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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言文字规范与词典编纂”的学术讨论

  • 投稿北冥
  • 更新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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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规范"的国家权威性


  王宁


  两会期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江蓝生提交了名为《辞书应慎用“规范”冠名》的提案,涉及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书名是否应当采用“规范”二字的问题。有人说,这是现在突然提出来的新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在语言文字学界早有议论的老问题。3月10日,我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谈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采访是在电话里进行的,其中难免有一些因为沟通不够产生的小差错,但总体说,记者的采访稿是力图尊重我的意见、反映了我的真实想法的。


  为了我的意见更具客观性,有三个地方,我要略做说明:第一,稿件中说“外研社当时曾邀请我编写这本词典,但就是因为他们要使用‘规范’这个词,所以被我拒绝了。”这几句话有一点小差错。我的原话是:“《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出版前,外研社曾有人请我协助审定一小部分稿子。我明确表示:我对词典署以‘规范’名称是不赞成的,所以我不准备参与有关这本词典的工作。”我的这段话是为了说明,我不是因为谁请我审定就替谁说话,而是我对能不能使用“规范”二字的问题非常看重。专业中人应当有纯粹客观的学术立场,不然,说话就没有意义。第二,稿件中说,我的老师陆宗达先生曾经是《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者,这句话也有一点小差错。陆宗达先生从来没有参与过《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我当时所说的意思大致是:“我读研究生的时候,《现代汉语词典》还在广泛征求意见,我随同我的老师陆宗达先生参加过两次讨论会,那些在语言学界不愧为当代权威的老师们,为一个词条争论不休,每一个争论都涉及汉语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他们懂得词典是千秋万代的事,终身在为一本中型的词典耗尽心血,这是我一直在学术上支持《现代汉语词典》的重要原因。”第三,据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有一百多个专家学者参加编写。参加《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写的一部分学者,是我的学长,他们的学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我都很了解,也很尊重他们。这部词典中确实有一些词条比《现代汉语词典》写得好,应当归功于他们。但是,一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上并没有全部署上他们的名字;另外,词典的编写者只能对自己所写词条负责,而词典的质量取决于它的总体设计以及这些设计的实现。就两部词典的主要决策人来说,我认为确实是难以相提并论。


  词典为什么不宜用“规范”命名,这里应当讲一讲道理。


  “规范”是一个带有法律意义的名称,我国“语言文字通用法”明确规定要遵从规范。自从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语言文字的管理也就是规范工作。以往发布的相关规范,最高是国务院发布,一般也有文化部、教育部和语委发布的,这些都是国家行为。新闻报道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全面体现落实了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这一点如果特别努力,也不是不能作到,但这样就可以称做“规范词典”吗?要知道,《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规范”二字是附加在“词典”一词上的。我们国家所发布的关于词典的规范最重要的是它的标注体例。但是,词典的主要成果是它的编则——主导思想、编例——编排体例、收词原则和每个词条的释义,这些都是没有发布过规范的。至于收字,我国经过字形规范的汉字只有7000通用字,《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收字13000个,就有6000个没有设立规范标准,至于“异形词”,国家只是公布了一个建议性的规范,而且只有一批,学界还有疑义。这样说来,词典的绝对主体部分都没有规范标准,怎么可能编出一个国家规范的词典来呢?如果前面所说的那些都有了规范,那么,词典的编纂只是抄袭国家规范,或者运用国家规范,那就是一部“规范手册”,是没有著作权、发明权的,也就不成其为词典了。


  “规范”必须也只有由国家来发布,这是不能动摇的。语言文字“规范”由于它的科学性,还必须经过很多审定手续,才能在多次修改后发布实行。“规范”有政府的作用,但不是哪位官员(不论地位多高)的个人作用;有专家的作用,也不是哪个专家(不论他学问多大)个人的作用。如果人人都可以自称“规范”,“规范”这个词的国家权威性就会减弱。在我国民众中规范意识还不很浓厚的时候,在由于过去规范工作的不完善、大家对“规范”还有一定程度不信任的时候,作为语言文字的专业人员,都应当认真维护这个词的国家权威性,不要滥用这个已经带有法律和政策意义的词语。一旦“规范”变成了广告语言,可以未经国家发布随便使用,我们的规范还怎么让民众信服?还怎么成为大家说话、写字的准则?《现代汉语词典》在编写时确实有引导规范的意图,它的编委们当时是我们国家最有权威的语言文字专家,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想过要拿“规范”作“词典”的定语。我理解,他们认为词典不违背语言文字规范,不等于这个词典是规范词典。这是非常严肃和慎重的考虑。


  国家会不会法定一部词典作为“规范词典”?也许将来会,那是要通过一个国家组织的班子,经过十分严肃的程序,把编写过程变成国家行为,而且要经过正式发布的手续,才能算数的。但我想词汇和词义这种永远处于动态中的语言成分,恐怕难以由国家来硬性管理。至于那些成语、谚语、歇后语等等历史积淀成分很重或民间创造性很强的词语,要不要进行规范管理,恐怕还要好好讨论一下。管得不好,是会把语言管“死”的。


  “规范"二字须慎用


  陆俭明


  江蓝生等委员关于字典、词典不用“规范”二字冠名的提案一提出,就有记者打电话到我家,要我说说对这一提案的看法。我当时未经思考,毫不犹豫地说,我赞成这个意见。理由很简单,因为在当今中国,“规范”二字有特殊的含义,“规范”与国家的法连在一起,“规范”已成为一种政府行为;如果字典、辞典以“规范”冠名,对我们圈内人士来说,这好像是无所谓的事情,可是广大读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会误以为这是政府或者说是教育部制定的规范字典、辞典,词典里面所说的都是规范的。而由此造成的危害是决不能低估的。我当时对记者说,一部词典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收词(多少?哪些?),字形和词形的确定,字词的注音,字词的义项(多少?排列次序如何?),字词的具体释义,词性标注,等等。目前一部词典能做到规范的,至多是字形、词形和注音这三项,其他各项都没有法做到规范。而作为词典的灵魂则是字词的释义,字词的释义则是很难加以规范的;一旦释义出了问题,对查阅者、学习者影响可谓大矣。因此,倡导规范是可以而且是应该的,但是字典、词典则决不能用“规范”二字冠名;如果用“规范”二字冠名,此书中所存在的释义上的问题就会对读者,特别是对广大中小学的学生起误导作用。这个道理,按说作为语言工作者都应该是很明白的。我真想不到字典、词典不用“规范”二字冠名的意见竟会在我国语言学界引起那么大的争论。我吁请大家,特别是吁请有关方面,多为广大词典查阅者想想,特别是多为我们的孩子想想!鉴于辞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为了对社会、对广大读者负责,所以我同意有些学者的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该启动辞书出版准人制。


  客观地说,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无疑使汉语辞书大家庭增添了一个新成员,使汉语辞书领域多了一个新的竞争对手,按说这是个好事。李行健将自己的词典冠以“规范”二字,我想他的初衷是为了提倡和推行规范。而作为一部新编写出版的词典,按常理,后来者应该有所居上,这样才能形成辞书百舸争流的可喜局面;要是不能有所居上,甚至倒退,倒是不正常了。我粗粗翻阅了一下,这部词典有超过先前出版的词典的地方,如副词“也”、名词“矛头”、“馒头”等词的释义,我觉得要比先前的词典好。但问题不少,特别是在词条的选取、字词的释义和词性标注上,有的还相当严重,属于硬伤。我衷心希望编写者头脑冷静,要看到并重视自己词典的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快对词典加以修订。目的只有一个,对读者负责,对孩子负责。我也希望我们的同仁,不要急于发表诸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是“辞书出版的里程碑”、“代表了辞书编写的发展方向”、“填补了空白”、“是对以往的辞书编写、汉语词汇研究的总结”……这样的意见,说话还是留有一些余地为好。


  语言文字的规范,极为重要,需要积极提倡,甚至需要立法。而语言文字规范的实际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质量的字典、词典,而且最好有多种不同特色的、面向不同对象的字典、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先前称“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1956年根据当时国务院的指示开始组织力量着手编写的,历时22年,于1978年出版。这部词典说是语言研究所编写的,实际上凝结了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的心血,因为当时语言所的同仁编出样稿后,不只在语言所全所内,而且发向全国各高校和语言学界的诸位学者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汉语词典》可以说是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共同的研究成果。这部词典是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的,无论在字形、词形、注音、释义等方面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这部词典在无形中起了引导规范方向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正是以它的高质量享誉海内外。这为我国语言学界所公认。当然这部词典不能认为是十全十美的,在词条的选取上,在释义上,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还需精益求精。


  最后,提出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知该怎么解决的问题。说实在的,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后出版的语文字典、词典,基本上没有离开这两部辞书的框架。《现代汉语词典》对许多词语的释义几乎已成为经典式的释义。而新编的辞书为了避免抄袭或侵权之嫌,不得不加以更改,结果造成某些词语释义上的倒退,甚至出现硬伤。这个问题今后该怎么处理,怎么解决?我没有想好。希望大家发表高见,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目的是为了今后不断编写、出版各种类型的高质量的字典、词典。


  规范工作和词典编撰


  沈家煊


  一、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讲究一个度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很重要,又十分复杂,正因为重要和复杂,所以要特别慎重,要讲究一个度。不要以为规范工作的力度越大,工作就做得越好,成绩就越大,效果就越好。语言的规范统一和变异多样是辩证的统一,不能过分突出一面而忽略另一面,这本来是语言学家的基本常识,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要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召开“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学术会议”,这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语言是活的东西,对于语言不应该说“正确”或“错误”,只应说“有这种讲法”或“没有这种讲法”,但是这样的看法在当时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观点来批判的。如果说在当时强调阶级分析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批判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还要把它作为错误的观点上纲上线、,就显得有点可笑了。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但前提是把握好规范工作的力度,力度把握不好,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发达的国家对本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力度不见得是最大的,相反,有许多对语言文字规范力度很大的国家倒处于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理论和思想的创新必然引起语言的变化和创新,或者从语言和思维的“相对论”来说,语言的创新会促进理论和思想的创新,而语言的创新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已有的规范。《毛选》有“宣传群众”的说法,有人认为不规范,动词“宣传”不能接对象宾语,但正是这种突破规范的说法大大促进了战争年代我党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原先不能带对象宾语的动词变得可以带,这种现象在语言的演变中并不罕见。


  对所谓“异形词”的规范特别要慎重,因为不仅仅是个词形问题,还跟意义密切相关,尤其要有一个限度。已经公布推荐使用的一批规范词形,研制的方法不十分科学,其中不少在学术界已引起争议。例如“定单”和“订单”现在要统一为“订单”,有人就提出“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差别(其实并不被法律界和商界普遍认同)。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定金”和“订金”的释义上作了法律上的区别(不见得合理),同时又特别指明不要把“订单”写作“定单”。这就让人迷惑不解了,难道只有收付“订金”才有单据,收付“定金”就没有单据?过犹不及,这是规范过了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也给别人制造麻烦。听说这批规范词形的研制者原打算不久要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规范词形,现在取消这个打算了,这是明智之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了突出规范,把一般词典里注明方言语词的(方)标志给取消了,有些改标(口),如“腌臜(ā·za)”,本是方言词,被当成了口语词,其实方言词和口语词不是同一样的东西。有些方言词被取消方言标志后成了普通话词,如“茅厕”不但成了普通话词,而且用它来注释其他词(“茅坑”注为“茅厕里的粪坑”),这是非常不妥的。是不是在词典里取消方言词或(方)标志就有利于推广普通话?不见得,我看恰恰相反,失去了方言和标准语的比较反而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且不说方言词还是丰富标准语语汇的一个源泉。


  二、词典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有一个限度,讲词典的规范性也要有一个限度。最近由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和过度的宣传造势,我担心会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趋势,大家争编所谓最规范的词典,比拼谁的词典规范力度最大。不少人对国际上词典编撰的历史发展不太了解,我想略作介绍。从英语词典的编撰史看,如果说十九世纪大众的心理是将词典看作语言规范的神圣权威,那么到了二十世纪,词典编撰者自己就在编撰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用“实用性”取代了“纯正性”。法兰西学院编撰的词典在规范法语方面的力度大概是最大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评价却是毁誉参半。词典编撰的这种观念转变与语法书编写的观念转变是一致的,但要比后者晚一些。(见《哥伦比亚百科大词典》2001年第6版“词典”条)“纯语主义”(purism)或“纯语主义者”(purist)这样的名称在今天是多少带有贬义色彩的。(见DavidCrystal编《语言学和语音学词典》1997年第4版)你如果到因特网上去查一查,就会发现当今绝大多数词典都声称自己是描写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descriptiveratherthanprescriptive)。煌煌巨著《牛津英语大词典》就自称是一部描写性词典,反映语词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用法,而不是一部规定性词典,告诉语词的正确用法。《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充分体现了“实用第一”的原则,它收录纯粹口头使用的词汇,其来源是根据录音转写的自然口语的材料,完全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口头使用的,不仅不见于一般的书面文字,也不见于电台电视的广播节目。这种口头词汇在“纯语主义者”看来也许是“不规范”的,但却是一部实用词典应该收录的,大家不妨去看一看这部词典收录的better一词的多种口头用法。这部词典还有一个特色是提供了可靠的词汇使用频率的信息。一个语词或一个义项是常用的还是罕见的,常用的程度如何,这也是词典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反映当代语音实际使用情况的词典,一般在词项或义项的排列上总是依照当今使用频率的高低,而不是依照它们历史上出现的先后,这部词典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则,而且还用统计图表表明同义词或近义词的频率比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let比permit更常用。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一方面在收词释义上说要反映当代的实际,从现在的语言事实出发,但是又按历史的发展脉络来排列义项,这样做也不能不说是它的一个特色,但总让人觉得有点不伦不类,好像是身穿旗袍又脚着运动鞋。


  为什么词典编撰者会有这种重大的观念转变呢?那还是因为事实证明规范性是相对的,而语言的变化和发展是绝对的,规范的制定总是落后于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且要强制性地让语言使用者这么说而不那么说、这么写而不那么写,事实上也做不到。你想要整齐划一,语言的实际不会整齐划一。词典的规范只能是指导性的,告诉使用者有这种说法写法,没有那种说法写法,或一般是这种说法写法,很少有那种说法写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声称要“严格”贯彻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这类标准本身又有一些问题,实际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做不到(回避问题或自相矛盾),要么违背事实削足适履。有人批评的“肖”、“荫”、“凹”、“胜”(shēng)等字的注音问题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晁继周先生已有很充分的说明。


  《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讲究规范性,讲究的是指导性的规范,这正体现了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这样的词典编撰大师的远见卓识,也是这部词典长久为读者所喜爱的重要原因,这样才使得一部注重实用而讲究规范的词典成为国家制订和修订有关语言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


  要“讲究”规范而不是简单地“突出”规范;突出规范是很容易的,讲究指导性规范才是很难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冠名,突出规范的强制性,其实是一部“规定性”词典,这种编撰观念不说它是落后的陈旧的,至少也不是先进的。强制性规范可以说是特色,但是特色不等于优点。我总觉得这样的编撰观念跟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有联系,无庸讳言,我们现在实行的应试教育是有弊病的,需要改革,而这种教育制度倒是很需要一部说一不二的强制性规范词典,“一分定终生”,前些年不是发生过家长为一道语文试题的答案凭借词典打官司的事吗?我国目前大众的心理是词典的规范力度越大越好,强制性规范词典最好,但是给大众和读者以正确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引导,难道不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撰者应尽的责任吗?至于出于其他目的来炒作“规范”或默认这种炒作,就是有背商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了,倘若再想用行政手段来加以推介(恕我也用了个不太规范的词儿)或默许这种推介,那就真要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了。


  为什么必须质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规范"二字?


  厉兵


  我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与汉语拼音研究室研究员。我从一开始就赞成江蓝生委员的政协提案。


  对这次论争,社会与媒体上流行几个很有迷惑力的看法,我在这里就这些观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看法之一:“两本辞书总比一本辞书好啊。”


  这次围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论争,不应仅仅着眼于一般的出版竞争问题。如果一定把问题放到这个层面上,那也是:我们要提倡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辞书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文化产品,不是流行服装,不是营养食品)。这里,并非《现代汉语词典》在维护自己在中型汉语言文字工具书市场上的“霸主地位”,“一山不容二虎”。如果真的能后来居上,编出一本高水准的辞书,无论是哪位主编,哪家出版社,都是对社会作出贡献。但王宁先生已经说了:那谈何容易!


  看法之二:“编辞书,讲规范总比不讲规范好啊!”


  就一般常识而言,这样说是不错的。倡导语言文字规范,本身是件好事;能够全面贯彻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当然也是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改会及后来的国家语委颁布的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文件,与辞书编纂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六个。如果说到贯彻规范,其实,目前被公认的权威的工具书,如《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即使这些工具书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们都应被认为是规范的,是可以信赖的。就是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主编自诩《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词典”是不顾事实、极不严肃的说法。


  这里必须郑重说明一点的是:从实际的情况来说,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是不是完全正确的、无懈可击的,完全照搬文改会、国家语委的规范文件到底可行不可行?事实是:文改会和国家语委五十年代以来颁布的这些语言文字规范文件,总体上是好的,对社会规范语言文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规范观的偏颇、工作环节的缺失、学术上的失查、修订的严重滞后,几乎每个规范文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误和不足。另外,这些规范文件基本上都是以字表这样极为简单的形式面世的,并没有把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综合体明确地加以诠释,甚至不自觉地把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人为地割裂开来。


  这个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前,由于往往把学术问题当作政治问题,学术界基本上是噤若寒蝉、讳莫如深的。改革开放之后,学术界争鸣的气氛开始浓了,但学者们从维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威望出发,在一般场合下,也不大愿意就这个问题展开来谈。


  但是,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这些规范文件存在的许多问题,学术界是有共识的。就连“文革”后历届语委领导也都不否认这样的事实。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一位前副主任就说:国家语委以往颁布的规范文件,没有一个不存在遗憾的。


  看法之三:一位地位很高的先生说:“一直希望有一部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的词典。”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感人,但它是有问题的。


  话外之音,五十年代以来出版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都没有“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编写”,因此不是规范的。


  严格(注意“严格”二字)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来编写语文工具书行得通行不通?


  这里不准备泛泛谈论“规范”一词。“语言文字”所涵盖的内容太多,很多方面又十分复杂。所以,语言文字,有些方面可以有规范,有些方面不可能有规范(请注意,李行健就“开创性”地编写了《规范谚语词典》、《规范歇后语词典》);有些方面国家语委已经有了规范文件,有些方面目前并没有规范文件。


  既然规范文件有若干失误,既然字表存在语焉不详的弱点,因此,先前出版的语文工具书的编者们在如何缜密而严谨地阐释汉字形音义关系,常常颇为踌躇。


  我国语言文字学大家吕叔湘、丁声树、李荣等在编写《现代汉语词典》时,面对文改会、国家语委规范文件的失误,本着科学的精神,极为慎重地对文改会和国家语委的“规范”作了必要的疏通和调整(这也正是李行健要“纠正”过来以显示他恪守语委规范的地方)。近三十年来《现代汉语词典》这些正确的处理一直得到学术界的称道和认可。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要“标新立异”,一句话,就是采取“两个凡是”的做法,明知语委规定一些地方不妥,也要照搬。正如北京大学苏培成教授在评价《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时说的,“国家语委对了,他的词典也对了;国家语委错了,那是国家语委的错,不是他词典的错。”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宣传中一再向社会宣示自己的权威性,俨然是国家语委的“红头文件”。错了,根本没有那么回事!国家语委不会认定《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是代表国家语委的,语委任何一个领导也不敢这样宣布。虽然李行健是国家语委委员,《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是什么“八五项目”,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只能算是一家之言。


  辞书是否“规范”或“标准”,应让市场去选择检验


  徐通锵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引起了学界的争议,发表了很多批判的文章,认为《字典》《词典》的书名不应该冠以“规范”。和“规范”的性质类似,现在还出了


  一本《标准字典》。我没有看到这本字典,只看到《中国语文》2004年第2期封底上的广告,说这本字典有“权威性”、“规范性”、“针对性”、“创造性”、“实用性”五大特点。在“权威性”条下有“释义更准确、更深入、更贴切,也具有更高的权威性”的辞语;在“规范性”条下的辞语是:“《标准字典》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字形、注音、部首、笔画、释义等各个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语文规范和标准,并使之具体化,为读者正确使用语言文字提供规范性的依据。”我认为,“规范”和“标准”是属于同一档次的辞语,而且应该认为“标准”比“规范”还要高一个档次。现在它们都冠于字典、词典的书名上,但学界的态度似乎大有区别,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展开了“大批判”,而对《标准字典》,如以《中国语文》封底的广告为准,却似褒奖有加。这似乎在评价标准的天平上有失公允。我不知道国家有无明文规定,谁能用“规范”或“标准”,谁不能用“规范”或“标准”,如无规定,应该允许人们自由选择;只要你愿意,就有在书名上冠以“规范”或“标准”的权利和自由。至于这本或那本字典、词典是否“规范”或“标准”,就让市场去竞争选择,让读者去评判辨别,决定取舍。市场是无情的,想当年王同亿的《汉语大典》,首发式不可谓不隆重,层次不可谓不高,宣传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市场很快就将它淘汰。


  任何广告,宣传过了头,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我是一个不大相信广告宣传的人,如果说,以往只是一种直觉,缺乏亲身的体验,那么现在倒增加了一点切身的体验。老实说,我很不愿意介入这次“规范”冠名问题的争论,但《新京报》记者3月9日或lO日的一个电话,却使我不得不介入。我跟媒体没有打交道的经历和经验,不知道现在的报纸发表人家的署名文章竟然如此随便,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和审阅,就强行发表以本人署名的《“规范”不是错误》的文章,实出意料。这种做法我自然要表明我的态度,去函反对报刊不经本人审阅就发表署名文章的做法,并更正有些与事实不符的话语。此文现已在全国多处转载,为纠正一些与事实不符的错误,我已在《语言文字应用》座谈会的发言稿中做了更正性的声明。现在再利用这个机会,照录如下,以正视听。


  3月9日或10日,《新京报》记者打电话给我,征询我的意见。11日,该报以“徐通锵”署名发表了《“规范”不是错误》的文章。该文大致上反映了我的意见,但由于编辑部事前没有让我审阅原稿,因而文中有两处错误,不得不在这里声明更正。1、1994年出版《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为1998年……;2、“词典编写者不仅都是国内最权威的一些语言学家……”。“最权威”三字不是我的用语,原话当为“受过专业训练的退休语言学家”,是记者整理电话访问稿时弄错了我的意思,即使我再没有水平,也不致会讲出这种违背常识的话。看到报纸后我即去信《新京报》更正;如果由此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本人只能感到非常遗憾。


  最后,再说一句话,辞书是否“规范”或“标准”,应让市场去检验。


  词书出版与宣传炒作


  李水根


  出版社宣传自己出版的书是正常的事,不过,精神产品毕竟不同于物质产品,作为工具书的语文词典又不同于畅销小说之类书籍,以规范为己任、尤其是名称也打出“规范”旗号的词典尤其不同于一般的词典。出版这样的词典不能只考虑市场,而要把质量和社会效应放在首位,宣传这样的词典尤其要考虑这种宣传的社会效应。假如真是以规范为使命的词典,那推向市场本身就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事。在没有经过专家和读者的广泛检验之前,是难以充分保证词典的质量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顾词典的质量、以赢利为唯一目的而使用一切手段来推销词典,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把一本错误率远远超过规定限度的词典套上“规范”之名,向读者大力宣传推销,还把宣传的目标直接锁定面向亿万中小学生的语文教学界,其产生的负面效果是决不可低估的。为了祖国的语言文字、为了广大的汉语使用者、尤其是为了尚缺乏辨别能力的亿万中小学生,甚至就为了汉语的规范化本身,我们都不能对这种有强烈负面作用的炒作等闲视之。


  我们可以先来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是如何出版的。这本词典肩负汉语规范化的历史使命、由集中了最强阵容的主编和编辑队伍参加编撰。虽然出版之初还不是市场经济时代,但主编和出版社对词典出版本身的严肃谨慎态度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从1956年受国务院之命开始编写,到1978年底正式出版,已经经历了整整22年。在这22年中,《现代汉语词典》先在1960年印“试印本”征求意见,1965年印出修改后的“试用本”,1973年在强烈的社会需求下再次印出“试用本”,继续征求意见,同时1973年起又对“试用本”进行修订,直到1977年完成修订工作。为什么这么一本有高质量队伍编写的高质量词典在二十多年时间里要一次次印上“试印本”、“试用本”的字样才出书呢?就是要告诉读者,尽管这是为词汇规范化为主要目的而编写的词典,但它作为新生事物仍可能是不成熟的,不希望读者以教徒手捧圣经般的心态来看待这本辞书,而是希望读者谨慎地使用,并注意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以帮助改进词典。这是一种真学者的精神、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最重要的是一种对社会、对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高度负责的精神。正是在这种一贯的精神下,《现代汉语词典》才能越编越好、越修越好。


  我们再来看看今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这本词典刚出第一版,而且是一家以外语为本业的非中文专业出版社第一次推出的上规模汉语辞书,其质量远未得到广泛的检验,就在一种史无前例的炒作气氛中面世。不但首发式就安排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以前的汉语辞书似只有王同亿的曾在人民大会堂开过发布会),而且充满夸张的广告和宣传在大量媒体暴现,宣传用词无所不用其极,什么“百位大师铸就词典大树”、“从此我国有了第一部规范词典”、“因其规范而填补了国内词典领域空白,建立了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还有明显含有虚假信息的“吕先生绝笔之作”之类,甚至出现了已经作古的吕叔湘先生在沈阳的书店里宣传此书的虚假报道。编撰出版方更出动宣讲团奔赴多个省市,以探讨规范化为名召集大量语文界人士尤其是语文教学界骨干教师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会议的内容就是将规范化和《规范词典》捆绑,以造成规范化就离不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宣传效应。据编辑出版方自己介绍,这本词典的宣传费用就花了500万人民币之巨(见《南方周末》2004年4月7日的报道),不知是否创下了中国词典宣传之最。


  根据现在已经了解的实际情况,这本词典错误非常多,初步的抽查已显示其硬性差错率至少数倍于优质辞书万分之一差错的限度,还不包括很多学术上可以商榷质疑的处理。对于以“规范”为名的辞书,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通过超常的炒作力度让广大中小学生拿这种质量的词典奉为至高的标准,这对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在已经发现这么多问题和错误的情况下,出版社愿不愿意再拿出500万元人民币去纠正错误、消除已经产生的负面影响?炒作留下的遗患却要由无辜的炒作受众和祖国的语言文字来承担了,这是非常可悲的现象。


  把词典对社会的承诺放在脑后,以完全商业化的方式来炒作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辞书,还会留下一种更严重的危害。就是它可能会让职业操守差的人觉得有空子可钻,词典编撰出版可以不必太在意质量问题,只要找到卖点、只要花巨款炒作,就能占领市场。如果这样的炒作成功了,那么我们就得有思想准备,明天也许还有出版社推出更低质量的辞书,但只要拿得出一千万、二千万甚至更多的宣传费,就可以把宣讲团不但派到省级、还进一步派到地市级、县级,甚至直接进校门,用人民币堆出一本本低质劣质辞书的畅销之路。因此,我们要对这种宣传炒作抱着高度警惕的态度,用学术和良知来维护辞书的尊严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尊严。而《现代汉语词典》出版过程中的严谨作风,即使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仍是辞书编撰出版界的宝贵精神财富。


  编写词书要尊重语言实践


  李恭


  开“两会”(全国人代会、全国政协会)时,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有一栏目叫“马斌读两会”,每天都播,看到此,我突然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读两会”的“读”是什么意思,词书是怎么解释的,于是翻阅最近刚刚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那书里给“读”列了四个解释,但哪一个也跟“读两会”的“读”对不上号,无法解释这个“读”的意思。词典不解决问题,我只好去请教搞新闻的同志,记者朋友告诉我,这个“读”意思并不深奥,就是分析、理解的意思。听了之后,感到豁然开朗,一下子明白了“马斌读两会”是什么意思。我想记者朋友不是编词典的专家,但他们是语言实践者,他们对语言的感受和理解是最直接、最准确的,对语言中新词、新义、新用法也是最敏感的。“读”不是新词,但“读两会”这种用法,意义却是新的。《规范词典》只是沿用了《现代汉语词典》的四项解释,对这个新的语言现象并未给予关注,因此虽然是后出的新词书,并没有在词典中给“读”字增加新的解释。这对号称“收当代新词语、新义项逾4000条”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来说,当然是个缺憾。其实“读”的新义、新用法,并不是2004年才有的。这几年“读”的新用法一直十分活跃,意义也十分丰富,并不限于上面说的“分析理解”。例如报上有“重读马克思”、“重读鲁迅”一类说法,也不是“重新阅读马克思的书”、“重新阅读鲁迅的书”之义,而是重新研究、重新认识的意思。《文汇报》2003年5月15日有一篇文章,题目是《重读吴作人速写》,副题是“参观《梦归海上——吴作人艺术回顾展》断想”。速写是画,是形象的艺术品,不是文字,也用了“读”字,可见这里我们不能再把“读速写”理解为“看着文字并理解其意义”了。去年12月,台湾歌手蔡琴在北京举办个人演唱会,随后《北京晚报》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读你千遍》,副题是“12月12日拥坐工体听蔡琴”。听蔡琴唱歌也用“读”,真让人一时难以琢磨“读”的含义了。看来,对于“读”这个词的新义、新用法,确实要好好搜集一下资料,深入进行分析、综合进行研究工作,这是词典学家们的任务,义不容辞。一部词典要编出新意,反映现代汉语新的基本面貌,那就要尊重人民群众的语言实践,多做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现代汉语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新词新义大量产生,其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是过去任何时候都无法相比的。词书不能过于守旧,过于滞后,要把语言中已经通行的、固定下来的新词新语、新意义、新用法,及时地收录到词书中来。


  该词典失收新词新义,当然不只“读”字一例。比如“变脸”这个词,这几年同样很活跃。我们经常能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报道:北京西客站变脸/《新华词典》修订后大变脸/手机变脸/首都机场大变脸,等等。可是我们去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它只有“改变脸色(多指发怒)”、“川剧表演特技”两个义项,没有其他解释。“北京西客站变脸”、“手机变脸”等这些用法,并不是临时的比喻用法,而是有了新的已经固定下来的比喻义。凡是事物的面貌发生了变化、变了样,都可以说变脸,这是由比喻引申出来的新义。对于这些已经固定下来的新的比喻义,词典是应该收录的。


  词书如果脱离群众的语言实践,不仅词书面貌显得陈旧,其实用性也会大打折扣。试想一部词书,如果读者想查的词,在词典里老是查不到,那将是什么感觉。我们希望词书编纂家们,尊重群众的语言实践,下大功夫,多努力,用科学求实的精神,编出一部“有高的质量,有不同于已有的词典的鲜明特色”(吕叔湘语)的新词典来。


  词典:规范性和多功能


  王希杰


  我最喜欢的、常用的词典,就汉语词典而言,是《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因为它们有权威性,很实用。当然我也很推崇《辞海》和《辞源》《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等,因为它们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也很有权威性。它们都是许多有成就的学者的多年的心血的结晶,代表了我们民族的学术水平,为我们的民族文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些词典的编写者,有的是我的朋友。我有时也同他们开玩笑,指出其中的某些不足,但是,我总是对他们表示了我最大的敬意。我也说过,《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者自己甚至也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他们一生劳作的伟大价值,这价值也许要等到若干年后才能够真正认识到的。


  《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都是集体项目,其历届负责人都是大学者。《现代汉语词典》的许多编写者从大学毕业开始一直到退休,把毕生精力献给了这部词典,甚至退休之后还在忙这部词典。词典的编写虽然也需要聪明灵活机智和才华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踏实勤奋,只有能吃苦的人才能编写词典。才华横溢的人是干不了这活儿的。资料是词典编写的基础,没有语料库就来编写词典,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是在沙滩上建高楼大厦!《现代汉语词典》的成功基础是:那许多学者勤勤恳恳地年年月月日日地收集语料,很长时间里,干的是手工活儿,而且是默默无闻的——不能出什么论文专著,评职称是大吃其亏的!《辞海》和《辞源》的修订,《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的成功也同样是因为有许多学者共同建立了语料库。我知道,许多为这几部成功的词典做了许多资料工作的人,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词典上,我也非常佩服他们。


  这些词典有一个共性:规范性。从中国词典的祖师爷——东汉的许慎和他所编写的、中国词典的开山之作《说文解字》开始,规范意识(或时髦一些叫做“情结”)就是中国词典的生命线!“典”者,规范也。从规范意识角度上说,二十世纪里,最有规范意识的词典就是《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的主持人吕叔湘、丁声树等在规范问题上,不但是非常自觉的,而且是非常强烈的。千百万读者和海内外各界人士也把这两部词典当作是最规范的、最权威的。这其实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所处的这个商品时代最讲究的就是包装。包装几乎成了哗众取宠、华而不实、以假乱真的代名词了。商品时代的学术也非常讲究包装了,于是“包装了的学术”就身价陡增了。在学术已经成了商品之后,在学术的商品市场上,谁个叫唤、吆喝得声音越大,当然就越有社会效益!“学术包装”花色品种多种多样,无奇不有。其中常见的是名称术。例如,胆子要大,要敢于在宣传中使用最高级形容词,什么“最大”、“最新”、“最全”、“最多”、“第一”、“创造性”、“多功能”、“多用途”、“规范性”、“权威性”、“国际水平”等等就是最常见的。


  “媚俗”,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以词典为例,什么“规范词典”、“多功能词典”、“×用词典”……犹如雨后春笋。我总是感觉到非常的可笑:词典中的“典”就是规范!就是标准!如果不能作为规范和标准,还要词典干什么?选词、释义、用例、编排不规范,还能叫做词典么?难道《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和《辞源》《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就不规范么?今天中国的政治、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生活中,人们都是以《现代汉语词典》为标准、为规范的。这应当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既然词典的生命就在于规范,词典的特点就在于规范,绝大多数词典都是力求规范的(做到什么程度是另一个问题),就宣布你的词典是第一规范的,在商战中是不允许在广告上宣称自己是本市“最×”、“第一×”,好像是违背了公平竞争法,打击、贬低了同行。不过事实上,这样的广告是满天飞的。其实顾客也没有那么傻痴呆的,我就不相信自称是第一规范的现代汉语词典,就比《现代汉语词典》或《新华字典》更规范。原因何在?


  原因是《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的编写者具有强烈责任意识,编写者是认真的,这两部词典是许多学者多年的辛勤劳动的结晶。王同亿完全可以在他主编的大词典上加上“规范”的字样,然而,不解决任何问题,因为规范要本事和工夫。


  如果说用处和功能,在我看来,《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和《辞源》《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等,都是“多功能”的、“多用”的。《新华字典》可以改名为《十用新华字典》:一用是查汉字,二用是注音,三用是释义,四用是查词,五用是做文章,六用是读书,七用是辨疑,八用是繁简对照,九用是学习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以及风俗人情,十用是提高文化教养……谁能说《现代汉语词典》就只有一种用途呢?


  词典的编写是老老实实的事情,词典编写者想占有市场并不错,但是,只能是、也应当是老老实实地去占有。凯撒说:我看到了,我来到了,我占领了!今天中国的词典市场上,谁敢重复凯撒的话?我想,我上面说的那几部词典的编写者是有资格这样说的:“我们看到了词典市场,我们来到了词典市场,我们占领了词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