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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猎狐行动”的反腐新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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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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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猎狐行动”的反腐新意

从2015年4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新一轮“猎狐行动”的正式启动,释放出我国“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的强烈信号。

近期,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押解回国。社会各界对此拍手称快。这不仅让广大群众看到了中央反腐败的信心与决心,更击碎了贪腐官员“国内犯罪国外躲”的黄粱美梦。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既打国内“老虎、苍蝇”,也把反腐的“天网”撒向海外,展开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公安部开展的“猎狐行动”,就是坚持缉捕、劝返两手都要硬,追逃、追赃两手都要狠,尽最大努力收缴外流的赃款赃物,这对境外逃犯形成了冲压式震慑。

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14年7月至12月,在“猎狐2014”行动中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猎狐行动”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形象标志,使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但仍有一些腐败分子躲在“避风港”逍遥法外。这些贪腐官员携带大量赃款潜逃,逃避国内制裁,也在无形中助长了国内部分贪官的嚣张气焰,败坏了社会风气,一些腐败官员因此滋生“大不了一逃了之”的侥幸心理。

从“打虎”到“猎狐”再到撇下“天网”,反腐没有禁区、特区、盲区。对于腐败问题,中央的态度旗帜鲜明——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清除腐败“避风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应是不可撼动的法治共识。

新一轮“猎狐行动”将让贪污腐败分子无处可遁,也向贪污腐败分子敲响警钟:海外不是法外,贪腐难逃“天网”。不管逃到哪里,最终逃避不了追逃,更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

(新华网 潘强)

法官应当过滤自己的“朋友圈”

时下,各种“朋友圈”盛行。社会交往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法官也需要社会交往,也需要“朋友圈”。但不健康的“朋友圈”不仅不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反而易使自己误入歧途。从近年来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就不难看出,有的人热衷于“同学圈”、“老乡圈”和“战友圈”,大搞裙带关系。一旦“东窗事发”,这些人便成“孤家寡人”,“朋友圈”便成“铁锁圈”。为此,法官必须谨慎择友,过滤自己的“朋友圈”。

法官应当头脑清醒,善于识人断事。对那些怀着不良目的拉拉扯扯、搞感情投资的人,想在案件中花钱、特别能套近乎的人,素质低下、趣味庸俗、社会交往混乱的人,了解不多、背景不清的人,法官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慎重选择圈友。

法官应当淡泊名利,摆正人生位置。“利益圈”是权钱依附的生动写照。在一些地方,“财务一支笔,大权一把抓,用人一言堂”的现状仍然存在,这是“权钱”争相搞好“朋友关系”的重要原因。时下,法官时刻处于各种利益交织的网络之中,很难置身事外。对此,法官必须淡泊名利,摆正自己的人生位置。既然选择神圣的法槌,就不要再以追逐“名利”为终身目标。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如何对待自己的“朋友圈”,是衡量一名法官道德品行的重要参考。法官一旦加错“朋友圈”,则往往会陷入腐败泥潭,断送自己的事业前途不说,更会给人民群众和法治建设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给依法治国带来不可抚平的创伤。因此,法官当净化“朋友圈”!

(《人民法院报》李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