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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震烈度等级及预后——以中日地震烈度现状为蓝本

  • 投稿闲愁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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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沙银华

汶川地震后迟到4个月的烈度图

2015年7月3日9时7分,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发生6.5级强震,震源深度达10千米。截至7月4日12时,记录的地震总数为513个。其中,5.0~ 5.9级地震为0个,4.0~ 4.9级地震为6个,3.0~ 3.9级地震为44个。

地震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人们在地震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从20世纪60年代起,发生在中同比较大的地震有:1966年的河北邢台地震,7.2级,死亡人数为8182人;1976年的河北唐山大地震,7.8级,死亡人数为24.3万人;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8.0级,死亡人数约7万人。之后,我国还经常有比较大的地震灾害发生。

近邻日本是地震大国,从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7.9级,死亡人数达10.5万人)、1995年的神户大地震(7.6级,死亡人数为5098人)到2011年的东日本大地震(9.0级,死亡人数为15891人),地震灾害不断。

如刚刚发生的皮山县地震一样,每当地震发生时,国内的人们通过媒体所能知道的仅是地震的震级,这是国家地震局根据震中实际发生的地震强度而发布的。地震常识告诉人们,当地震发生时,地震波能量的传递是递减式传递。随着地震波纹的扩大,能量逐渐减弱,直至消失。由此可见,处于震中地区的受震程度远远高于离开震中几百公里处的地区。在地震学上,将地域不同而受到的实际震动称之为“地震烈度”,烈度越强,受灾情况就越严重。

2008年,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大地震。当地震发生时,所有媒体都报道“发生了8.0级地震”。而当时人们都不知道,到底汶川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实际烈度是多少。成都、重庆、武汉、北京、上海的地震烈度是多少?媒体只是报道上述地区有震感。一句“震感”将所有的地震引起的感受程度给概括了。那么,上述地区到底感受到了多大的震动?震动的程度是多少?人们不得而知。一直到地震发生4个月后的2008年9月2日,国家地震局才发表了《汶川地震烈度分布图》。此时,人们方才知晓地震发生时,成都市区的烈度为7度。7度的特征为房屋损坏,具体表现为房屋轻微损坏、牌坊和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日本地震后30秒内可知地震信息

各国将人对地震的感觉、地面及地面上建筑物遭受的地震影响和自然破坏的各种现象按照不同程度划分等级,依次排列成表,称为地震烈度表。最早的烈度表是卡塔尔迪(J.Cataldi)在1564年编制的,现已废弃。世界上烈度表的种类有八度表(日本使用)、十度表和十二度表(中国使用)等。

中国早在1957年就制定了《新的中国地震烈度表》。1980年,将其更名为《中国地震烈度表》。其中,对12等级的地震烈度进行了简要表述。如下图:

在地震大国日本,烈度被称为“震度”。其采用的是8级烈度表,对烈度的简要表述如下:

日本在执行上述烈度表时,会根据每一烈度的实际情况,对中震(4度)以上的烈度进行强弱区分,如烈度5弱、烈度5、烈度5强等,以此类推。

在日本,人们会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打开电视机,观看各地电视台的地震速报。电视台会根据烈度的大小,或中断节目改播地震直播节目,或在继续播放节目时于屏幕上方出现地震速报的字幕。而这些直播节目或字幕的要点就是各地的烈度。这些地震信息一般在地震发生后10-30秒之内即可从电视屏幕上看到。1995年1月,神户大地震发生时,震中神户须磨区为烈度7,神户一部分地区为烈度6,而靠近震中的京都为烈度5、奈良为烈度4、名古屋为烈度3,远离神户500多公里的东京为烈度1。这些数据都在地震发生后的几十秒或数分钟内家喻户晓。

从地震烈度速报看中日差距

从上述分别对中日地震烈度的介绍中,可以看到在普及地震烈度方面,中日之间的差距不小。

第一,全国对观测和测量地震震动程度的仪器尚未设置到所有地震频发地区。因此,当地震发生后,无法迅速将仪器记录大地震动的信息传递到中国地震局的管理中心系统。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地震局在4个多月后才公布好不容易绘制出的地震烈度图。日本一般则在几十秒或几分钟之内便将地震烈度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视向全国民众公开。

第二,民众对地震烈度的认知程度泾渭分明。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询问民众的话,在中国知道什么是地震烈度者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知道汶川大地震时成都的烈度者更是屈指可数。而在日本,这方面的知识则几乎是人人皆知。每当深夜被地震惊醒时,人们首先打开电视,查看自己所在地的烈度是多少。若是烈度为4或4以下的话,人们会马上关掉电视,安心休息。若是烈度达5以上,人们选择马上去当地政府公布的避难场所避难。

普及地震的烈度知识、建立地震烈度速报机制与防止地震次生灾害有相当大的关系。当有感地震发生时,须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地震速报确认自己所在地到底是不是属于地震烈度高的地区。是的话,则应当采取避免次生灾害发生的措施,离开危险区域,找安全的地方或到政府指定的避难场所进行避难。

若人人都能有效利用地震速报的信息,根据所在地的实际烈度,将十分容易地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避难措施、使用何种避难道具,如头戴安全帽、携带防灾用品去附近的避难场所避难等。这样,可以避免强烈余震给人们带来的次生灾害,大大减少人员伤亡。

构建巨灾保险制度须数据积累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努力构建以地震灾害为中心的巨大灾害保险体系。但是,由于保险经营是利用“大数法则”来实现其商业化运作,若无发生风险数据的大量累积,则无法利用“大数法则”厘定该风险的发生频率(在保险行业被称之为“保险事故发生率”)和风险发生规模的规律,保险经营也就无法在“大数法则”下建立该风险的保险体系。

到目前为止,地震的发生尚无规律可循,也无法预报地震何时发生、规模多大、震中周边地区的大致受震程度(烈度),且各地的地震烈度数据的积累情况不明,地震保险的风险发生率、地震灾害的规模、受灾地区的损害程度预测,都无法通过科学的计算而知晓。这些因素导致构建包含地震保险在内的巨灾保险制度将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

我国应当迅速普及地震烈度知识,建立地震烈度的速报机制,长期积累中国各地地震烈度的统计数据。利用这些经验数据,国家和民间商业保险公司建立一套地震防灾保险体系。有风险发生的数据垫底,计算出风险发生率后,可以根据各地地震的发生率、烈度大小的历史数据,精心设计,科学厘定地震保险的费率。

由此可见,建立中国巨大自然灾害保险科学的数据体系,将是构建巨大自然灾害保险体系的重要条件,而全国各地的地震烈度统计数据的原始积累将成为必不可少的功课。(本文作者系保险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