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的“狼爸”,为了金钱不惜接二连三地卖掉刚生下的亲骨肉。法官警示,贩卖自己的孩子也触犯法律。
文/阿军 兴会
匿名信引出卖婴案
2013年6月5日上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手上。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太平镇高夏庄村村民邢小强通过刘春、李良等人,于2011年12月将其在太平镇卫生院出生的双胞胎儿子卖掉了,希望公安机关管一管。”
随即,办案民警展开调查,了解到举报信中提及的李良系太平镇双河村村民,现年53岁;邢小强的妻子陈嫒于2011年12月19日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一对健康的双胞胎男婴。
经过几天的蹲守,李良被民警“请”到了派出所。李良承认了自己曾帮人贩卖婴儿一事。原来,李良与同村村民高毅关系很好。在一次聊天中,高毅的妻子石莲称自己的胞弟石阳结婚十几年一直没有生育,两口子为此经常闹矛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一天,李良遇到朋友刘春,把石莲的苦恼说给了刘春听,让其帮忙寻个人家的孩子养。“这是小事,哪天我给小强说一声,让他老婆生一个给你们就行了。”刘春口中的小强就是她认的干亲家——高夏庄村四组的邢小强。
1984年9月出生的邢小强,因父亲早逝、母亲残疾,缺少管教,养成了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恶习,而且脾气暴躁。成年后,在亲友们的帮忙下,腿部天生残疾的邢小强与枣阳环城的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陈嫒结婚。2008年,陈嫒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孩,取名为虎子,目前已经7岁。
没多久,刘春把朋友想抱养一个孩子的事情告诉了邢小强。邢小强听后,满口答应,但向对方索要1万元钱。
2011年12月中旬,陈嫒怀孕且到了预产期。石阳夫妇得到消息后,提前从贵州老家来到太平镇,带着烟酒上门感澍介绍人刘春之后,便待在姐姐家等候孩子的降生。
12月19日,陈嫒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一对双胞胎男婴。石阳夫妇赶到医院将2.5万元钱交给刘春后,抱走了双胞胎男婴。
在民警对邢小强卖掉双胞胎儿子一案进行深入调查时,又一个卖婴案线索浮出水面。
据查,陈嫒于2012年年初怀孕后,邢小强找到刘春,说自己的老婆又怀孕了,让刘春帮忙找个人家。但孩子快出生时,刘春仍然没有帮他找到合适的人家。于是,着急的邢小强去找同村村民,也是自己本家长辈邢生帮忙。后邢生通过妹妹邢芳辗转找到家住河南省唐河县的孔波。孔波考虑再三,决定要这个孩子,并答应抱孩子时给对方l万元钱。
2013年1月19日,陈媛在家里生产。由于当时孔波还在上海打工,一时不能赶回,她安排自己的父亲赶去,抱走了男婴,留下1万元钱。
跨省寻找被卖孩子的下落
卖婴案的相关证据基本查实后,公安机关下达了抓捕令。
2013年6月24日至28日,民警先后将邢小强、刘春、周生、李良、邢生等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7月15日,民警来到800多公里外的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在石莲的带领下,民警来到她的娘家蓼皋镇。在石家,民警见到了快两岁的双胞胎兄弟。当年,石阳夫妇抱走孩子后,在枣阳太平镇姐姐家居住半个月。之后,小两口带着孩子高兴地前往浙江打工。不久,他们就返回老家贵州待客办酒席,并给两个孩子取了名字、上了户口。如今,小哥俩儿在石家人的精心呵护下健康成长。
民警在寻找第三名男婴的下落时,颇费了一番功夫。原来,婴儿被抱走后,考虑到孩子将来的生活,孑L波和邢芳之间有个约定,此后不再来往,故邢芳不愿意说出买婴儿的人的名字。警方不得不进行大量调查摸排,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一个可疑的电话号码。
经过查询,民警得知该电话号码的主人为河南省唐河县的党锋。再通过人口信息平台查询,得知党锋的老婆叫孔波,他们有一个儿子,出生于2013年1月。在证据面前,邢芳承认是孔波的父亲抱走了婴儿。
民警马不停蹄地赶到河南省唐河县—见到了另一名被卖掉的男婴。党家对这个孩子同样视为己出,孩子受到了良好的待遇。
综合各方情况,公安机关在提取三个孩子的血样后,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协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允许孩子由现在的“父母”继续抚养。原因是,邢小强被抓捕后,其母、其妻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充当孩子的监护人。而与邢小强关系亲近的人,又不愿意或无能力抚养这些孩子,也不适合充当监护人。
“狼爸”难逃法律制裁
2014年3月26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对邢小强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5月16日上午8时30分,枣阳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邢小强等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邢小强等被告人对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也未提出辩解意见。
“这件事都是刘春支的坏招,她说卖孩子换点儿钱花。我现在知道这是犯法的事,非常后悔。”邢小强在最后陈述时说。
2014年12月19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邢小强犯有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l万元;刘春等7名中间人也被分别判处刑罚。
邢小强被判刑后,他原有的家便名存实亡了。
邢小强被抓后,家中除了残疾的母亲、患病且怀孕的妻子、6岁的儿子,还有被邢小强预售的第五个儿子、刚刚出生的奇奇。如今,邢家一家人的生活成了问题,特别是小儿子奇奇出生后,陈嫒每天将他和家中的猫、狗装在一个蛇皮袋里,提着到处跑。“到哪儿提到哪儿,娃子的全身上下都被猫和狗抓破,伤痕累累。”高夏庄村村干部说。但村里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只得向派出所报告。
太平派出所觉得事态严重。为彻底解决邢家的问题,他们经过长达半年的努力,给陈媛和两个孩子解决了户口问题。邢小强的母亲被送到了养老院,陈嫒被送到安定医院治疗,虎子被安置到本家的一位爷爷家,由村里协助抚养。后经各部门的多次协商,派出所做通了邢小强的思想工作,最终决定将奇奇过继给外村一刘家抚养。经过刘家的精心照顾,曾奄奄一息的奇奇死里逃生。如今,除了脸上和身上的伤痕外,他已与正常的健康孩子无异。
法官说法 贩卖自己的孩子也触犯法律
现实生活中,有人简单地认为,将自己的子女卖予他人不构成犯罪。实则不然。
本案主审法官李有保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指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但凡以出卖为目的,有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等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