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难
最近,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市纪检部门查处的案件中也存在女性官员通奸问题,部分人员受到处分后,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处分只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未公开。这位发言人表示,之所以做这样的处理,主要是因为这类案件形成原因较复杂,避免对其家庭、子女造成更大影响。
通奸兹事体大,一旦曝光势必成为舆论谈资,当事官员的家庭、生活无疑会受到影响。广州纪检部门在问责的同时,对部分行为不予公开,显然是为了避免放大这种影响。从通奸的构成要件来说,其背后的确掺杂了复杂的因素,有的女性官员为了获得晋升而色诱上级,但也不排除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这种复杂性决定了对通奸行为相对弹性的解释空间。对于官员来说,首先,通奸是违反党纪的行为;其次,它还是一个普遍性的道德问题。
目前,有关部门在通报落马官员时,不少都存在通奸细节的表述。此前也有女性官员的通奸经历被通告。但稍作分析不难看出,从总体来看,通告男性官员的这部分经历相对普遍,而对于女性官员则相对谨一慎。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别,大致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男性腐败官员以权力作为通奸资本,通奸往往意味着滥用职权等腐败;而女性官员的通奸行为相对而言腐败因素较少,往往是因为顺从潜规则,甚至是博上位的特殊手段。
此次广州市纪委通报称通奸的女性官员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可见其行为仅仅局限于通奸。虽未有明确的解释,显然在当前的社会文化环境下,通奸行为一旦曝光,其对女性所产生的社会压力更大。
由于这两种解释都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一旦以保护个人生活为由对女性官员的通奸行为不予公开,势必会遭遇外界批评。无论男女官员,一旦涉及通奸,按照目前的界定都属于违纪行为,按理应一视同仁,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
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表示不公开女性官员通奸问题之余,还强调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虽是折中处理,但恰恰遭遇尴尬,毕竟对男女通奸官员所采取的不同处理方式,恰恰表明法律面前的男女不平等。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广州纪委部门这种处理方式该彻底否定,民众提到的这种平等并非是最优的结果,公开官员通奸行为未必符合民众的意愿。应该拷问的是,无论男女,公开这种道德意味浓厚的行为是否合适? 针对公开官员通奸行为的做法,过去舆论不乏争议。广州市纪委部门不公开女性官员的通奸行为,算是对这种争议的一种回应。尽管它引发了新的争议,但从趋势上看,它仍然不失为一种人性化的做法。当然,为了让更多的人满意,今后需要扩大类似人性化处理方式的覆盖面,并对以往做法的弊端做出全盘审视。
(来源:有难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