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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石高速”继续收费的幕后默契值得关注等

  • 投稿hina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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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夏时报》报道,原京石高速(现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因收费年限到期停止收费。但免费时间只有40天,原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将重新上岗并重新获得22年的收费权。这在高速公路收费的论战中是个信息极为丰富的样本,如地方对公路收费的路径依赖之深以及合法化洗白违规收费的强烈冲动……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早已超越了契约和法律范畴。

评价京石高速的操作手法,很多人斥之为“换马甲,再收费”。然而,相关官员却认为,“新京石高速”使路况和通行效率获得改善,且其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新贷款”,故而理所当然地有权继续收费还贷。这套看似白圆其说的辩解,实则回避了众多关键性信息——如何能证明“新京石高速”收费的必要性?其整个决策过程是否经得起程序层面的严格推敲?

现实是,在一种封闭式的、内部化的决策方式内,京石高速的新旧更迭草草地走完了审批、立项、开工等环节。恰是有鉴于此,我们迫切需要追问的是,由经营公司、地方政府等所组成的项目申报方到底是怎样说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计划的?其一系列游说是否夹杂了太多狭隘的算计?可以想见的是,收费公路存在已久,后势必会衍生相当数量的寄生群体。这部分人的出路问题很可能被公路运营者拿来“讨价还价”,从而成功争取到自身收费权的延续。

从此角度看,京石高速“新旧更迭、收费照旧”的戏码为何得以上演,也许就可以理解了。当主管部门尚未准备好应对停止收费后的诸多后遗症时,便索性顺水推舟,满足当地的立项申请。在这种自上而下的默契配合中,收费公路只会无休无止地存在下去。

(《扬子晚报》蒋璟璟)

高铁动卧票价违背《价格法》

高铁动卧夕发朝至列车票价表及时刻表公布后,出现了火车票最高预售价3960元。很多网友吐槽,高铁动卧票价比机票还贵。这对于收入不高、不看重路上时间的人来说,希望高铁降低票价来代替乘坐普通列车的愿望落空了。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发布的《关于高铁动卧夕发朝至列车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并没有列出定价依据,只是称“高铁动卧票价在国家运价政策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至于这次公布的高铁动卧票价为何会“飞”上天,铁路企业既没有拿出具体的政策依据,也没有公开市场依据。

无疑,高铁票价和高铁动卧票价都属于政府定价范畴。根据《价格法》规定,制定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然而,高铁票价似乎从没有听取过消费者意见,也没有召开过听证会。

曾有律师申请公开关于火车票价格调整的事实、法律依据和征求消费者意见听证论证情况信息。发改委在2013年1月给出答复:我国高铁网络尚在建设中,已开通的高铁还在运营初期,生产经营等情况还不稳定,正式定价条件还不成熟,目前难以履行政府定价程序……也就是说,高铁动卧“天价票”不是依法定价。

进而言之,高铁动卧票价之所以“飞”上天,原因之一是越过了《价格法》。“高铁动卧票价在国家运价政策范围内”的说法未必能站住脚,因为即使定价真有政策依据,但《价格法》是上位法,政策要服从国家法律。当有关方面抛开法律给高铁动卧制定票价时,自然想“飞”多高就“飞”多高。原因之二是恐怕没有充分的市场依据。虽然高铁动卧乘客可以躺着,但票价要比机票价格贵很多,而乘坐高铁的时间又比乘坐飞机的时间长。试问,乘客凭什么要购买高铁的“天价票”?

(《南方都市报》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