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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资讯

  • 投稿杜行
  • 更新时间2015-09-10
  • 阅读量6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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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针对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问题日益突出的现象,濮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案件时,三大举措并举,重点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马传聪)

强化巡回审判,注重宣传教育

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牢记“为民司法”这一重要理念,坚持把巡回审判作为联系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方式,以案释法,起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马传聪)

法庭送法上门,快捷服务农民工

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建设工地、厂矿车间,为农民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马传聪)

重视人民陪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濮阳县人民法院文留法庭把人民陪审工作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三抓、三重”工作法,为促进文留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马传聪)

硫磺熏蒸馒头,砷量超标获刑

9月5日,不法商贩任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吕照军)

巧种无根豆芽,弄拙触犯法网

张某在自家作坊多次使用无根水试剂种无根豆芽。无根水的主要成分是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等,均为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的化学成分。8月27口,濮阳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方清)

油条添加剂致铝残留量超标获刑

8月7日,被告人马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吕照军)

违法使用工业松香,黑心商贩落法网

在自家熟食店作坊内,使用工业松香粘生猪蹄上的猪毛,然后将猪蹄煮熟销售。8月14日,被告人常某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吕照军)

成功举办首期青年法官沙龙

为转变年轻法官的办案理念,提升办案技巧,濮阳县人民法院于7月9日下午举办了首期青年法官沙龙。此次沙龙以调解为主题,全院48名青年法官及资深法官参加了沙龙活动。

(申相伟)

是非不分乱帮忙,助纣为虐进牢房

5月19日,濮阳县一名跑“黑车”的青年宋某因为他人聚众斗殴帮忙运输铁锨,被濮阳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吕照军)

濮阳县人民法院“道德讲堂”再次开讲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广大干警的廉政、忠诚意识,给党的生日献礼,7月1日下午,濮阳县人民法院“道德讲堂”再次开讲,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活动。

(王博)

为2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7月22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柳屯法庭为20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达一年的6万元血汗钱,工人们由衷地感叹:“法官不顾天气炎热,顶着大太阳一趟趟往厂里跑,真是太感谢了!”

(朱俊科)

微信摇出来的情感危机

自从微信这一新兴的聊天工具横空出世后,濮阳县居民王某迷上了“摇一摇”交友并沉迷于其中,差点儿摇掉感情、婚姻。3月14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南摇微信引起的离婚纠纷。

(王博)

执结留守老人的排除妨碍案件

5月12日下午,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涉及留守老人的排除妨碍案件,将横亘在申请人叶老门前的一面土墙拆除,有力地保障了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

(郭笑天)

濮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入驻淘宝网

5月9日,继濮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于5月6日入驻淘宝网后,该院首次对执行标的物6套房产进行网络拍卖。此次拍卖的6套房产建筑面积共612.72平方米,评估总价值为2621091元,实现了司法拍卖的创新。

(郭笑天)

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联动机制

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濮阳县文明委号召,认真参与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褒奖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切实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效果。

(郭笑天)

三项举措加大执行力度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和化解涉执信访矛盾三项举措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群众满意。该院执行信访在今年上半年无重大事件,无上访案件。

(郭笑天)

优化执行环境效果好

为优化执行环境,濮阳县人民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环境。

(郭笑天)

建立媒体曝光机制收效良好

为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濮阳县人民法院着力建立健全媒体曝光机制,充分调动舆论力量,对长期隐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威慑。目前,已有20%的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郭笑天)

牢树理念,创新方式,优化执行效果

今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统一思想、创新方法,着力优化执行效果,把准案件症结,制订出科学、合理、准确的个案执行方案,力争不走或尽可能少走执行弯路。

(郭笑天)

自我加压,增加动力,督促执行

为督促执行工作走向深入,濮阳县人民法院实行执行工作“周通报制度”,对各主办法官每周办理案件的数量、执结率、临近结案期限案件、超期未结案件等进行及时通报,增加其工作责任感。

(郭笑天)

时段、节点联动凸显执行公开

濮阳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和职责分工,逐案细化、量化,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公正、高效执行,有效地增加了执行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郭笑天)

建立执行档案,构建诚信体系

为解决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故意规避法律逃债行为,濮阳县人民法院建立执行诚信档案,解决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故意规避法律逃债的行为,构建辖区范围内的诚信体系。

(郭笑天)

开展“四反”活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2014年以来,濮阳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干扰执行和反消极执行为主要内容的“四反”活动,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地方保护干扰执行等问题。

(郭笑天)

注重执行和解化解执行难案

为充分发挥执行和解化解纷争,濮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坚持以“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纠纷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评判争纷有公心”的方法解决纠纷,力争和解执结。

(郭笑天)

庄基地争执致冲突,社会法庭促调解

9月22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胡状乡示范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庄基地发生争执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会通过村委会协商解决双方的庄基地纠纷。

(宋飞)

扎实开展“群众服务月”法律宣传活动

为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形式,开展好“群众服务月”,5月15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王敬冲)

新型农村社区社会法庭调解离婚纠纷

为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的调解功能,濮阳县人民法院加大委托案件交办范围和力度,于5月30日委托新型农村社区社会法庭化解一起离婚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

(宋飞)

“三坚持”制作人民最满意裁判文书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为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使该院裁判文书质量得到当事人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耀光)

法官深入调解,叔侄握手言和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为远房叔侄关系,因小纠纷引发肢体冲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从亲戚关系人手进行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刘耀光)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障经济迅猛发展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濮阳县人民法院加强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保障了当地经济迅猛发展。

(刘耀光)

采取有力措施反铺张浪费

最近,濮阳县人民法院再次认真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切实采取严肃的组织纪律、严把财政支出关,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刘耀光)

畅通信访渠道,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近年来,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思路,通过实行信访案件分类登记制度、建立多方长效协调会议制度等措施,切实畅通信访流程渠道,取得了明显效果。

(刘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