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首页 文科毕业法律毕业正文

广西高院出台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新办法等

  • 投稿温存
  • 更新时间2015-09-10
  • 阅读量832次
  • 评分4
  • 27
  • 0

广西高院出台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新办法

2015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外公布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新《办法》较2011年11月开始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涉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的范围从高院本级扩大到了全区三级法院,实现了全区法院实施司法救助制度的统一。新《办法》中,司法救助对象和条件更为清晰,提高了救助标准,审批程序和环节也不需政法委审批,直接报财政部门核准即可。新《办法》赋予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除《办法》规定的不予救助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可依照办法规定予以司法救助,体现了更多严谨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新《办法》还明确规定,涉诉信访人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要求申请人应当出具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不再以同一案件或者事由上访的息诉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讲诚信、守承诺。

(黄建)

拆穿冒充“夫妻”办证骗局

2015年3月,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办证中心建设规划窗口像往常一样忙碌着。临近中午时,来了一对50岁左右的男女,银行工作人员随行。男子手持资料袋称需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女子则在休息区坐着,男子说这位女子是他的妻子。

工作人员核对完两人身份信息后发现,男子出示的妻子身份证材料照片并非是其同行的女子的。工作人员产生质疑,男子却称照片是10年前拍摄,因而相貌差距较大。

工作人员为了解真实情况,让双方一起到公安窗口核对情况,并告知如不是女方本人办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人听后慌张不安。工作人员识破骗局后,把两人的身份证信息存入档案,防范有骗取贷款的行为。

建设规划窗口提示公民: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场签字。确实不能亲自到场的,须办理委托公证书或联系丁作人员上门服务。找人冒名签字,属欺诈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丁华顺 郑雪红 谷秋军)

点评: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值得点“赞”。天津二中院推行“二审速裁案件即审即结机制”

2015年3月3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二审速裁案件即审即结机制”新闻发布会,该制度为全国首创。当天,该院对一起由车辆损毁引发的民事诉讼二审案件采用了即审即结审判,从开庭到宣判除去休庭时间用时仅40分钟,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

在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机制体现在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审理、即时合议、即时当庭宣判,做到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除了这四个“即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同时实行电脑自动随机分案。

“在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案子会由哪位法官来审理;法官也不知道要审理什么案件。”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奎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出台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即分、即审、即议、即判这种审判流程的环环相扣,让当事人和法官在开庭前没有机会进行接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扰案件的可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张道正)

点评: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省了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