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首页 文科毕业法律毕业正文

《立法法》修改,为“立法精细化”打地基

  • 投稿愚一
  • 更新时间2015-09-10
  • 阅读量921次
  • 评分4
  • 97
  • 0

每个年度的全国人代会都会审议一部重要法律,即将于2015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也不例外,这次审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0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到此次全国人代会召开时,这部肩负“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使命的法律恰好走过15年旅程。

在这15年间,中国的法制构建工程大事频仍。其中,最为重大的议题当属在2010年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

如果用数字来简单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在《宪法》统领下由242部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和9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组成的“法律大家庭”。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上述“法律大家庭”还是作为其中一员的每一部法律和法规,并非一成不变。换句话说,一方面,由于立法技术和观念等方面的局限,一部法律或法规在诞生之时便难以做到尽善尽美;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本身也必须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完成自身使命。正因如此,“立法”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创制法律与修改法律。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所承载的“提高立法质量”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使命便关系“修改法律”。通俗地说,如果说1979年至2010年这31年间我们完成了涉及方方面面的法律创制工作的话,那么,自2010年以来我们的立法重心已经转移到了“修改法律”上来。

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梁鹰的话说,我们的法制建设工作已经进入“法律体系的完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的立法工作已经“从注重建章立制时代转向法律体系的精细化时代”。

在描述立法“精细化时代”时,梁鹰打了个生动的比方:一间房子的结构已经搭起来了,门窗都有了,就是一间房子的基础的东西都有了,就叫“形成体系”。接下来,对整座房子进行精装修,使这座房子变得更漂亮、更适合居住就是“完善体系”。“完善体系”的过程就是立法精细化的过程。

在立法进入精细化时代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迎来了这次大修机会。换句话说,这部法律的修改本身便承载着特殊使命一既要成为个案精细化的范例,更要为整个法律体系的“精细化”打地基。在这个意义上,这部法律的修改意义非凡。

李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