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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园长是保障幼儿园质量的关键——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与园长角色的转交

  • 投稿鼎天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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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2015年1月10日颁布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该专业标准的研制对于推进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成为制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的重要依据。为此,本刊特邀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刘占兰研究员对该专业标准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了解出台该专业标准的意义及其基本内容。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全文请读者自行登录教育部网站查阅。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占兰

引子:园长专业化是提高保教质量的前提

长期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幼儿园出现了明显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倾向,幼儿园园长的角色定位似乎也随之社会化、市场化和商业化,会经营、能赚钱成为衡量园长能力的潜在尺度。与此同时,随着民办幼儿园的急剧增长并逐渐在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中占据优势,园长队伍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背景也日益多样化,园长的专业性、教育者的角色曰益淡化。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的公益性、普惠性和保育教育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而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以下简称《园长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幼儿园园长角色将向专业性教育者转变。

《园长标准》对园长的60项专业要求主要是针对园长的不同职业角色提出的。幼儿园教育虽然不同于中小学教育,但幼儿园园长与中小学校长一样集教育者、领导者和管理者三种角色于一身。对管理者角色,园长一般比较熟悉与擅长,但对教育者和领导者角色,并不是所有园长都熟悉和擅长的,甚至是一部分园长的短板和弱项,这正是《园长标准》对园长提出的新的专业要求。本文重点从园长作为教育者和领导者角色的角度来分析《园长标准》对园长的专业要求。

一、园长是幼儿园发展的规划者和办园方向的引导者

把握办园方向是幼儿园园长的首要职责。《园长标准》的第一条就提出园长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这是对办园方向的基本要求。园长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只有这样,经过不断努力,覆盖城乡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才能真正形成。

园长应是幼儿园发展的规划者。《园长标准》把“规划幼儿园发展”作为首要的专业职责,并用若干条目提出了如何制定、实施和调整、完善幼儿园发展规划。例如,第七条特别提到园长要“把握幼儿园发展现状,分析幼儿园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形成幼儿园发展的思路”;第八条又提出要“组织专家、教职工、家长、社区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发展规划对推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幼儿园发展规划的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既是传承办园历史和积累办园经验的过程,也是开创未来和调整、完善办园思路的过程。园长必须具有先进理念、专业学识和专业能力,才能制定与落实引领和推动幼儿园科学发展的规划。

园长应是幼儿园文化创建的引领者。文化是幼儿园的灵魂,是办园方向和办园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许多幼儿园已开始进行幼儿园文化创建的实践探索。《园长标准》已经将“营造育人文化”作为园长重要的专业职责之一,要求园长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园的重要内容与途径,促进幼儿各方面协调发展。毫无疑问,园长在幼儿园文化创建中起着关键作用和引领作用。从《园长标准》的相关要求中可以看到,幼儿园文化建设的重点是营造尊重多元文化的氛围,注重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融入幼儿园教育,通过幼儿园的精神风貌、人际氛围、物质环境、文学艺术作品等各种载体,给予教师和幼儿以及家长以积极向上、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共识和愿景,共同营造文化氛围和践行。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园长的个人意志和理想、个人倾向或长项并不能直接成为幼儿园文化和办园思想。园长必须吸纳所有教师和员工、幼儿及家长参与幼儿园文化创建并达成共识,甚至需要在专家的帮助下得到理论和实践的验证,形成共同的愿景。

二、园长是幼儿园保育教育的领导者和优质资源的汇集者

“领导保育教育”是园长六大专业职责之一,从10项具体要求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园长标准》凸显了园长作为教育者的本体角色,这一要求与《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中对园长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的提法基本一致,即园长应具有教师资格并具有一定年限的幼儿园工作经验,熟知并能领导幼儿园的各项保育教育工作。

园长不仅要掌握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原则和原理,更要熟知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适切地创设环境、设计课程教学、安排一日生活和游戏活动等,确保提供有质量的幼儿园保育和教育。那些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园教育特点的做法不应是专业的园长所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的“小学化”倾向是对园长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园长是否具有专业性的基本尺度。

园长还应善于汇集优质的教育资源,善于作出正确的教育价值判断,引进先进、优秀的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幼儿园保育和教育质量。当前,相对于基础教育的其他阶段来说,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市场化、商业化倾向仍然是比较严重的。面对各种商业化的活动,各种来自国内外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各种各样的幼儿玩具教具和图画书等,园长都要以维护幼儿的人格和权益、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良好发展为根本目的,作出具有师德和教育智慧的专业判断,确保优质的资源、先进的教育、科学的方法进入幼儿园。

当然,保育教育的领导和优质资源的汇集都需要园长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园长的专业水平和思想高度往往决定着幼儿园发展,的方向和整体水平。因此,每位园长都应积极增进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学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做幼儿园保育教育的行家里手,以保证幼儿园保育教育的科学优质和先进性。那些以价格、回扣、影响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做法都不是专业园长的行为,只会造成对幼儿的伤害和对幼儿教育原则的背离。

三、园长是教师发展的引领者和促进者

《园长标准》要求园长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主动通过各种研修与培训活动,不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要坚持在不断实践与反思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管理专家。不仅如此,《园长标准》还将“引领教师成长”作为六项专业职责之一,要求园长了解和尊重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激发教师自主成长的内在动力: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各种研训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水平。

园长首先应通过制定与实施教师集体和个人的专业发展规划引领教师不断得到专业发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教师标准》)中要求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要具有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要制定自身专业发展的规划,通过各种研训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因此,园长要依据《教师标准》的要求,了解本园每位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长项与短板,合理地将教师组成不同的专业发展共同体,如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学习需求的学习和研修小组,即各种学习型组织,促进教师的小组集体学习和共同发展。同时,园长还要特别关照每位教师的个人规划与专业发展.全程指导教师从职业生涯规划到具体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监控其实施的关键阶段和重点步骤,提供必要的个别化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每位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实现。

园长应通过引领和开展高质量的园本教研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园长标准》凸显了幼儿园教研活动的重要性,提出园长要“领导和保障保育教育研究活动的开展,提升保育教育水平”。例如,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每个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建立园长深入班级指导保育教育活动制度,利用日常观察、观摩活动等方式,及时了解、评价保育教育状况并给予建设性反馈等。应该说,这些基于实践的教研活动有助于幼儿园保教质量的不断提升,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园长还应支持教师进行多样化的园外学习和交流,以帮助教师拓展专业视野,吸纳先进的经验和成果。《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已经明确幼儿园要将部分经费用于教职工培训,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在一期和即将开始的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均有专项的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计划及相应的经费。因此,园长应在使日常园本教研活动覆盖每位教师的基础上,尽可能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和进修,以开阔教师的眼界,扩展教师的经验,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只有这样,“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才能真正富有成效地实现。

四、园长是儿童权益的保护者和儿童发展的促进者

保护儿童权益是园长工作职责的核心。保护儿童的权利,促进儿童的良好发展,这是幼儿园教育也是园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虽然在《园长标准》中没有专列这项职责,但这项职责要求体现在“幼儿为本”的办学理念之中,渗透在六项基本专业职责的各项要求之中。

园长是幼儿人格和权益的维护者。园长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增强保教人员的法治意识,严禁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不仅要严把卫生保健关,严禁任何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或有害于幼儿健康的行为,而且要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尊重幼儿的人格。《园长标准》的“办学理念”部分强调园长要保证所有幼儿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面向全体幼儿,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幼儿:尊重个体差异,提供适宜教育,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儿童观与教育观,使每个幼儿都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营造育人文化”的专业职责部分提出,园长要“将尊重和关爱师幼、体现人格尊严、感受和谐快乐作为幼儿园育人文化建设的核心,陶冶幼儿情操、启迪幼儿智慧”。“引领教师成长”的专业职责部分提出,园长要“培养优良的师德师风,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引导支持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秉持仁爱之心,不断提升教师的精神境界。增强保教人员法治意识,严禁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此外,在内外管理职责的要求中也强调了建立健全保证幼儿安全和健康的各项规定与具体措施。

园长是幼儿良好发展的促进者。幼儿园的办园思路与发展规划,幼儿园的环境与文化、保育教育以及教师的专业发展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幼儿的良好发展。也就是说,园长应具备的六项专业职责及相应专业能力的高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幼儿的良好发展。每位园长只有根据《园长标准》的基本要求,不断对照和检核自己,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才能为幼儿的良好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保育教育。

结语:园长的专业化需要自我修炼和外力助推

园长的专业化首先需要园长提高自我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每位园长都应对照《园长标准》的六大方面60个条目认真反思和自我检核,评估自己的强项和弱项,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缺什么就补什么,差什么就修炼什么,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主动性,克服日常琐事的困扰,预留一定的学习实践时间,把专业发展作为工作和生活的组成部分,积极主动地自学,参加各种学习和研究活动,养成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的习惯,修炼职业道德,增进专业理解,提升教育智慧。

园长的专业发展也特别需要外力的助推与促进。《园长标准》的“实施意见”部分提出:“幼儿园园长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园长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园长的职业特点,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园长专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改革培训模式和方法。”另外还要求开展园长专业成长的科学研究,等等。应该说,仅仅由园长培训机构通过培训和课程改革帮助园长提升专业素养是不够的,区县层面的日常教研活动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根据一些地区的先进经验,可以根据园长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将其组成各种研修小组,开展有针对性的研修活动;也可以通过新老帮带的形式提高新手园长的专业水平,特别是实践层面的专业能力;还可以通过区县教研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研活动,引领和支持园长结合本园的实际问题开展教研活动,使园长在带领教师共同研究中提高自身领导保育教育和引领教师成长的能力。当然,外力助推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者和教研员的专业水平,因此加强园长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园长培训者和引领者的专业水平也至关重要。

总之,园长首先是教育者,这是园长的核心角色和本体角色,园长本应是幼儿园教育的行家里手;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领导者,园长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汇集教育资源,领导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实践,把握幼儿园的发展理念、目标和质量。期望园长们对照《园长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园长培训机构和培训者,区县教研机构和引领者,也要给予园长专业发展以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为广大园长成为幼儿教育的专家和幼儿园管理的行家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