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乘航小学(215600) 郭小磊
江苏张家港市实验小学(215600) 特级教师 殷光黎
面对10年课改,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它给语文教育带来的深刻变化和巨大进步,同时也要直面语文教育“高耗低效”的历史沉疴。2009年由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报》联合会推出的《中国教育发展系列报告》中的《中国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报告》表明:在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思想品德与社会四门被测试的课程中,语文学科的合格率最低,仅为62.8%,有近30%的学生处于一个基本合格的水平。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人员运用国际上最新的研究手段开展了“师生话语权的量化研究”,结果发现:语文课堂上师生话语量的比例为6.6∶1,即课堂上教师讲话的字数是学生集体讲话字数的6.6倍。在语文课堂上,教师的讲授较多,且趋于大段地讲解;教学的基本方式仍旧是“讲问”为主,仍旧没能摆脱“逐段讲解”的基本套路,“强拉乱扯”的基本态势,“师唱生随”的基本格局。“重理解,轻运用” “重讲解,轻实践”是语文教学“高耗低效”的主要症结所在。
早在1917年陶行知先生就尖锐地指出:“先生的责任不在于教,而在于学,教学生学。”2011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首次就语文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它明确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课程的核心理念,是语文教学的核心目标,是语文学习的核心任务。它强调语文教学的目标和内容必须聚焦这一核心,语文教学的举措和行为必须服务这一核心。“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突显了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回归了语文教学的本质和规律。这种回归不是“回头”,更不是“倒退”,而是语文课程改革的再出发,是语文教学探究的再深入,是语文教学行为的再改进,以推进语文教育实质性和根本性的变革。
一、语文目标从“模糊”走向“清晰”
语文教什么?多年来说不清、道不明,大纲及课标含糊其辞,敷衍了事;教师雾里看花,东扯西拉;学生浑水摸鱼,丢三落四。在日常教学中,不分青红皂白,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失标或超标现象较为普遍。语文教学大量地重复着很多相同的概念和内容,使语文学习长期处于在毫无新鲜感的索然寡味之中。学生感受不到语文知识的增长,语文能力的提升,语文素养的发展。而“学习语言运用”落实了语文课改的顶层设计,明确了语文学习的核心目标,推动语文教学的深层变革。我们应自觉地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认定语文课程的总目标,更要把准阶段目标,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语文教学应始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从学生语言运用的现实基础和原有经验出发,给学生提供有一定难度的学习内容,激发学习兴趣,发挥学习潜能,使学生能够“跳一跳,摘到果子”,语文素养获得渐进和持续的发展。如,阅读,低年级侧重理解与运用字词句,读好课文,积累语言;中年级侧重理解与运用句段,初步掌握文章的主要内容,体会表达的思想感情,揣摩写作方法;高年级侧重理解与运用段篇,能整体把握课文内容,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式,掌握阅读不同文体作品的基本方法。再如写作,课标对不同的学段提出了不同的概念和目标:第一学段是“写话”,低年级重点是抓好词语、句子的学习,并能迁移运用;第二、第三学段是“习作”,中年级的重点是体会词句段的表达效果,学习表达,力求准确、生动、有序,高年级的重点是学习有序的、有重点的、有特点的表达;第四学段是“写作”。这些概念在语义上是不难理解的,其用意主要是进行教学梯度的区分,对不同学段提出不同的要求。“写话”和“习作”的提出,降低了写作的要求。1~2年级重在培养兴趣,使学生乐于表达;3~4年级重在减少束缚,使学生自由表达;5~6年级重在表达真情实感,使学生能有个性的表达。课程目标的设置体现了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二、语文学习从“理解”走向“运用”
长期以来,语文教学热衷于“政治挂帅”“德育为首”“人文关怀”,追求深刻透彻地解读文本的思想内容,逐字逐句的深度分析,反反复复的讲讲问问,热热闹闹的讨论交流,无边无际的拓展解读,矫情四溢的演绎朗读等,一度愈演愈烈。这种“重文人,轻工具”“重内容,轻形式”“重理解,轻运用”的情况使得语文教学广种薄收,得“意”失“言”。其实,语文学习中的“理解”,不仅仅是理解思想内容,还应包括理解语言文字的运用。就阅读教学而言,获取信息、把握文意、体会情感、分析概括、组织表达、欣赏评价等都属于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范畴。当然,强调“学习语言运用”也并非抛弃“理解”,“理解”和“运用”是两个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的概念:“理解”是“运用”的基础,“运用”提升了“理解”,“理解”最主要的、最关键的是要理解作者是如何运用语言文字的。其实,强调“运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它是理解能力转化为实践能力的根本机制,是一个人语文综合素养的根本体现。叶圣陶先生曾说:“语言文字的学习,出发点在‘知’,终结点在‘行’,到能够‘行’的地步,才算具有这种生活的能力。”叶老还告诉我们:“语文这门课是学习运用语言文字的本领的。”语文教学应该从语文知识走向语文能力,从语言理解走向语言实践。语文学习的实践主要包括:语识(语言知识)层面的字词句段篇,语感层面的理解、积累、品赏、运用和习惯,语用层面的听说读写思。语文教学应凭借文本的“语例”,学习相关的“语知”,扎实训练“语用”;应从“语例”出发,恰当地运用文本的语境、课堂的场景、生活的情境等语用实践策略,让学生在语言实践中进一步体验、感悟、表达、习得,逐渐形成与发展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三、语文形式从“识得”走向“习得”
叶圣陶先生指出:“凡是学习语言文字,如不着眼于形式方面,只在内容上去寻求结果,是劳力多而收获少。”专家说,课改10年语文教育最大的“失”是忽视了语言的“习得”。其实,10年课改的后期,特别是修订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颁布以后,语言形式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重视,遗憾的是关注语言形式多是蜻蜓点水,满足于知识,止于“识得”。在课堂教学中,常常是走马观花式地读读课文便草草收场,急于抽象地提炼一些教条的语言形式类的知识告诉学生。如学习写人记事的课文,急于抽象出人物语言、行为、神态和心理活动的描写;学习写景状物的课文急于抽象出景物的特点和寄托的感情;学习小说类课文,急于抽象出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学习说明类课文,急于抽象出列数字、举例子、作比较等说明方法。“识得”是知识的接受,是语用学习的基础。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语用规律的认识与把握,语用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必须经历大量的语言实践才能获得。而“习得”就是指通过大量的练习和运用之后,使某种操作或技能变得熟练,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达到“自动化”的水平。“我亦无他,唯手熟尔”,北宋的欧阳修所著的《卖油翁》的故事还表明大量的练习可以巩固知识和技能,发现、掌握和运用方法,逐步达到熟能生巧的规律。《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应该让学生多练多写,日积月累,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因为任何一种能力,不经过历练是不可能实现的。语文教学必须借助丰富多彩的语文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在听说读写中学习和运用。具体的语言实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感受语言实践,借助文本,通过理解、感悟、欣赏语言现象,感受作者运用语言表情达意的精妙与特点;二是体验语言实践,将感受到的语言现象转化为语言实践,即在具体的语言情境中迁移运用,实践表达,练就能力。
四、语文训练从“点击”走向“点进”
一切有意义的学习往往始于模仿,形于迁移,得于运用。读写结合、读写互动,一直备受语文教育的推崇。但是,语文教学中的读写训练常常是“捆绑式”的、“点击式”的。我们一味地强调“一课一得”,死盯“练点”,在学生还没有全面、深入地理解把握课文内容的基础上,急于人为地剥离出文本中的一部分内容或某一种写法,强行插入,组织仿写练笔。学生往往是有读无感,有写无心。这课学这一点,那课练那一点,纯属“点到为止”“浅尝辄止”的“应景之作”,如狗熊掰棒子一般,前学后忘,丢三落四。而“语用”引领的读写训练,讲究的是教师精心规划、扎实指导下的多样反复、生动有趣的练习,凸显扎实有效、循序渐进的特点,从而把握语言运用的基本规律。如,学习《姥姥的剪纸》,先让学生用心感受姥姥的剪纸技艺“真神”(剪活),再深切感悟作者的表达手法(夸张),接着迁移运用“夸一夸姥姥的剪纸”;然后进行复习巩固性的写段训练;最后联系学生生活,以“夸夸××的技艺”为中心,进行提高性训练。这样整个教学过程由点到面、由段到篇,点点落实、点点推进,促进学生语用能力的提高。对不同学段的读写训练,应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低年级以识得语言形式的模仿练习为主,强调思维的真实性;注重积累语言,背诵、复述、补叙、续编课文;注重用课文中的词语、句式的说话、写话,培养学生造句的能力和初步的语感。中年级以习得语言形式的迁移运用为主,强调思维的丰富性;注重积累语言,结合课文内容练习复述、续写、补写、改写,练习写体会、写片断;注重段式的理解积累与迁移运用,揣摩语言文字表情达意的作用。高年级以悟得语言形式的运用发展为主,强调思维的独特性;注重语言积累,在文本的整体把握中感悟谋篇布局,练习扩写、缩写、改写、创写课文;注重学习多角度、多方面、多样化的语言运用,加强有顺序、有重点、有特点地训练写一景、一物、一人、一事等。
五、语文课堂从“共性”走向“个性”
阅读课堂的“千篇一律”“千课一面”可谓是根深蒂固,具体表现为文体性淡化、学段性模糊,雷同的授课方法,僵化的课堂模式等。语文学习长期处于机械重复、索然寡味之中,学生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面对着语文的一棵棵“树木”,而望不见语文的广袤“森林”。多年的、大量的语文学习,学生感受不到自己语文能力的发展与提高,总觉得自己只是原地踏步,或是在原地转圈。其实,文章体裁有其各自的特征,语言运用有其自身的规律,语文教学有其独特的魅力。语文教学理应关注文章体裁,彰显文体特征,践行个性教学。只有这样,才能直指文本的核心语文价值,事半功倍,举重若轻;才能激发学生爱学语文的情感,让他们“劳于读书、逸于作文”;才能让学生紧抓语文的缰绳,习得本真语文,学习和运用有特点的语言文字,把握语言运用的基本规律。小学语文课文一般可分为三大类:叙事性作品、说明性文章和抒情文章(主要是诗歌)。不同文体的教学,既要有学习语文的共性目标,更应有学习不同文体的个性目标。叙事性作品,能了解事情的梗概,体会叙事的顺序、重点、方法,简要描述自己印象深刻的重点内容;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体会其结构的严谨,语言的简洁,表达的准确;诗歌,能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的情境,体会诗人的心情,品味其凝练质朴、含蓄委婉的语言特点。叙事性作品,主要包括小说、童话、散文、剧本等。教学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也应体现其个性特点。小说,注重典型环境的营造、情节的推进以及人物形象的刻画,其中人物的刻画是重中之重;童话,要努力还原出其生动的形象,细心地保护、体味、延展童话那清澈的语言、清丽的形象、清秀的意境、清纯的情感;散文,能“提领一顿,百毛皆顺”,即执其神、感其形、悟其言,体会其语言思路开阔、精炼酣畅、清新自然、意境深邃的特点,感悟其文字内在的情怀。“顺木之天,以致其性”,语文教学要把文体阅读的要求、内容和方法贯穿于相应的文本学习之中,这样才能把握语言的规律,迁移语言表达,落实语言运用,发展语言能力。
“实践出真知”,人的正确认识来源于实践。学生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发展、习惯的养成和人格的塑造都离不开实践。《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语文实践。”语用的实践取向就是强调让学生动眼看、动口说(读)、动手做、动脑想、动心悟,亲身体验,经历学习语文的过程,在识字中学会识字,在书写中学会书写,在读书中学会读书,在习作中学会习作,在口语交际中学会口语交际,让学生全体、全程、全面、全心地投入到语文学习的实践之中,自主、自由、自动、自在地经历语文学习和实践,全面地培养、和谐地发展学生的语文素养。
(责编 韦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