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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河北省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 投稿李成
  • 更新时间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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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北省委讲师团系统2017年度科研课题 (项目编号:201729)、2016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2016134)。

[作者简介]李玉梅(1969—),女,博士,副教授,河北金融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李玉环,女,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布局的展开,河北省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常态下的河北省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1 河北省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缺失

1.1.1政治价值观

政治价值观是指影响个人政治取向的政治信念,即社会成员对政治世界的总体看法,是一个多维度的整体。现实社会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价值取向。通过问卷调查,以“您的信仰是什么?您对信仰是如何认识的?您的人生追求是什么?” 等内容测试人们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价值取向。结果表明,把马克主义作为自己的信仰的人占大多数,但也有的对马克思主义缺乏认同感,政治价值观有待加强。

1.1.2社会价值观

社会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时代精神的内核,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近年来,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时期,价值观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正由传统的单一转为多样化态势,但社会价值观的主导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立、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等价值观已逐步演变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为大多数人所信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然而,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了解不是很充分,需要进一步学习。

1.1.3国家价值观

国家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主要涉及“爱国主义、和平统一、民族振兴”等民族精神类的价值取向,表现出高度的认同感。在国家价值观的“和平统一、热爱祖国”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在国家、个人利益之间进行选择时,多数人选择“只要国家和人民利益需要,随时奉献一切”,但也出现强调个人自由、追求个人利益等许多原来受批判和排斥的价值观念。

1.1.4荣辱观

荣辱观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道德价值认同,让人们明德知耻,遵守社会公德。“八荣八耻”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扶正除恶,扬荣贬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

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查显示,人们对于团结互助没有正确的态度和正确的认知,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人行为较差,诚信缺失现象突出。这与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相关,大形势的复杂多变对人们的影响十分巨大,如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等。而个人在成长过程中能不能把握正确航向,则取决于个人是否把自己的愿望与国家人民的共同理想紧密结合起来。

1.2基层治理法治化存在问题

1.2.1立法不一致

立法存在着相互抵触的现象,由于不同部门之间对法律文件有不同理解,导致出现不同的规范性文件,甚至相互冲突。例如,未及时更新过时的法律条款,法律规定过于粗糙、不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大。

1.2.2法治观念淡薄

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由于法治意识淡漠,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思想陈旧,做基层工作时凭关系、靠人情,存在严重的人治思想;加之某些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差,不懂得用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因此,提高基层法治意识迫在眉睫。

1.2.3基层法治队伍薄弱

我国基层法治队伍相对来说力量不足。基层司法队伍的人员复杂、素质不高,法制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立法人才,由于基层司法人员有限,缺少办案人员,导致一人身兼数职,工作效率低下。

1.2.4执法不力

执法部门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存在着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现象,导致群体事件频发,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要依法行政、警示他人。

2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路径

2.1基层治理的文化路径

河北基层治理首先形成文化的柔性引导,建立健全人们的价值观冲突的调控与引导机制。“文化”是治理的精神内核,采取情感共鸣、价值引领等举措来改进基层治理,加强人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2.1.1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首先,从人们自身出发,建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加强理论修养,使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深刻的认知。让人们理解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爱国情怀和高尚情操,真正拥护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次,从情感层面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需要社会积极帮助人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难题,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而不仅仅是理论的灌输、讲授,还需要让人们在情感上真正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后,重视实践教育,加强隐性价值观的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关键是实现知行统一,这要求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国情、社会的认知和了解,磨炼思想意志,增强社会的责任感,通过多种多样的隐性价值观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潜移默化地进行隐性教育,可以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坚定信念,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样,不仅内化为他们的个人品质,并且外化为行为习惯,做到知行统一。

2.1.2弘扬河北文化精神

河北文化资源非常丰富。“崇信、重义、尚和、争先”的河北精神是对河北历史文化积淀的高度概括。荆轲刺秦、刘关张三结义、蔺相如廉颇将相和等故事深入人心。狼牙山五勇士、雁翎队、冉庄地道战等反映了河北人民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大力宣传河北故事,着力弘扬河北文化精神,引领群众建构高尚的人格和灵魂。

2.2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

针对河北基层治理法治化薄弱的状况,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包括以下几方面。

2.2.1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

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具有责任意识;其次要增强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化解各种矛盾。为此,在进行干部政绩考核时,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衡量基层领导干部工作。

2.2.2强调基层政府的法治化

基层政府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程序完善,坚决杜绝在普法过程中走过场,执法行动中有弹性及公信力差等现象。为此,要完善监督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及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

2.2.3建立完善的法治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法治网络,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节站、乡村司法所等基层法治力量,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的法律体系;同时,把法治机制、法治人员、法治网络延伸到基层;法治干部下到基层,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

2.2.4树立民众法治意识

民众的法治意识,反映了民众的独立性、自觉性,体现了民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建设也需要全体民众共同参与。因此,要树立民众法治意识。民众只有具有维权意识、广泛参与法治建设与公共决策,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将外在的规则内化于心,达到法律与人的内在需求统一。

2.2.5加强行政人员法治观念

在社会生活中,权力的滥用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公民的权利、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行政人员依法行权、对公权力的控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随着现代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型,需要行政人员转变思维方式,要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行政人员法治观念,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2.6加大执法人员考核力度

执法人员是法律形象的代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严格执法,做到公平、公正,消除执法不公,杜绝执法违法。将严格执法纳入执法人员考核体系,加大执法人员考核力度,将严格执法与其政绩挂钩。对严格执法者予以奖励、升职;对违法乱纪者,予以惩处。

2.2.7增进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基层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奠定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积极进行法治宣传,使人们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这样,让法律作为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自觉遵守。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体现。首先要深化认识,推动全公民民主参与;其次要依法行政,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最后,还要进行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法治干部、执法人员下基层活动。这样,树立民众法治意识、增进法治文化建设、改变基层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总之,河北省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以文化为引导,从而推进河北省基层治理法治化。一方面,建立健全人们的价值观冲突的调控与引导机制,培育民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另一方面,以法律为准绳,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这样,知行合一,并有外在机制保障,从而更好地推进河北省基层治理工作,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J].中国法学,2014(2).

[2]孟大川,郭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关键与路径[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5(4).

[3]江必新,李沫.论社会治理创新[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