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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康复服务对肢体重度残疾患者的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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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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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观察居家康复服务对肢体重度残疾患者的疗效。方法:选取本院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收治的20例肢体重度残疾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康复指导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1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康复指导,观察组采用居家康复服务。比较两组患者康复效果、康复有效率、康复治疗依从性评分。结果:干预前两组患者运动功能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社会适应能力评分与康复总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12个月后观察组患者运动功能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社会适应能力评分与康复总分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康复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康复治疗依从性评分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肢体重度残疾患者实施居家康复服务,其康复效果与康复治疗依从性更好,更具应用价值。

关键词:肢体重度残疾;常规康复指导;居家康复服务;康复效果;康复治疗依从性;


肢体残疾是残疾的一大种类,会对患者日常生活、正常工作、正常社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1,2]。全国第二次残疾人调查显示,肢体残疾依然是我国残疾人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总人数已经超过2 412万,在所有残疾人中占29.1%[3,4]。因多数肢体残疾患者病情稳定后均居家康复,仅定时前往医院复查,所以多数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生存质量持续下降[5,6]。伴随我国康复事业的高速发展,残疾患者康复已经成为临床重点研究领域,如何有效改善残疾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康复效果,已成为临床重点研究问题。考虑肢体残疾患者长期居家,无法长期住院治疗,所以应以居家康复干预为主[7,8]。基于此,本研究选取本院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收治的20例肢体重度残疾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居家康复服务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收治的20例肢体重度残疾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康复指导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10例。对照组男性7例,女性3例;年龄19~56岁,平均年龄(37.68±6.29)岁;截瘫、偏瘫、截肢/缺肢、肢体畸形分别为3例、3例、2例、2例;肢体残疾时间3~16个月,平均时间(9.76±5.43)个月。观察组男性6例,女性4例;年龄20~56岁,平均年龄(37.94±6.30)岁;截瘫、偏瘫、截肢/缺肢、肢体畸形分别为2例、3例、3例、2例;肢体残疾时间3~17个月,平均时间(9.94±5.45)个月。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康复指导。指导患者定时复查,患者复查期间讲述康复方法与康复注意事项等。

观察组采用居家康复服务。具体如下:(1)心理康复。电话或微信联系患者、上门随访时,主动安抚患者情绪,以引导式语言鼓励患者阐述内心痛苦,帮助患者宣泄内心负面情绪。在患者宣泄情绪后,主动安抚患者,以残奥会冠军或参与者为例,帮助患者正视自己的病情,激发患者的生存信心。在患者情绪有所缓解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强调居家期间康复训练的重要性,明确康复训练和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恢复、证明自己价值的相关性,强化患者的康复治疗依从性。考虑患者需要一个特殊渠道宣泄内心情绪,坚定康复训练意识,还需指导患者制作康复日记。若下肢残疾患者,可考虑手写日记、电脑打字等方式;若上肢残疾患者,可使用录音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录音或录制视频完成康复日记。鼓励患者在训练一段时间后,观看或收听以往康复日记,发现自己的进步与改变,调节个人情绪状态。(2)康复训练。康复技师在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前,需结合患者的残疾部位、残疾程度、患肢功能残余状态,制订符合患者病情的康复训练方案。在康复训练前,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获得患者、家属的认可及理解,促使患者积极进行康复训练,促使家属积极参与患者的功能康复监督工作中。第一,上肢训练,在维持正常下肢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上肢针对性训练。患者肩胛骨需依次进行前伸、内收、外展、外旋、内旋、伸展等活动;前臂需依次进行旋前、旋后、屈曲、内收等训练;手指需进行抓、握、屈曲、伸展等训练,还可通过捏皮球等方法不断提升手指功能与手指灵活性。每项进行20次,训练必须缓慢,每一个动作3~4 s,结合患者实际病情决定训练时间,但不能超过1 h,以患者耐受为宜,避免训练过度导致不良现象发生。第二,下肢训练,维持正常上肢功能的同时,对下肢进行屈伸、内旋训练,髋关节及膝关节进行外旋、外展、屈曲、内收等多项训练;踝关节进行背伸及内翻等训练。每一项均进行20次,但实际训练时间与训练频率需结合患者需求确定。

1.3 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患者的康复效果。持续干预12个月后进行评估,在干预前及干预后采用肢体残疾康复表(共13项,总分39分)评估,主要评估运动功能(共6项,总分18分)、生活自理能力(共4项,总分12分)、社会适应能力(共3项,总分9分),单项总分为3分,分数越高,代表康复效果越好。(2)比较两组患者康复有效率。结合干预前及干预12个月后的康复评分制定疗效评定标准[9,10]。显效:相较于康复干预前,干预后评分升高≥10分;有效:相较于康复干预前,干预后评分升高1~9分;无效:相较于康复干预前,干预后评分升高0分或残疾程度加重。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3)比较两组患者康复治疗依从性。采用依从性调查问卷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康复日记、定时训练、配合复查、健康生活4项,单项总分是6分,其中0分、2分、4分、6分别是不依从、偶尔依从、基本依从与完全依从,评分越高代表依从性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Fisher’s精确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效果比较

干预前两组患者运动功能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社会适应能力评分与康复总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12个月后观察组患者运动功能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社会适应能力评分与康复总分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效果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干预后比较,(1)P<0.05。

2.2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总有效率比较

观察组患者康复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总有效率比较[n(%)]

注:与对照组比较,(1)P<0.05。

2.3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依从性比较

观察组患者康复治疗依从性评分均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康复治疗依从性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1)P<0.05。

3 讨论

肢体残疾主要指人体四肢因多种原因丧失正常功能,最终导致畸形、缺失、功能障碍,形成的残疾[11,12]。上下肢意外损伤、发育异常、疾病因素、脊柱中枢神经损伤、脊柱周围神经损伤等均是导致肢体残疾的主要原因[13]。伴随脑卒中发病率的升高,脑卒中后偏瘫成为肢体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类患者多为骤然丧失肢体功能,生活方式与生活质量发生巨大变化,故其身心健康严重受创。临床调查指出,肢体残疾患者具有极大的康复需求,均渴望恢复正常生活,尤其是生活自理能力。残疾时间越长的患者,对自身残疾的实际认知越充足,对自身残疾的接受度越好,越能够接受现实,对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渴望越强。但肢体残疾患者多居家休养,由家庭成员或护工照护,缺乏针对性、科学性的康复干预方案。既往临床多通过常规康复指导,即通过简单讲解居家康复期间的注意事项,达到提升患者康复知识与技能掌握度的目的,但整体干预效果有限。伴随医疗康复事业的飞速发展,肢体残疾居家康复成为研究重点内容。居家康复服务是一种针对居家休养的肢体残疾患者制订的干预方案,以逐步提升患者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目的,指导患者逐步进行康复训练,逐步改善生活质量[14]。该服务主张针对患者情况制订个体化康复服务方案,以保证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最大限度提升患者的康复治疗依从性。但在干预期间不能忽视患者的心理状态,应鼓励患者通过康复日记这一渠道记录每日心情、康复情况,达到宣泄内心负面情绪、坚定康复行为的目的。

综上可知,对肢体重度残疾患者实施居家康复服务,具有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