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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农村村级小学资产归属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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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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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进 郑鸿雁

(松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松滋)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以及荆州市财政局的指示,我局组建专班,依据省厅调研提纲,对我市农村村级小学的资产归属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

松滋市目前共有农村村级小学30所,在校学生6884人,村级小学占面积32459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82961平方米,资产总额6944.7万元,负债总额908.4万元。2007年校财局管前共有村级小学90所,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村小生源逐年递减,加之调点布局力度的加大,农村村级小学不断减少,2010年全市仅剩村小46所,被撤并的原村级小学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由于是村级所有资产,没有移交到教育部门,由原村级小学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处置和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调入了学生并入的小学。教育部门负责就近安排撤并村小的学生就读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接收调配,被撤并村小的债务,按照负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学校与村民委员会协商,学校建设性债务随资产留所在了被撤并学校所在的村,并由村负责偿还,目前基本上已清偿,学校运行所形成的债务划转到了学生并入的学校。

松滋市目前有村级小学30所,其房屋建筑物、教学仪器设备划归教育部门所有及管理,土地属国有的15所165638平方米,土地属村集体所有的15所158953平方米,30所农村村级小学共有债务908.4万元,其中运行性债务35.6万元,基本建设债务819万元,撤并村小划人债务53.8万元。已由学校增收节支偿还债务36.9万元,目前农村村级小学债务余额871.5万元。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问题。一是法定的资产所有者与土地所有者不统一,带来了学校基本建设立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有政策障碍,特别是一旦出现资产争议,难于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所有者的权益。二是农村村级小学办学规模小(生源少),按现行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安排学生公用经费,即使按200人安排学生公用经费,也很难满足学校运行的基本需求,村小不得负债运行。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的布局又不能过度集中,特别是丘陵及山区,村级小学的运行十分艰难。三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变更,人口出生率将会逐年递增,现行的办学规模,难于满足递增人口的就学需求,到时再新建学校的投资额度大,县级政府的压力大。

针对这些薄弱环节,一是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村级小学土地、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不统一的问题,将现有村小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划归教育部门(国有)管理,以便根据生源的变化,合理调配办学资源,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二是建议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分配政策上进一步倾斜农村村级小学,根据目前的实际办学成本,若能将不足300人的村小,按300人的标准分配学生公用经费,基本能满足村级小学的日常运行;三是建议筹措专项资金,化解农村村级小学建设性债务,村级小学由于生源小,办学成本相对高,维持日常运行都很艰难,很难筹措资金偿债。有效化解村级小学债务,确保村级小学健康发展;四是建议对撤并的原村小的校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登记,出台相应政策,对现有出租出借的校园、校舍,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变原貌,以便生源回升后,恢复办学,减轻地方政府新建学校的投资压力。

(责任编辑:刘海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