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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明,掀开审讯室“职务犯罪”的历史幕布

  • 投稿清烨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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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被戴上手铐和头套带走了

被带走前,冯志明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他的头上,另一个更受瞩目的“头衔”是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

在冯志明被带走的两天前,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这一“判决结果”立刻引发关注浪潮 作为一名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呼格吉勒图之所以引发“史无前例”的关注浪潮,是因为早在18年前他就被认定为“杀人凶手”而被剥夺生命彼时,他年仅18岁

呼格吉勒图案的改判,是一场迟到的正义 因为早在他被错杀9年之后的2005年,真凶赵志红已落入法网而在又一个9年之后的2014年,因为“依法治国”成为国家头等大事,这名被错杀的18岁青年才得以被洗清流氓和故意杀人两项罪名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

在呼格吉勒图案改判之后,与之相关的追责程序迅速启动 于是,在当年担任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的冯志明被检察机关带走

事实上,早在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之初,当年办理该案的相关人员就悉数遭到“人肉搜索”.在“人肉搜索”名单上,冯志明名列榜首

1996年,在办理呼格吉勒图一案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此后,他先后升任呼和浩特市赛军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

作为一位有34年警龄的资深警察,冯志明的职业生涯中写满辉煌,也留有败笔他曾在大街上徒手擒凶并带出被内蒙古公安厅荣记一等功的团队,也曾留下嫌疑人在审讯室“触电身亡”和呼格吉勒图案这种涉嫌犯罪的败笔

身为警察,冯志明所涉犯罪为“职务犯罪”、对警察来说,最常见的职务犯罪是发生在审讯室内的刑讯逼供,在杜培武、李久明、赵作海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警察和公安局负责人所涉罪名均为刑讯逼供换句话说,正是刑讯逼供这种被遮蔽在审讯室里的犯罪导致上述冤假错案。

如果把刑讯逼供比作一种职业病,这种病的病根不外乎两种:一是受限于专业能力的认知错误,二是草菅人命的习惯动作

为了根治刑讯逼供这种职业病,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次大修时规定了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在制度进步的同时,执法者的专业素养也有所提升而此次冯志明等人被追责,也有望助推执法者人权意识的增长换句话说,呼格吉勒图案是“严打”时期一个“从重从快”原则下的典型案例,冯志明被调查等于掀开了审讯室“职务犯罪”历史幕布的一角

从另一个角度看,冯志明为18年前的一桩错案“埋单”,于他本人也是一出悲剧

在“依法治国”被提到重要地位的今天,唯愿冯志明付出的代价能换来公安机关告别“命案必破”的政绩观,警察群体真正从“口供为王”时代走向“物证为王”时代——如无物证,无论公安局长还是办案民警,都要有敢于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胸襟

如是,呼格吉勒图年轻的生命便没有白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