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红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着与经济发展、能源消费结构、产业发展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不协调等问题,为此,应在明确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与目标的基础上,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技术创新研发体系和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产业体系,以期推进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
关 键 词:吉林省; 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发展方式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5)10-0038-06
收稿日期:2015-08-10
作者简介:吴秀红(1969—),女,吉林九台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当中,而且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和人民福祉的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吉林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省建设作为总体部署,将绿色发展融入到了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期实现吉林省科学发展的新突破。
一、推进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调结构、扩总量,转方式、促发展”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本质内涵。目前,在吉林省的产业结构中,仍然以第二产业为主,重化工业占比高,传统的“三高一低”的发展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导致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压力不断增大。而当前正值吉林省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资源和环境问题仍将十分突出,因此,必须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这一严峻形势。一方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具体而言,应通过优化国土资源布局、保护生态环境,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丰富的资源;通过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政策保障;通过打造绿色品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立目标,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与生态省建设之间的桥梁,让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不竭的动力。具体而言,应通过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中,将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转移到生态产业领域,将发展重点融入世界生态产业发展主流,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基础上,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引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引擎。
(二)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吉林省资源相对短缺,生态基础比较脆弱,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重视经济建设,轻视环境保护;重视资源开发,轻视环境治理;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等问题,导致经济增长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不协调,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为此,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环境保护在服务经济发展、改善发展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等环境保护难题并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只有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 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使吉林省在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过程中花费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发展,才能满足生态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迫切需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2003年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使东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经济实力得到了增强,但在2014年以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下降,如吉林与辽黑两省GDP增速下落到了全国后五名。为此,吉林省只有在保护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善于利用生态资源并将其作为后发优势,才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例如:借助吉林省独特的农业资源优势打造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导的生态农业,使其成为发展生态经济最具竞争优势的品牌,并且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把吉林省建设成为全国食源性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借助当前已初步形成的以新能源汽车、绿色化工、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环保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通过整合生态技术、科研资源、产业基础、 生态自然资源等优势,抢占生态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吉林省生态资源的优势和竞争力,走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二、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能源消费结构不协调
⒈生态文明建设与资源约束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一方面,产业结构中的重化工业比重过大,气候条件对化石能源过度依赖。吉林省工业能耗占总能耗的70%,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气候因素也成为影响吉林省能耗的主要因素之一。吉林省冬季较长,每年供暖消耗就需上千万吨煤炭。另一方面,吉林省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原煤、原油占总能源消费的80%,而以生物质能、天然气、风电和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则较低。
⒉能源消耗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目前,以一次能源为主的消耗结构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首要来源。能源消耗与扬尘、颗粒污染物增加等使吉林省大气环境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也使生态环境改善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而当前吉林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对能源的需求仍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如何降低能源消耗,改善能源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协调
⒈经济活动影响生态环境。吉林省的经济活动、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以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随着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地区无节制地开发,使当地生态系统功能正处于退化的边缘甚至已经严重退化,而有些地区已经接近或者达到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最大极限。特别是西部和东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由于尚未建立起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可能导致这些地区未来生态功能继续退化。
⒉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生态脆弱已成为影响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因素。从历史传统来看,吉林省生态环境优良,但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生态脆弱程度加剧。一些地区开始出现生态中度脆弱和轻度脆弱的状况,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例如:中部粮食主产区由于土壤环境变化出现了中度脆弱和重度脆弱的趋势。一直以来,以长春、四平和松原为代表的中部粮食主产区以土壤结构良好、土质肥沃著称,但随着以生化技术为主要增产模式的推广,加之土地长期连续作业, 导致黑土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
(三)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发展不协调
生态产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生态产业在吉林省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又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吉林省在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种植与加工、新能源汽车、绿色化工、生态旅游、清洁能源与环保产业等方面已形成了体现吉林特色的产业体系,也推出了一系列适应生态经济发展需求的产品,但受技术与推广应用等政策体系建设方面的制约,生态产业发展还不能完全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一些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有利的产业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协调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目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但从各地执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问题,吉林省也不例外。例如: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不足,仍然存在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认知不清晰、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衔接不足,导致一些违法案件只受到了行政处罚而没有从司法层面予以惩处。在生态法律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畅的问题,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和责权不清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低效率和不作为的现象,也间接影响了执法效果。此外,由于环境保护部门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是属地管理体制,业务指导是上级部门管理,导致对有关项目的环评和相关的案件处罚极易受到有关部门的干涉,行政执法效能难以得到全面发挥。
三、推进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一)转变思维方式,加强顶层设计
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长期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内涵非常丰富,不仅要在物质生活领域显著提升吉林省人民的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要显著改善人居环境。要实现上述目标,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加强顶层设计,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即成为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指导原则。
⒈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是地方经济利益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之间的矛盾。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关键在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的转变。首先,应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理念。吉林省属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发展仍是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的根本任务,而生态环境保护又是实现吉林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两者同等重要。其次,应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并在实践过程中予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分清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确定完成任务的路线图。对于当前反映最为强烈的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生态恶化问题,应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设立吉林省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上限和生态质量的红线。
⒉加强顶层设计。随着吉林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累积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要努力化解发展过程中不断累积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突破,需要从战略层面进行“顶层设计”。“顶层设计”需要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政策执行体系。具体而言,一方面,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准确定位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努力减少政府决策行为的盲目性,避免出现市场“失灵”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风险与成本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发挥自下而上的能动作用,通过多种渠道使各利益群体表达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诉求并体现在制度设计当中,使“顶层设计”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⒊推进政府绩效考核模式改革。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还要改革传统的绩效考核模式。虽然吉林省在生态地区已经取消了以GDP为主的考核模式,但传统管理体制的惯性仍然存在,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制度,详细分解生态文明指标,将实施效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改变传统的政府绩效考核方式,需要设计完善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并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和不同部门的职责定位,明确差别化的目标,从而建立更为完整、符合吉林省省情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与约束。
(二)以生态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高效、环保、节能是生态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发达国家已经将生态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吉林省要实现生态经济发展,必须紧跟世界生态产业技术发展的步伐,发挥资源、产业、技术和人才的比较优势,在抢占国内生态产业技术发展制高点的同时,在新能源、新材料等体现吉林省优势的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并通过科技创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⒈加快建立生态技术创新研发体系。一方面,将再生技术创新、新能源与新材料、清洁生产技术等作为生态技术创新的出发点,明确吉林省生态技术创新的方向、优势并制定战略性、指导性的发展规划;另一方面,按照生态技术创新的要求整合科研力量,发挥政府在生态技术创新中的引导功能、科研机构研发的载体功能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增强终端技术创新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抢占生态技术发展的制高点。
⒉支持企业实现生态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生态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环保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产品体系,提升吉林省绿色环保技术的科技研发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工程,鼓励企业在原材料选购、环保设备投资、废弃物再生利用等方面运用生态技术,鼓励企业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质能源。实施生态技术创新激励制度,政府应予以政策支持,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实现生态技术创新发展。
(三)发展生态产业体系
⒈发展以高效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生态农业。建立全国食源性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农业。以高效农业示范区、棚膜蔬菜园区、畜牧业养殖小区为建设食源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要载体,发挥不同地区生态资本的优势,建设区域化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东部地区应充分利用长白山的宝贵资源,以中药材、经济动物、食用菌和长白山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着力调控生产规模,增强精深加工能力,创立长白山特色农产品品牌。中部地区应以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主导,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全面推广绿色、有机生态食品种植业,以科技推广、典型示范相结合推动生态农产品生产科学化和标准化进程。以种养殖业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模化为基础,以专业化生产园区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为重点,以食品质量可追溯为保障,实现吉林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全过程的清洁化,形成农业生产基地的清洁生产机制。
⒉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以“两型”企业创建试点为基础,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重视区域生产布局体系建设,根据区域资源优势,围绕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制定科学的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按照产业类别进行划分,促进企业实现精深加工,延长产业发展链条,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探索“2+1”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企业为主导,推广清洁生产模式,实现微观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以产业园区为主体,实现园区内部资源的循环使用;以企业的微循环和产业园区的中循环为基础,推动区域城镇资源的可再生利用和循环发展,构建区域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⒊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吉林省生态资源优势,加大“吉林八景”的宣传力度,结合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突出生态优势,建设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产业基地,打造吉林旅游生态品牌。在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生态旅游基地的基础上,带动会展、交通、物流、旅游纪念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旅游产业向全产业链条发展,实现旅游业由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
(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⒈明确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思路。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在积极推动经济转型的同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环境良性互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发展目标提供生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包括:一是形成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以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光电子信息技术等为核心的产业体系,使生态产业成为吉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创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使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能源结构日趋合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广泛使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比重不断提升,单位GDP能耗显著下降。三是提升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在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废旧物品分类收集、处置体系,使废旧物品处置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四是在全社会倡导绿色消费行为和生活观念,将资源集约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融入社会发展之中,让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规范自身行为。
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一是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保障性法律法规。以环保法为主线,结合吉林省的实际,使专项立法与综合立法相结合,加强执法监管,用法制约束和引导绿色发展。二是发挥财政、税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积极探索资源型产品的价格改革措施,发挥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导向作用,通过税费减免,鼓励节能减排。三是不断创新生态保护机制。以省内自然保护区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建立长白山生态补偿机制综合示范区,申请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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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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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兆晖.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系论[J].当代经济研究,2014,(06).
(责任编辑: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