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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豫莎剧《约/束》中夏洛“异乡人”的形象新塑

  • 投稿杨文
  • 更新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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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婷[河南大学文学院, 河南开封475000]

摘要:由台湾豫剧团改编的梆子戏《约/束》(改编自莎土比亚《威尼斯商人》)于2009年11月在台北市城市舞台成功首演,并获得广泛好评。原作《威尼斯商人》在讨论亲子、夫妻、朋友关系的同时以一磅肉契约为基点探讨了宗教矛盾、种族歧视、经济利益冲突等时代性议题。《约/束》则以“贴近原著精义”为改编原则,挣脱原著意涵丰富的约束,塑造了一个落寞、凄凉的“异乡人”形象。本文旨在探讨夏洛克人物形象的新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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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约/束》 《威尼斯商人》 异乡人

台湾豫剧团的梆子戏《约/束》是21世纪中国戏剧舞台上跨文化改编的一部力作。何为跨文化戏剧呢?跨文化戏剧是指剧作内容或表演技法,从多于一种以上的文化与传统中取材。《约/束》将原作中的人物、事件、地点、情节、风俗等基本上改成发生在中国的故事,并以中国传统戏曲豫剧为表演形式进行演绎。

从莎剧改编本土化的同时还应保持原作特点的角度出发,台湾学者王淑华认为改编的作品由于牺牲了杰西卡和罗伦的故事情节,忽视了波西亚和父亲之间的关系以及删减了夏洛克的反省戏份等,都大大降低了戏剧的紧张气氛,使得夏洛克这一人物的悲剧成分也大打折扣,更像舞台上的白衣小丑。该部剧作成了取悦观众、宣扬因果报应的喜剧作品,而原作中诸多关于种族、信仰、法律、道德等发人深省、纷繁芜杂的矛盾却荡然无存。由于批评的出发点不同,他们忽略了中国传统戏曲的特点以及其对莎士比亚剧作的跨文化演绎所存在的限制,同时也忽略了改编后的《约/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独立的文化欣赏价值和审美意蕴。

当代莎士比亚研究学者Dennis Knnedy认为,跨文化改编与演绎的重点,可能并不在于是否贴近原著,而在于改编与演绎后的作品,究竟在立足自身文化传统时,展现了什么样的构思和创意。基于以上理念,我们不能仅仅以原著的文本框架和主题意蕴作为衡量豫莎剧《约/束》的唯一标准。本文将以夏洛克的人物形象蜕变为焦点,正视改编后的剧作在本身传统文化表演中的主体意识与价值,在挣脱莎剧原作意涵丰富的约束之下,在中国传统戏曲程式化的规制下,如何突破传统的约束,发挥创意,赋予剧作新的诠释。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永远只是当下我们对他的理解”。《约/束》对《威尼斯商人》改头换面的戏文挪用主要取决于编者对莎士比亚剧作原著的体会以及对豫剧作为一门表演艺术的认知。

与1600年由Thomas Heyes出版的“四开本”《威尼斯商人》大致相同,彭镜禧教授认为该剧的三条主要情节为:一是巴萨纽对波黠的求爱,及其后来的通过金、银、铅三个匣子选婿;二是犹太人夏洛克与信奉基督教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之间订的一磅肉契约;三是巴萨纽把答应妻子要妥善保管的戒指转赠他人后所引起的戒指风波。不同的是《约/束》将原作中辩论一场的玩笑“赠戒”提高到了爱情契约的高度。彭镜禧教授依据自身对《威尼斯商人》的解读,认为这出戏最重要的主题是:“契约”以及与其相伴而生的“束缚”。即以选匣择夫、一磅肉契约、戒指定情盟约为中心,探讨了夫妻、朋友、亲子关系中的约与束,大食人与中原人的族群与经济冲突。围绕这一主题,该剧删掉了杰西可和罗伦的爱情线索,而蓝四箩与父亲葛宝的插科打诨,浓缩了三匣选夫的场景。

种族歧视、宗教矛盾、经济利益冲突是《威尼斯商人》的核心议题,犹太人“夏洛克”是此一议题的代表性人物。那么《约/束》又是如何塑造夏洛的人物形象以及阐释以他为代表的大食人与中原人之间的族群冲突呢?

《约,束》的时空背景是北宋都城开封,针对《威尼斯商人》中种族、宗教、经济利益的矛盾冲突如何安排,编者做了一番考量。在英国,犹太人所受的压迫不亚于在欧洲大陆的任何国家,从1290年起,犹太人被驱逐,直到共和国成立这个禁令才取消。各地政府普遍禁止犹太人置产,各工会也都排斥犹太人,使得犹太人无法从事一般工作,因有巨额现金,不得已从事放贷行业,从事放贷行业则必须重利。由于中国的宗教冲突并不明显,所以豫莎剧中舍弃了这一冲突要素。经编者考证,明代确有犹太人在开封府经商,并形成了犹太社群。从中国官方史书和方志之中,无法稽考犹太人在唐宋时期的开封府有任何活动,故放弃了夏洛犹太人的原有族群标签。而“大食人”从宋太祖开宝元年(968)至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的148年间,至少前来朝贡146次,交往频繁。而作为当时世界经济中心的宋朝对这些外来的“胡商”“蕃客”也采取了较为宽容礼遇的政策。因此,“大食人”代替“犹太人”成为了夏洛克在原作中所代表的族群。

与《威尼斯商人》西方戏剧表演形式不同,《约/束》以中国传统戏曲豫剧为其表演载体。豫剧的表演特征是程式化、脸谱化、抒情性。戏曲的主人翁大都是单一的角色,每个演员都有既定行当,扮演一个既定类型的人物,非善即恶。而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却是多面的、立体的,每个角色都有其自身的缺点,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物。夏洛克是莎士比亚笔下错综复杂的人物性格的典型,他在《威尼斯商人》中是一个狡猾凶狠的放贷者,又是深受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的受害者,也是一个逃婚私奔的女儿的父亲和一个深爱妻子的丈夫。

那么豫莎剧《约,束》是如何在时空背景挪移、夏洛克族群身份转换、情节删减和豫剧的表演行当束缚下塑造夏洛的人物形象呢?

由时代背景来看,宋朝经济政策开放,对外来经商者采取较宽容的态度,不存在普遍性的种族矛盾。与16世纪的威尼斯处处压迫犹太人的时代环境相比,《约/束》深刻、激烈的族群冲突的呈现相对较弱,更多的是个人恩怨与民间经济中的利益纠纷。

从个人意愿来讲,夏洛是主动前来宋都开封做生意而非被迫背井离乡,甚至从夏洛的姓名来看,他已经完全融人中原的文化氛围中,夏洛的“夏”字意思是正统的汉族人,“洛”指的是洛河,华夏民族根生于此。而夏洛是如此出场的:

(一群孩童围着夏洛,捉弄他,朝他丢石头)孩童:(唱小调)怪老头、做买卖,

走街串巷大摇摆。

算盘拨得嘎嘎响,

一心要放高利贷。

(另有一些路人,对夏洛指指点点,面露鄙夷)

夏洛的出场表明,他与夏洛克的不同在于放高利贷对于他是件光明正大的事儿。同时他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动作表明,夏洛跟中原人一样行动自由,他已经融入了这样一个封建经济社会。而本地人则因其放高利贷而面露鄙夷,甚至孩童都朝他丢石子欺负他。中华民族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民族,但即便如此,民族差异性至今还普遍存在。反观中国封建社会的剥削阶层有多少不是这样一副嘴脸。该剧批判、嘲讽的对象是一个已经汉化了的大食人,这个大食人又是中国封建经济剥削、压迫的时代缩影。那么夏洛仇恨的真正缘由是什么呢?

在第五场《折辩》中,夏洛有一段这样的唱词:“三番两次无理取闹,阻我买卖散钱钞。……千方百计挡财宝,幸灾乐祸把我嘲。……”《折辩》中还有这样的场景,夏洛为三倍赔偿所引诱,如若不是同伴阻拦,他很可能就接受安员外的赔偿了。夏洛口口声声说的“不共戴天之仇”实质上就是经济利益的冲突。

中国戏曲的写意抒情对西方戏剧的写实性冲突的演绎本身就有一定的束缚。但是《约/束》在脸谱化的约束下塑造了一个落寞、凄凉、被孤立的“异乡人”形象。判决之后,夏洛有这样一段唱词:

离绝域、到中原、越过千山和万水,白手起家、谨小慎微。

事到如今知难退,老夫唯有赔本归。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经商之人本就为一个利字,夏洛的“贪婪”只是在中国戏曲脸谱化、程式化规制下的一种突出呈现。《约,束》将夏洛的商人本性刻画得淋漓尽致的同时,还给夏洛打上了“异乡人”的标签。他的报复已经不是种族与宗教的仇恨,是作为人本身在外打拼的艰难和遭受中原人排挤和欺辱的一种伸张。这样一段表白心迹的唱词加上豫剧本身的抒情性特征,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异乡人”的落寞与凄凉。

从文化消费的角度来说,中华民族的几次大融合和人口迁移生发出一种寻根文化与思乡情结,使得“异乡人”的定义范围扩大化并具有普遍性。“异乡人”的形象作为文化标签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坐标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也更符合中国观众的审美心理,更容易为一般观众所接受。在当代台湾亦是如此。台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一个特定名词“外省人”,这个概念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一直被广泛使用,由于族群的交融,其范围在现今已经很难被划定,一般主要是指1945年至1950年之间,大批迁入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家属和一些大陆移民,以及他们的后裔。在台湾,“外省人”占有很大的比例,是台湾政治和社会生态的主要组成分部分。无论是最初迁入的“外省人”还是他们的后裔,都需要思考和调整自身的处境,需要从自身出发,容纳对台湾的在地情怀以及对大陆的民族血缘和中华文化的精神传承。从台湾的“外省人”文化中,我们也能找到“夏洛”的影子,因此从观众接受的角度,夏洛的“异乡人”形象更符合观众的审美心理。从观众消费的角度来讲,消费经典的同时也消费了自身文化,夏洛的“异乡人”形象相比较“犹太人”而言更能得到文化认同。

总之,《约/束》对《威尼斯商人》的本土化改编,成功地实现了“夏洛克”从“犹太人”到“异乡人”的人物形象新塑。

作 者:张松婷,河南大学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2013

级硕士研究生。

编 辑:杜碧媛E-mail: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