热忱,赢得所有人真诚的敬意。即使在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仍然能受到众人的尊重。

网络上悼念和追记邹碧华的文章很多。我想,如果碧华在天有灵,一定会喜欢他的北京大学学妹、一位“80后”广东法官写给他的诗,姑且用这首小诗作为结束吧——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十二月十日/上海小雨船到江心/操桨者骤然沉默/耳边只余风声/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有的人说会放弃/有的人说会继承。

(作者何帆,摘编自微信公众号“法影斑斓”)

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2011年5月31日下午,拜第五期初任法官培训班之所幸,聆听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邹碧华的讲课。邹院长的讲课深入浅出、功底深厚,让人大有醍醐灌顶之感。下课时,刚巧妻子发短信询问我学习情况,我回道:“今天的听课能让我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所改变,是一堂不可多得的好课!”

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邹院长在讲课中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是在为谁工作?他告诉我们,是为自己!邹院长告诫我们要有健康的生活与工作态度,要认识到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只有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永不抱怨,认识到缺少机会是浮躁之人的借口,只有执着自己的理想,才能达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嬗变。

正如《从优秀到卓越》一书中所言:只有在追求自我实现的时候,人才会迸发出持久强大的热情,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才能最大程度地服务于社会。

(作者巢烨,摘编自湖南法院网)

哭碧华

我初次关注邹碧华,是因为三年前在我国律师界广为传颂的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我自信,一名能关注并理解律师的法官,一定是一位非常理性的法官。

我再次关注邹碧华,是他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这本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我判断,能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一定是一位善于思考的法官。

后来,我与儿子聊起邹碧华时,我还跟儿子说,这位叔叔绝不是一般的法官,也不是一般的学者,而是一位值得长辈看好、同辈佩服、晚辈敬仰的成功者。为此,我还特意带儿子去拜见他,让儿子亲眼见证邹碧华既善思考、更能表达的魅力。

记得2014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少年法庭三十周年纪念座谈会”上,我还见到了风采依旧的碧华。当时,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是我与他最后一次见面!

忆及往事,历历在目,犹如昨天。所以,今天我想哭……

(作者刘桂明,摘编自刘桂明的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