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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书香社会”建设蓬勃开展

  • 投稿玛丽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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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艳琴

继去年“倡导全民阅读”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后,今年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书香社会”。这一墨香中渗透着优雅的词,瞬间便撒满了整个华夏大地,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

面对当下全民阅读率持续走低以及差强人意的读书氛围,人们突然清醒地意识到,阅读已上升为一个民族的问题。事实上,“书香社会”对于深圳而言并不陌生。2000年9月,深圳决定将每年的11月设立为“深圳读书月”,从此,读书月开始走进深圳人的生活。15年来,“深圳读书月”秉承营造书香社会、实现市民文化权利的宗旨,以“阅读·进步·和谐”为总主题,着力于提升市民素质、建设学习型城市。

15年间,阅读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市民生活,也让深圳这座城市散发着迷人的文化气息。数据显示,首届读书月的活动为50项,此后逐年递增,第十五届活动达718项,历届举办活动总数达4729项;15年来共邀请121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家举办讲座;2000年首届读书月的参与人数为170万人次,第15届读书月参与人数达到1100万人次,15年直接和间接参与总人数达到1.06亿人次。

“深圳读书月”创办至今,已成为深圳市民的文化庆典、城市的文化名片和实现市民文化权利的重要载体,创出了深圳读书论坛、经典诗文朗诵会、年度十大好书、书香家庭、青工阳光阅读、海洋文化论坛等许多知名品牌活动。

全国首个“阅读立法”城市

2010年,深圳将“读书”写进了城市规划:《深圳读书月发展规划(2011—2020)》;2011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让城市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实现市民文化权利”“敢为天下先”等一同被评为“深圳十大观念”;2014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开始探索全民阅读的深圳,又通过立法形式,加大政府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的力度。

据了解,去年11月中旬召开的《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专家座谈会,邀请了深圳文化界、法律界、教育界、媒体界人士探讨阅读立法问题,以推动阅读立法进程,为全国提供阅读立法的样本。《条例(草案)》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对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财政、人才与资源保障,而“深圳读书月”也以法律的形式被纳入其中,深圳成为全国首个“阅读立法”城市。

而对今年首次提出的“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这样的呼吁,也有专家分析说,这说明全民阅读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将从顶层设计出发,加大财政预算和投入,让包括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农村也和城市一样,享受应该享有的阅读公共资源,从而构建“人人爱读书,人人有书读”的书香社会。

“每1.5 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图书馆”

2003年,“图书馆之城”正式启动建设。目前,深圳已建成640座公共图书馆,200多台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点遍布全市街道、社区以及大型工业区,已实现“每1.5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图书馆”。全市公共图书馆总藏量也已达到2698.6万册、人均藏量2.56册。

如今,读者只需手持一张“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即可在深圳市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和遍布全城的自助图书馆上享受无差异、无障碍的图书馆服务,充分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性化、便利性、无差异、一体化。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深圳公共图书馆进馆总人数达2292.9万人次,这样的数字是全国领先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就业的压力,“本领恐慌”令许多青年人不得不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蓄电”成长。深圳高度重视青工文化建设,“青工大课堂”“青工书屋”“劳务工图书馆”、读书品人生沙龙、励志讲座、诗歌朗诵等一系列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当阅读成为深圳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时,深圳建成“书香社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