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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企合作中开展前期评估的路径探讨

  • 投稿其林
  • 更新时间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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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菁

摘要:目前校企合作还缺乏具体的法规约束和政策支持,在缺乏利益驱动的前提下,校企双方合作关系很难长久保持。大多数成功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学校和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是控股、直接领导这样的血缘关系,要么是校方个人的社交资源。这种合作模式很脆弱,很难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很难形成面的效应,仅能在点上取得突破。合作前期评估是集学校教学需求、企业效益需求、学生就业需求、资本运作、法律政策、效益评估等众多专业为一体的系统分析活动。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前期;评估路径

作者简介:高菁,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服装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08-0027-02

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方式缺乏规范性

由于目前校企合作还缺乏具体的法规约束和政策支持,在缺乏利益驱动的前提下,校企双方合作关系很难长久保持。[1]在全国范围内虽然已经有了一些校企合作的成功范例,创建了一些成功的合作模式,但建立长久稳定合作关系的学校,还处于少数。大多数成功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学校和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是控股、直接领导这样的血缘关系,要么是校方个人的社交资源。这种合作模式很脆弱,很难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很难形成面的效应,仅能在点上取得突破。[2]正是这种个人感情和血缘关系的维系,造成校企合作的方式往往是不规范的,很多合作都是口头方式缔结,即使签订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往往也仅规定合作的原则和方向,缺乏具体的合作细节。

(二)合作内容缺乏有效性

对于企业而言,不少企业把的校企合作主要看作是短期的顶岗工作,而不是长期的素质培训,对学生今后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企业仅仅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简单地让学生进行单一工种的顶岗,从而造成学生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对于校方而言,特别是工科类型的高职院校往往寄希望于企业能提供实训设备、共建实训基地等等,把合作当成赞助,只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忽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极大地挫伤了企业的合作积极性。

(三)合作风险缺乏预见性

在合作的实际运行中,企业接受学生、教师实习,由于学生和教师的生产经验少,对于操作规程和企业的具体情况不熟悉,增大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难度,易发生事故和纠纷,因此,需要配备专门的指导人员,这就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有些学生因身份特殊,企业无法直接管理,这在无形中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这些都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造成影响,相当部分的企业将参与职业教育与职业院校合作视为直接的损失。同时,由于缺乏制度的约束和保障,虽然签订合作协议,但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的情况下随意退出合作,给对方造成损失。这些风险在目前的校企合作中,缺乏提前的处理预案,往往是带队教师临时处置,因此,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二、校企合作中开展前期评估的重要性和应把握的原则

前期评估,也可以定义为方案评估(program evaluation),是指运用系统性、质性研究、定量研究等方法来分析资料、搜集证据,以客观判断该方案或其服务之成效与影响。前期评估兼具责信(accountability)与学习的重要功能。合作前期评估是集学校教学需求、企业效益需求、学生就业需求、资本运作、法律政策、效益评估等众多专业为一体的系统分析活动。合作前期评估是合作开展的起始阶段,合作的前期评估工作主要是提出合作的建议,确立目标,并对目标进行论证,为合作的正式运行提供依据。它是合作的关键。它不仅对合作的整个生命期,对合作实施和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且对校企双方自身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合作项目的失败,特别是大型合作项目的失败往往会导致校企双方的经济损失,导致校企双方对继续开展合作的畏惧,甚至导致对学生的成长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从目前的实际运行看,校方在合作中的收益性和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因而相关合作方案的拟定往往由校方开展。因此,对于校方而言,对有关合作的确定应认真做好前期评估。具体要把握以下三条原则。

(一)规范性

其主要包括主体是否规范和程序是否规范。所谓主体规范,具体是指对合作主体即参与合作的企业是否具有与合作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资格)、企业日常经营中是否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现象、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等进行考察。所谓程序规范,具体是指相关合作的研究制定程序必须规范,特别是涉及重大金额投入的合作事项,应由集体研究确定。[3]通过程序的规范,确保合作的规范。

(二)有效性

重点考察合作目标是否有效和合作形式是否有效。所谓目标有效,主要是对合作目标以及内容进行评估,包括合作目标是否适合学校自身教育现实和企业经营现实,是否贴近校方的职业教育要求。所谓形式有效,主要是考察合作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是否紧跟经济社会形势、是否对企业日常工作流程造成影响等。

(三)前瞻性

这主要考察合作是否促进校企发展和是否实现风险可控。促进校企发展主要是指合作是否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是否帮助企业提档升级,是否符合国家开展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实现风险可控主要是指合作是否对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纠纷提前做好预案。

三、校企合作中前期评估的路径探讨

(一)合作制定

由校企双方对已确定的合作事项进行会商,明确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合作的运行方式和工作流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设施)投入数额和比例、经济收益的分配方式和比例、人员管理方式和要求、违约责任、相关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关损失的赔偿方式和数额等,并根据会商结果形成校企合作方案。[4-5]

(二)合作论证

校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合作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调查、学生和企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其中要重点论证四个方面:(1)合作是否可以正常运行;(2)合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3)合作是否运营费用高,对校企双方造成严重负担;(4)合作是否会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通过前期的调研论证,对合作项目区分重要性等级,以非常重要、重要、不重要等排序制定合作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6,7]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关的评估报告。

(三)合作审定

对于重大合作事项,应在实施前成立相关的专家评审组,对评估报告进行预审。预审结果经学校、企业联合调整后,以校党组会、校长办公会等形式集体研究审定,由会议集体对评估报告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同时,应及时将审定结果通知企业,并做好相关合作协议的起草。

(四)合作签署

合作签署是整个前期评估最重要的环节,因为相关合作方案或合作协议一旦签署即具有约束双方的法律效力,因此,校企合作的签署要重点注意以下三点:(1)尽量以纸质文本形式签署,避免达成口头协议;(2)重大校企合作事项,因为直接涉及校企切身利益,原则上应尽量避免联系人或发起人等签署协议,由合作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时,可以举办简短的合作仪式,这样既可以为合作开始保留重要的影音记录,有效降低合作风险,又可以显示校方对校企合作的重视和诚意;(3)校方还应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积极加强对合作项目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可以扩大合作的影响面,提高知名度,为潜在的合作对象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对合作双方本身也是一种制约,对消除违约风险也会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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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鹏.澄明与借鉴[D].天津:天津大学,2012.

[2]黄秋明.高职课程质量保证体系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3]王爱敏.职业教育“一体化”教学模式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2.

[4]李云梅.基于战略联盟视角的校企合作发展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4):8-10.

[5]王伟.关于完善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7):99-101.

[6]王恒,桂庆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本源新探——基于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视角的审视[J].江苏高教,2013(4):140-143.

[7]易雪玲,邓志高.对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法规的思考——基于《中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草案)》的研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6):47-52.

[责任编辑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