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泉,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如果我们希望理解时代和自身的精神状态,可以通过观念史的研究,即找出我们精神变迁中一系列核心观念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再现特定时代人们对自身及其活动的看法。著名观念史家诺夫乔伊曾经说过,“作为观念史的最终任务的一部分就是运用自己独特的分析方法试图理解新的信仰和理智风格是如何被引进和传播的,并试图说明在观念的时尚和影响中的变化得以产生的过程的心理学特征,如果可能的话,则弄清楚那些占支配地位或广泛流行的思想是如何在一代人中放弃了对人们思想的控制而让位于别的思想的。”换言之,研究当代思想史或哲学史,如果从观念史的方式人手,会发现许多“家常便饭”中有至味,“百姓日用而不知”的东西常常可以折射出一个时代思想和社会心理的深层次变动。“劳动”观念大约也属于此,以往人们对它的历史研究比较少,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工作。
一
从词源学的向度说,古代汉语中早就存在“劳动”一词,不过其意义是指一般的劳作、活动,而且在“大传统”中略微带有负面的意涵,体力劳动更是如此。因为孟子认为“王道”的基础是人有“恒产”、“明君制民之产”,以便“养民”。但也早就说过“操劳”的方式有分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劳动者做的是“小人之事”。倒是在民间小传统中,勤劳是农民的美德之一,不过勤劳也是辛劳,通常被理解为谋生的手段,民生总是艰难的。士大夫中比较同情劳苦农民的诗人也时有描写劳作的作品问世,但都非最出色的作品。佛道两家则以特定的方式赋予了劳作以某些超越性的意义。余英时先生对此有过很有启发性的讨论。余先生不同意马克斯·韦伯在研究新教伦理时认为劳动(labor)是西方教会特有的苦修方法,而认为新禅宗和新道教都发展出了与新教伦理类似的“以出世的精神做人世的事业”——人世苦行的宗教伦理,最典型的就是临济宗行“普请之法”。百丈怀海定下的清规中规定寺庙中所有人同时集体劳动,“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它进而影响到全真教,并在丘处机和其他流派那里得到了发扬光大。劳作不单是谋生的手段,“这是用一种超越而严肃的精神来尽人在世的本分”,或者说“担水挑柴无非妙道”。更望前推,《庄子》中有不少寓言是关于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的,如“庖丁解牛”、“轮扁斫轮”、“梓庆削木为鐻”、“痀偻丈人承蜩”等,都达到了“技进于道”的自由境界,劳作成为艺术创造,因而具有了内在的价值包括审美的价值。尽管有上述值得继续深入研究的内容,我们大致还是可以说,古代社会尚不具有现代人所具有的“劳动”观念,“劳动”尚未成为理解古代思想世界的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更没有上升到概念,即经过分析形成边界清晰、结构相对确定的思想。
现代中文“劳动”一词,虽有古汉语的源头,就其现代意义而言,开始却是一个外来词,即日本人用古代汉语中的这一语词翻泽西语labour(劳働,日语词勞働rodo),中国人据此而改造成我们现在通用的“劳动”。时间上,应该在19世纪、20世纪之交,20世纪初期尤其是一重要的节点。由此,现代汉语的“劳动”一词,在语用上既保留了古文的某些用法,譬如我们要感谢别人为你做事,可以比较文雅地说:劳动你了。但是与古汉语相比,又有了重大变化,具有了抽象的一般意义:人类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成为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由劳动派生出许多新词,如劳动者、劳动人民、劳动力、劳动资料、劳资关系、劳动模范,等等),甚至成为哲学的重要概念之一——“人类特有的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类凭借工具改造自然物,使之适合自己的需要,同时改造人自身的有目的的活动。”
二
简要说来,20世纪观念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劳动”观念获得了一次现代意义的跃迁。
“劳动”的现代意义之形成,或者说现代劳动观念的产生,有社会史的根源。从中国本土而言,是现代化过程中新的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形成,以及20世纪社会革命中广泛的社会动员的观念产物。如欲从知识社会学的层面阐明这个过程,需要更细致的研究。而且,即使从最宏观的视角看,我们也必须注意它是世界范围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如果注意到在苏东(社会主义阵营)解体以后,中国依然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更应该意识到社会主义运动对中国现代观念史的重大影响。因此,“劳动”观念经历了一个外来观念传播、获得本土植根性并且衍变的轨迹。
我们知道,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它们之间在许多问题上有严重的分歧。但是至少在最初,重视丁人运动是其共同点之一,“社会主义”使得“劳工神圣”的口号第一次在中国传播,意味着“劳动”价值前所未有的提升。最初进入前卫知识分子视野的,其实更多的是带有无政府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以及与之相似的“新村运动”、“工读互助团”等社会实验。新村主义成为与社会实践运动相配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乌托邦主义思潮,是日本武者实笃创办《新村》杂志提倡新村主义,经过周作人等社会名流的大力介绍,1920年代开始在中国流行起来。进步知识分子深入农村,以平等合作而非阶级统治的方式实现“共产自治的共同生活”,目标是使古老的农村摆脱旧的落后面貌。这一新型的乌托邦吸引了为数众多的知识分子。曾经不同程度关注与支持乃至参与过新村运动的著名人物中,有一类后来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早期共产党人,如李大钊、毛泽东、何孟雄、恽代英、林育南;另一类是作家或文学家。这两类人的结合,使得新村运动不但有思想的传播,而且有实际的社会活动和建制实验。继“新村运动”的社会实验而起的,是与其类似的乌托邦实验——“工读互助运功”。最著名的有王光祈发起的北京工读互助团;邓中夏、张国焘与罗章龙发起的曦园;恽代英发起的利群书社;陈独秀、毛泽东等26人发起的上海工读互助团。“工读互助运动”主要发生在中心城市。参与者希望通过工读互助的形式,建立一个财产公有、人人各尽所能地参加劳动、实行各取所需的公平分配的理想社会、“城市中的新生活”。
无论是新村运动还是工读互助团的实验,都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即告解散,其幼稚病和乌托邦性质是无疑的。但是其意义并非完全消极的,有一些实质性的遗产为社会所接受,特别是新村运动与工读互助团的实验,开启了新型知识分子与工农结合的历史。如王拱璧在河南西华县孝武营村创办“青年村”、30年代陶行知创办乡村工学团,都在普及乡村教育,主张学者下乡、深入民间参加劳动和农民结合。积极支持新村运动与工读互助团的李大钊在《“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中强调,创造一个“少年中国”需要精神与物质两方面的改造。精神方面是以互助博爱为宗旨去“改造现代堕落的人心”,“物质改造的运动,就是本着勤工俭学的精神,创造一种‘劳工神圣’的组织,改造现代游堕本位、掠夺主义的经济制度,把那劳工的生活,从这种制度下解放出来,使人人都须作工,作工的人都能吃饭”。它试图用泛劳动主义来改变“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历史,表现出很强的实践动力。
任何重要的新观念要真正引进一个社会,广泛传播并代替旧观念,需要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尤其需要在建制上获得体现。上述乌托邦运动虽然失效,但是它体现出新的“劳动”观念与社会建制的互动关系。不过真正使得新的劳动观念传播与社会运动结合,是1920年代以后的大革命以及更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吊诡的是,正是大革命失败以后,唯物史观开始占据了中国思想界的王座,对这一问题作出过深入研究的美国学者断言:“历史唯物主义,比其时任何一种历史理论更甚地将社会置于历史研究的中心,并断言那些与经济活动最直接相关的社会要素的逻辑优先性。这种历史观的结果是:产生了与此前的历史观根本不同的对历史现象与历史变革动力的相互关系的看法。”具体地说,劳动创造了人、劳动创造了价值,人类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历史是劳动人民群众创造的),地主资本家之所以应该被推翻是因为他们剥削劳动者,诸如此类成为进步知识分子的社会常识,都与新的“劳动”观念相联系。毛泽东后来回忆说:“我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在学校养成了一种学生习惯,在一大群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学生面前做一点劳动的事,比如自己挑行李吧,也觉得不像样子。那时,我觉得世界上最干净的人只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总是比较脏的。”“革命了,同工人农民和革命军的战士在一起聊。我逐渐熟悉他们,他们也逐渐熟悉了我。这时,只是在这时,我才根本地改变了资产阶级学校教给我的那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感情。这时,拿未曾改造的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比较,就觉得知识分子不干净了。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的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劳动”、“阶级”、“斗争”和“生产力”、“平等”等构成了一个新的革命观念谱系。
它们成为推动土地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种精神动力。譬如土地改革的时候要剥夺地主、要平分土地,总要算账:到底是谁养活了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成为对私改造的合法性论证,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反过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新的劳动观念获得了建制上的实现。怀特海曾经说过,观念起于对风俗的解释,终于政治法律制度的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劳动观念客观化了,同时也普及化了。换言之,劳动观念的建制化,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各级教育机构中实行劳动教育,乃至几次大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甚至还有礼俗上的变化,如五月一日成为法定的公共假日“国际劳动节”,各级劳动模范的持续不断的评定与奖赏,少数劳动模范可能通过选拔直接进入政治精英集团,等等。
三
不过,如果我们将“劳动”的历史看作线性的进步史,就太未免简单化了。以最简化的方式说,1949年以后,在劳动观念于社会结构层面获得建制化保证的两个问题上,人们始终在摸索:一是(劳动)人民如何能真正当家作主?二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如何落实?就第一个问题而言,现在的原则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那么,为什么还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呢?这就说明(劳动)人民与精英治理之间的矛盾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就第二个问题而言更为明显,+以往是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城乡二元结构、单位区别、干部身份等,都从制度上决定了“劳动”观念的民间理解与官方解释有着巨大的差距。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按劳分配与按照要素分配的张力呈现了。财富和资本无沦是对于社会生活,还是对人心的支配都急剧增强。与此相比,“劳动”的价值变得相对暗淡,与官方意识形态的正统解释也拉开了差距。在这一阶段相对活跃的自由主义,对于“劳动”观念明显缺少兴趣。
上述情形证明,即使“劳动”观念事实上经过了一个现代跃迁,也不是观念史的终结,毋宁说是该观念展开了新的谱系。如果我们对这一历史的长程作哲学分析,那么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并没有最终结束“劳动的异化”。“劳动异化就是说,劳动创造了财富、文化,劳动中形成了社会交往方式与制度等——这些劳动的创造物转过来成了支配劳动者的异己的力量。”它表现为对人的依赖和对物的依赖两类现象,前者是生活中常见的权力崇拜,后者则是近年来无处不在的金钱崇拜(拜物教)。权力崇拜和金钱崇拜决定了普通人的劳动观念难免发生扭曲,对于许多尚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来说,劳动纯粹是谋生的手段,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发财”的垫脚石甚至对立面。虽然在当代的社会条件下,这是难以避免的,但不等于是可以完全不加理会、不努力克服的。根治这样一种状况的思想方案是建立在“自由劳动”上的理想:“任何一个‘我’作为创作者,都可以自觉地在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中改造自然、培养自己的能力,于是自作主宰,获得白由。”用中国哲学的术语说,通过自由的创造性的劳动,我们得以“成己成物”。从全社会的实现而言,离开这一理想似乎相当遥远,但是也并非完全的乌托邦。如果我们的古人都可以知道“淡泊名利”、“乐天知命”之类的人生哲学,今天在生活水平获得普遍提高的条件下,以积极的态度去争取“自由劳动”应该有了更好的社会基础,一定程度地减少异化也就不再纯粹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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